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72381发布日期:2019-04-09 23:18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钢筋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钢筋是一种建筑施工常用的钢材,其形态多为直条状或圆盘状。建筑用钢筋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不同角度的折弯,现有的钢筋折弯机在需要将钢筋折弯时,需要人工扶住钢筋的一头,然后操作机器对其进行折弯操作,因为钢筋具有一定的弹性,在折弯时偶尔会从折弯机的转头上脱落,可能会伤及操作者,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我们提出一种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通过在装置的转头和限位板座上安装有一个防护网,使用限位柱将其固定在操作台上,在对钢筋进行折弯操作时,防护网能够防止钢筋从转头上脱落,从而阻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可以阻止钢筋被折断时的断头飞射出去,增加了其安全性,较为实用,适合广泛推广与使用,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包括操作台、驱动设备和支脚,所述操作台位于驱动设备和支脚的上端,所述支脚连接在操作台的右侧下端,所述操作台的右侧表面开设有钢筋槽,所述操作台的左侧上端设置有限位板座和转头,所述转头与驱动设备传动连接,所述限位板座位于转头的左侧,所述限位板座左侧的操作台上通过转轴安装有防护网,所述转头右侧的操作台上开设有凹槽,且凹槽内固定有锁住,所述防护网的右侧通过锁柱固定在凹槽内,所述驱动设备的左侧通过支架安装有钢筋篮。

进一步的,所述驱动设备和支脚均固定在底座的上端。

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板座和转头的表面均开设有孔槽,所述孔槽为多个。

进一步的,所述转头的中间位置连接有中柱。

进一步的,所述驱动设备和支脚之间安装有控制设备,所述控制设备与驱动设备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在装置的转头和限位板座上安装有一个防护网,使用限位柱将其固定在操作台上,在对钢筋进行折弯操作时,防护网能够防止钢筋从转头上脱落,从而阻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可以阻止钢筋被折断时的断头飞射出去,增加了其安全性。

2.本实用新型的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操作台的右侧表面开设有钢筋槽,可以在钢筋槽内放入未经折弯的钢筋,方便折弯过程随时取用钢筋,增加了连续折弯操作的速度。

3.本实用新型的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在操作台的左侧安装有钢筋篮,当钢筋被折弯后可以直接放入在钢筋篮中,方便对钢筋的整理和转移,增加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的转头和限位板座结构示意图。

图中:1、操作台;2、驱动设备;3、支脚;4、钢筋篮;5、支架;6、底座;7、转轴;8、限位板座;9、转头;10、防护网;11、凹槽;12、锁柱;13、钢筋槽;14、控制设备;15、孔槽;16、中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用于建筑钢筋的折弯装置,包括操作台1、驱动设备2和支脚3,所述操作台1位于驱动设备2和支脚3的上端,所述支脚3连接在操作台1的右侧下端,所述操作台1的右侧表面开设有钢筋槽13,所述操作台1的左侧上端设置有限位板座8和转头9,所述转头9与驱动设备2传动连接,所述限位板座8位于转头9的左侧,所述限位板座8左侧的操作台1上通过转轴7安装有防护网10,所述转头9右侧的操作台1上开设有凹槽11,且凹槽11内固定有锁柱12,所述防护网10的右侧通过锁柱12固定在凹槽11内,所述驱动设备2的左侧通过支架5安装有钢筋篮4。

其中,所述驱动设备2和支脚3均固定在底座6的上端。

其中,所述限位板座8和转头9的表面均开设有孔槽15,所述孔槽15为多个。

其中,所述转头9的中间位置连接有中柱16。

其中,所述驱动设备2和支脚3之间安装有控制设备14,所述控制设备14与驱动设备2电性连接。

工作原理:使用时,设控制设备14连接至电源,然后打开防护网10的固定,根据折弯需求在限位板座8和转头9的孔槽15内分别装入限位板和折弯栓,然后合上防护网10,并使用限位栓插入锁柱12的孔内从而将防护网10固定住,将待折弯的钢筋放置在钢筋槽13内,然后可以操作控制设备14使驱动设备2控制转头9,使钢筋被转头9折弯,折弯后的钢筋放入钢筋篮4内整理。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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