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可调输送机构的自动上料搓丝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77546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可调输送机构的自动上料搓丝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搓丝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带有可调输送机构的自动上料搓丝机。



背景技术:

搓丝机是一种专业生产螺纹的设备,其主要工作原理是通过两块具有相同的且与螺栓螺纹相同的牙形的搓丝板,两块搓丝板相互运动时把两个搓丝板之间的螺栓坯搓出螺纹。传统的搓丝机中一般是通过人工将螺栓坯一件一件送到滚丝机指定位置进行加工,这样不仅生产效率低、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而且自动化程度也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可调输送机构的自动上料搓丝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有可调输送机构的自动上料搓丝机,包括机座,所述机座上方设有支撑台,所述支撑台左端上方设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方设有固定搓丝板,所述支撑台右端前后对称设有支架板,前后所述支架板之间左右两端均设有传动轴,且两个传动轴前端均设有传动轮,所述支架板上设有挡板,前后所述挡板之间上方设有料箱,所述机座右端上方侧壁设有横梁,所述横梁左端下方设有两个第一气缸,所述第一气缸下方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左右两端均设有安装板,所述滑槽上设有滑块座,所述滑块座左侧壁设有第二气缸,所述滑块座下方设有动搓丝板,所述动搓丝板和固定搓丝板上均设有搓丝齿,且搓丝齿之间设有螺丝毛坯。

优选的,左端所述传动轴前端设有电动机,且左右传动轴上设有传送带。

优选的,左右所述传动轮之间通过皮带进行连接。

优选的,所述料箱左右侧壁均通过连杆固定设置在横梁上。

优选的,所述第二气缸固定设置在左端安装板上。

优选的,所述机座左右两端均设有移动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带有可调输送机构的自动上料搓丝机,当搓丝机工作时,先将螺丝毛坯平行的放置在料箱内,通过螺丝毛坯自身的重力从进料斗的底部出去,到达传送带上,此刻启动电动机带动传动轴转动,进而使得传送带运动,把螺丝毛坯输送至动搓丝板和固定搓丝板之间,此时启动第二气缸带动滑块座左右移动对螺丝毛坯进行搓丝,其中当螺丝毛坯的直径很粗时,可启动第一气缸带动滑块座向上运动,可调节动搓丝板和固定搓丝板之间的距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传送带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座、2支架板、3皮带、4传送带、5传动轴、6传动轮、7支撑台、8挡板、9第二气缸、10安装板、11滑槽、12第一气缸、13横梁、14料箱、15滑块座、16动搓丝板、17搓丝齿、18螺丝毛坯、19固定搓丝板、20电动机、21固定座、22移动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带有可调输送机构的自动上料搓丝机,包括机座1,所述机座1上方设有支撑台7,所述支撑台7左端上方设有固定座21,所述固定座21上方设有固定搓丝板19,所述支撑台7右端前后对称设有支架板2,前后所述支架板2之间左右两端均设有传动轴5,且两个传动轴5前端均设有传动轮6,所述支架板2上设有挡板8,前后所述挡板8之间上方设有料箱14,所述机座1右端上方侧壁设有横梁13,所述横梁13左端下方设有两个第一气缸12,所述第一气缸12下方设有滑槽11,所述滑槽11左右两端均设有安装板10,所述滑槽11上设有滑块座15,所述滑块座15左侧壁设有第二气缸9,所述滑块座15下方设有动搓丝板16,所述动搓丝板16和固定搓丝板19上均设有搓丝齿17,且搓丝齿17之间设有螺丝毛坯18,左端所述传动轴5前端设有电动机20,且左右传动轴5上设有传送带4,左右所述传动轮6之间通过皮带3进行连接,所述料箱14左右侧壁均通过连杆固定设置在横梁13上,所述第二气缸9固定设置在左端安装板10上,所述机座1左右两端均设有移动轮22。

工作原理:当搓丝机工作时,先将螺丝毛坯18平行的放置在料箱14内,通过螺丝毛坯18自身的重力从进料斗的底部出去,到达传送带4上,此刻启动电动机20带动传动轴5转动,进而使得传送带4运动,把螺丝毛坯18输送至动搓丝板16和固定搓丝板19之间,此时启动第二气缸9带动滑块座15左右移动对螺丝毛坯18进行搓丝,其中当螺丝毛坯18的直径很粗时,可启动第一气缸12带动滑块座15向上运动,可调节动搓丝板16和固定搓丝板19之间的距离。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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