一种电钻举升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0771阅读:44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城铁车辆现车装配时使用的辅助装置;具体是指一种城铁车辆异种车型钻孔用电钻举升工装。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建设自己的轨道交通。用于轨道交通上的地铁车辆、城铁车辆等车辆也开始大规模批量化生产。在轨道车辆的生产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现车配钻工作。其中在进行门框安装时,由于需要在门框的上方钻孔,且需要钻孔的位置比较多,操作者需长时间用双手举着电钻进行钻孔操作,显然这样需要耗费大量的体力,操作者只能钻一会休息一会,这会造成一定时间的工作停滞,且人工举升电钻动作极易偏差,会造成孔位不正导致二次甚至多次反复钻孔。

综上所述,目前缺少一种可以使车辆上部门框钻孔更加舒适、快捷、安全的城铁车辆异种车型电钻举升工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使车辆上部门框钻孔更加舒适、快捷、安全的城铁车辆异种车型电钻举升工装。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电钻举升工装,它包括底座,底座上安装有一根固定支杆;所述的固定支杆上连接有活动支杆;活动支杆的顶部设有电钻支架;电钻支架上设有用于固定电钻的固定盖板和紧固螺母;所述的固定支杆和活动支杆之间设有用于调节并锁定活动支杆的高度的调节机构。

作为优选,所述的调节机构包括L型连接板和高度调节把手;所述的活动支杆上设有一排定位排孔;所述的L型连接板上设有三个连接点,L型连接板的第一个连接点与固定支杆铰接;L型连接板的第二个连接点与高度调节把手固定连接;L型连接板的第三个连接点与活动支杆上的任意一个定位排孔销接或插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固定支杆上设有至少一个限位箍;所述的活动支杆穿在限位箍内。

作为优选,所述的电钻支架为U型支架。

作为优选,所述的固定支杆和活动支杆均为40*1200mm的方管。

作为优选,所述的定位排孔为每隔100mm一个孔;所述的高度调节把手的长度为500mm。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将电钻放置在工装上,操作者无需长时间举升电钻,可连续进行向上的钻孔操作,且此工装可保持电钻与孔位在同一垂直面上,使得操作者能一次钻到位,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时间。同时本工装通过杠杆原理可以通过把手来给电钻施加向上的推力,可以更进一步节省钻孔人员的体力。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以使车辆上部门框钻孔更加舒适、快捷、安全的城铁车辆异种车型电钻举升工装。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电钻举升工装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所示:1、底座,2、固定支杆,3、活动支杆,4、电钻支架,5、固定盖板,6、紧固螺母,7、限位箍,8、L型连接板,9、高度调节把手,10、定位排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结合附图1,一种电钻举升工装,它包括底座1,底座1上安装有一根固定支杆2;所述的固定支杆2上连接有活动支杆3;活动支杆3的顶部设有电钻支架4;电钻支架4上设有用于固定电钻的固定盖板5和紧固螺母6;所述的固定支杆2和活动支杆3之间设有用于调节并锁定活动支杆3的高度的调节机构。

作为优选,所述的调节机构包括L型连接板8和高度调节把手9;所述的活动支杆3上设有一排定位排孔10;所述的L型连接板8上设有三个连接点,L型连接板8的第一个连接点与固定支杆2铰接;L型连接板8的第二个连接点与高度调节把手9固定连接;L型连接板8的第三个连接点与活动支杆3上的任意一个定位排孔10销接或插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固定支杆2上设有至少一个限位箍7;所述的活动支杆3穿在限位箍7内。

作为优选,所述的电钻支架4为U型支架。

作为优选,所述的固定支杆2和活动支杆3均为40*1200mm的方管。

作为优选,所述的定位排孔10为每隔100mm一个孔;所述的高度调节把手9的长度为500mm。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将电钻放置在工装上,操作者无需长时间举升电钻,可连续进行向上的钻孔操作,且此工装可保持电钻与孔位在同一垂直面上,使得操作者能一次钻到位,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时间。同时本工装通过杠杆原理可以通过把手来给电钻施加向上的推力,可以更进一步节省钻孔人员的体力。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以使车辆上部门框钻孔更加舒适、快捷、安全的城铁车辆异种车型电钻举升工装。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先把工装安装好,安装时检查工装并调整到合适高度,高度通过定位排孔10来调节,即选择L型连接板8的第三个连接点与活动支杆3上的具体的定位排孔10来初步确定工装的高度,然后将电钻安装至U型的电钻支架上,再用固定盖板及紧固螺母将电钻固定,保证电钻不晃动。再将电钻上部对准需钻孔位置后,一手把住电钻,一手压住高度调节把手9对钻头施加径向压力,使钻孔工装快速高效的完成。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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