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螺钉机防护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14473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螺钉机防护治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路由器生产组装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螺钉机防护治具。



背景技术:

路由器的生产组装过程中,需要将各个元器件的连接固定,以实现主板和各元器件的连通,还需要将主板与外壳固定连接。这些连接固定一般都是经由螺钉实现,由于元器件的体积较小,所用到的螺钉体积也较小,而目前在组装过程中大都是靠人工进行锁螺钉的作业,螺钉取用不便,因此需要用到自动供螺钉的螺钉机,工作人员手持电动螺丝刀从螺钉机上取用螺钉进行作业。但是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作业空间有限,电动螺丝刀不可避免地会与螺钉机发生擦碰,进而可能导致螺钉机或电动螺丝刀的损坏。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取用螺钉时经常会出现螺钉从电动螺丝刀上掉落的情况,掉落的螺钉散落在桌面,对工作的有序进行造成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以对螺钉机进行有效防护的螺钉机防护治具。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方案实现:

一种螺钉机防护治具,包括底座、设置在底座上的用于放置螺钉机的容纳部,以及设置在底座上的用于吸附螺钉的吸附片;所述容纳部包括垂直设置在底座上的四个立板,所述四个立板首尾相互连接,中间形成一用于放置螺钉机的容纳空间;定义其中一个立板为第一立板,与第一立板相连的两个立板为第二立板和第三立板,与第一立板相对的立板为第四立板,所述第二立板和第三立板的结构相同,均为阶梯状,包括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且第一阶梯的高度高于第二阶梯;所述第二立板和第三立板的第一阶梯上均设置有用于放置电动螺丝刀的放置部,第二立板和第三立板的第二阶梯上端均设置有盖板,且盖板与第二阶梯之间为可转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立板与第二阶梯、盖板与第二阶梯均通过铰链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立板与第三立板之间通过锁扣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吸附片的下方设置有通电螺线管。

对照现有的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施例设置了容纳部用于放置螺钉机,可以在作业过程中对螺钉机起到保护作用,避免因为工作人员的误操作而对螺钉机造成损伤。另一方面,底座上环绕着容纳部设置有多个用于吸附螺钉的吸附片,结合设置在吸附片下方的通电螺线管,可以有效吸附掉落的螺钉,避免了螺钉散落到操作台面,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螺钉机防护治具一实施例的结构图。

图2为本实施例中底座的局部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参照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螺钉机防护治具包括底座1、设置在底座1上的用于放置螺钉机的容纳部2,以及设置在底座上的用于吸附螺钉的吸附片3。容纳部2包括垂直设置在底座1上的四个立板,四个立板首尾相互连接,从俯视角度看,四个立板围成一方形,中间形成一用于放置螺钉机的容纳空间。定义其中一个立板为第一立板21,与第一立板相连的两个立板为第二立板22和第三立板23,与第一立板相对的立板为第四立板24,所述第二立板22和第三立板23的结构相同,均为阶梯状,包括第一阶梯221和第二阶梯222,且第一阶梯的高度高于第二阶梯。

第二立板22和第三立板23的第一阶梯221上均设置有用于放置电动螺丝刀的放置部4,第二立板22和第三立板23的第二阶梯222上端均设置有盖板5,且盖板与第二阶梯之间为可转动连接。本实施例中,盖板4通过铰链6和第二阶梯222连接。在将螺钉机放置到容纳部之后,第二立板22和第三立板23上的盖板5可以进行旋转,直至盖板的底部与第二立板和第三立板的顶端面接触。

第一立板21的一端与第二立板22的第二阶梯222相连接,另一端与第三立板23的第二阶梯相连接。其中,第一立板21与第二立板22的第二阶梯222之间为可转动连接,在本实施例中为铰链连接。第一立板21的另一端与第三立板23的第二阶梯相连接,本实施例中通过锁扣7连接。

吸附片3环绕着容纳部设置,也即环绕着第一至第三立板设置,在吸附片的下方设置有通电螺线管31。工作时,通电螺线管接通电源后产生磁场,可将掉落的螺钉吸附。具体实施时,吸附片还可以采用磁铁,进一步增强吸附性能。

具体使用时,可将螺钉机出螺钉的位置朝向第一侧板,放置到容纳部中,随后转动第一侧板,使第一侧板与第三侧板接触并用锁扣锁紧,最后盖上盖板即可。

本实施例设置了容纳部用于放置螺钉机,可以在作业过程中对螺钉机起到保护作用,避免因为工作人员的误操作而对螺钉机造成损伤。另一方面,底座上环绕着容纳部设置有多个用于吸附螺钉的吸附片,结合设置在吸附片下方的通电螺线管,可以有效吸附掉落的螺钉,避免了螺钉散落到操作台面,提高了工作效率。

虽然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是结合以上具体实施例进行的,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人员能够根据上述的内容进行许多替换、修改和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所有这样的替代、改进和变化都包括在附后的权利要求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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