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17218阅读:155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底座,特别涉及一种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



背景技术:

现有的龙门机床底座功能比较单一:第一,由于体积较大,质量较重,所以不方便安装与拆卸;第二,大多数龙门机床底座都不方便移动,即使可以移动,但是底座的稳固性就会下降;第三,当底座的下端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渣和灰尘时,不方便清理。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包括底座、滑轨、吊环、X形支架和竖撑,所述底座的表层设置有绝缘涂层,所述底座由一号底座和二号底座组成,所述一号底座和二号底座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所述一号底座和二号底座内设置有X形支架和竖撑,所述一号底座和二号底座一侧的上端设置有水平尺和吊环,所述一号底座和二号底座的一侧底部两端分别设置有电动液压缸,所述电动液压缸之间设置有鼓风机,所述二号底座的一侧设置有蓄电盒,所述一号底座和二号底座的底部设置有可制动万向轮。

进一步地,所述竖撑位于X形支架的一侧。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的顶部设置有滑轨。

进一步地,所述电动液压缸和鼓风机与蓄电盒电性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电动液压缸的底部设置有橡胶垫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该种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通过底座表层设置的绝缘涂层,使底座在使用的过程中,避免发生触电事故,通过螺栓使一号底座和二号底座使用时方便安装,并且省时省力,不使用时方便拆卸,通过可制动万向轮,使一号底座和二号底座方便移动,通过水平尺,使底座方便找平,通过吊环,使一号底座和二号底座方便吊装和吊离,通过蓄电盒可以给电动液压缸和鼓风机供电,使电动液压缸可以在底座固定位置时,将底座顶离地面,从而来增加底座的稳固性,鼓风机可以清除底座下端的碎渣和灰尘,此新型龙门机床底座具有很高的实用性,整体装置应用前景广泛,适合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的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的俯视图。

图中:1、水平尺;2、吊环;3、滑轨;4、螺栓;5、X形支架;6、竖撑;7、蓄电盒;8、鼓风机;9、可制动万向轮;10、橡胶垫块;11、电动液压缸;12、底座;13、一号底座;14、二号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包括底座12、滑轨3、吊环2、X形支架5和竖撑6,所述底座12的表层设置有绝缘涂层,所述底座12由一号底座13和二号底座14组成,所述一号底座13和二号底座14通过螺栓4固定连接,所述一号底座13和二号底座14内设置有X形支架5和竖撑6,所述一号底座13和二号底座14一侧的上端设置有水平尺1和吊环2,所述一号底座13和二号底座14的一侧底部两端分别设置有电动液压缸11,所述电动液压缸11之间设置有鼓风机8,所述二号底座14的一侧设置有蓄电盒7,所述一号底座13和二号底座14的底部设置有可制动万向轮9。

其中,所述竖撑6位于X形支架5的一侧,增加底座12的稳固性。

其中,所述底座12的顶部设置有滑轨3,方便活动连接上部结构。

其中,所述电动液压缸11和鼓风机8与蓄电盒7电性相连,蓄电盒7给电动液压缸11和鼓风机8供电,使用电设备正常使用。

其中,所述电动液压缸11的底部设置有橡胶垫块10,防止损坏地面。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便于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龙门机床底座,工作时,底座12表层设置的绝缘涂层,使底座12在使用的过程中,避免发生触电事故,螺栓4使一号底座13和二号底座14使用时方便安装,并且省时省力,不使用时方便拆卸,可制动万向轮9,使一号底座13和二号底座14方便移动,水平尺1方便底座12找平,吊环2,使一号底座13和二号底座14方便吊装和吊离,蓄电盒7可以给电动液压缸11和鼓风机8供电,使电动液压缸11可以在底座12固定位置时,将底座12顶离地面,从而来增加底座12的稳固性,鼓风机8可以清除底座12下端的碎渣和灰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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