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热拆机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12008阅读:105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机维修装置,具体是一种加热拆机设备。



背景技术:

手机,也称为移动电话或无线电话,是一种可以在较广范围内使用的便携式电话终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必备工具。手机分为智能手机和非智能手机,由于智能手机的主频较高,运行速度快,处理程序任务更快速,日常更加的方便,所以现在智能手机的市场占有率更高。智能手机是指像个人电脑一样,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独立的运行空间,可以由用户自行安装软件、游戏、导航等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程序,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现无线网络接入手机类型的总称,人们现在经常用智能手机进行玩游戏、看小说、看视频等活动。但是手机出现故障的情况很多。

目前在手机维修行业内拆机普遍运用的方法如下:第一,使用热风枪将手机内部的胶融化后,寻找薄弱处撬开;第二,使用天拿水(也叫香蕉水)将手机内部的胶腐蚀,使其粘性降低后,寻找薄弱处撬开。第一种方法需要在高温下进行作业,且温度不可控,容易造成手机内部元器件损伤,同时也极易烫伤作业员。第二种方法使用的是腐蚀性液体,可能导致手机内部元器件损坏,同时天拿水有毒,作业员长时间接触会对其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第二种方法耗时长,效率低。这都为手机维修者带来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加热拆机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加热拆机设备,包括底板、翻转机构、加热块、防护罩、吸盘、限位机构和夹紧机构,所述翻转机构、加热块、防护罩、吸盘、限位机构和夹紧机构均安装在底板上,吸盘包括上吸盘和下吸盘,夹紧机构与加热块相连并且夹紧机构和加热块均位于防护罩内,上吸盘安装在翻转机构上方并且翻转机构的侧方与限位机构相连,下吸盘安装在夹紧机构形成的矩形框内,上吸盘和下吸盘配合使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夹紧机构包括夹紧块、快速夹、夹紧推块、直线滑轨和弹簧挡块,夹紧块与加热块相连并且夹紧块滑动安装在直线滑轨上,夹紧推块位于多个夹紧块的中间,夹紧块的外部设置有弹簧挡块,夹紧推块与快速夹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夹紧推块的表面采用光滑结构,夹紧块表面贴有铁氟龙。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限位机构包括限位块和限位杆,限位块通过转轴与翻转机构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上吸盘和下吸盘均采用真空吸盘,加热块上设置有数字显示温控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故障率低,使用安全性和运行稳定性好;该装置的调速方便,加热温度可控,无需使用其他化学品,操作方便快捷,不会夹伤产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该装置可有效避免对作业员的烫伤及化学伤害,填补了手机拆机行业的空白,市场前景广阔。

附图说明

图1为加热拆机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翻转机构,2-加热块,3-防护罩,4-上吸盘,5-限位机构,6-下吸盘,7-夹紧机构,8-底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一种加热拆机设备,包括底板8、翻转机构1、加热块2、防护罩3、吸盘、限位机构5和夹紧机构7,所述翻转机构1、加热块2、防护罩3、吸盘、限位机构5和夹紧机构7均安装在底板8上,吸盘包括上吸盘4和下吸盘6,夹紧机构7与加热块2相连并且夹紧机构7和加热块2均位于防护罩3内,上吸盘4安装在翻转机构1上方并且翻转机构1的侧方与限位机构5相连,下吸盘6安装在夹紧机构7形成的矩形框内,上吸盘4和下吸盘6配合使用。夹紧机构7包括夹紧块、快速夹、夹紧推块、直线滑轨和弹簧挡块,夹紧块与加热块相连并且夹紧块滑动安装在直线滑轨上,夹紧推块位于多个夹紧块的中间,夹紧块的外部设置有弹簧挡块,夹紧推块与快速夹相连。夹紧推块的表面采用光滑结构,夹紧块表面贴有铁氟龙,可以防止夹伤产品。限位机构5包括限位块和限位杆,限位块通过转轴与翻转机构1相连。上吸盘4和下吸盘6均采用真空吸盘,加热块2上设置有数字显示温控器,可以实现对温度的控制,避免烫伤操作员。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转轴需放置在距离产品2-5mm处,限位块上设置两孔与限位杆配合,放置自由掉落时砸伤产品,同时也可以限制所拆手机的翻转角度。

该装置的工作流程如下:第一步通过真空吸盘将产品吸住并固定在夹紧块上,发热块将热量传递至手机,将胶软化和融化,使其粘性降低;第二部向上转动翻转机构,将手机壳与屏幕分开,即可完成拆机。

该装置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故障率低,使用安全性和运行稳定性好;该装置的调速方便,加热温度可控,无需使用其他化学品,操作方便快捷,不会夹伤产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该装置可有效避免对作业员的烫伤及化学伤害,填补了手机拆机行业的空白,市场前景广阔。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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