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跟随式切割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61389发布日期:2019-09-12 11:00阅读:395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跟随式切割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切割机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自动跟随式切割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钢板切割下料,大多是人工在钢板上划线后,手持火焰切割枪沿线进行切割,效率低下。针对该问题,市场也出现过很多种类的自动切割机,一种是移动小车与双轨的配合,将双轨放置在钢板上,移动小车沿双轨行走,通过移动小车上安装的火焰切割枪在移动小车行走的过程中,对钢板进行切割,但是这类自动切割机,轨道的距离是有限的,切割完一段后,需要将双轨移动位置后,才能再次进行切割,操作上仍然存在不便;还有一种是移动小车本身具有定位功能,能够按照预先设定的轨迹进行行走,带动火焰枪进行切割,但是这类自动切割机,大多造价昂贵,并且工厂的工作环境复杂,小车通常后面连着长长的电线、气管等,移动小车在行走过程中容易被电路线和气管带偏,导致切割精度无法保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跟随式切割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自动化切割机存在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动跟随式切割机,包括移动机构和切割枪,所述移动机构设置在工件上,所述移动机构包括车架、第一滚轮、第二滚轮、第三滚轮和限位件,所述限位件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车架上,所述限位件的另一端向外延伸且此端上设置有可转动的滚动轮,所述第一滚轮、第二滚轮和第三滚轮呈三角形安装在所述车架下方,所述第一滚轮固定安装在所述车架前端且所述第一滚轮的行进方向与所述第二滚轮的行进方向呈大于0°且小于90°的夹角设置,所述第二滚轮和所述第三滚轮均设置在所述车架后端且所述第二滚轮和所述第三滚轮的行进方向相同,所述切割枪上设置有连接件,所述连接件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车架上,所述切割枪固定在所述连接件的另一端且所述切割枪的枪头向下设置。

进一步,还包括导轨机构,所述导轨机构设置在所述移动机构和所述滚动轮之间且所述滚动轮与所述导轨机构相切。

进一步,所述导轨机构包括前端块、后端块和若干个中段块,所述前端块和所述后端块分别安装在所述中段块的前端和后端,所述前端块靠若干个所述中段块的一端设置有T形槽,所述后端块靠若干个所述中段块的一端设置有T形块,若干个所述中段块的两端均设置有T形槽和T形块,所述前端块、后端块和若干个中段块之间通过T形槽和T形块的配合相连接。

进一步,所述导轨机构的两端均设置有吸盘,两个所述吸盘开口朝下设置。

进一步,两个所述吸盘均设置在所述导轨机构靠所述移动机构的一侧。

进一步,两个所述吸盘均铰接在所述导轨机构上。

进一步,连接件包括刻度杆和滑块,切割枪固定在滑块上,滑块套装在刻度杆上,滑块上固定有锁紧螺栓,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其一,本实用新型在车架下方设置有呈三角形分布的第一滚轮、第二滚轮和第三滚轮,第一滚轮固定安装在车架前端且第一滚轮的行进方向与第二滚轮的行进方向呈大于0°且小于90°的夹角设置,第二滚轮和第三滚轮均设置在车架后端且第二滚轮和第三滚轮的行进方向相同,在对钢板进行切割时,将滚动轮与工件的一边相贴合,移动机构上配备有的驱动电机带动第二滚轮和第三滚轮转动,带动整个设备前进时,因为第一滚轮的前进方向与第二滚轮的行进方向呈大于0°且小于90°的夹角设置,使车架在移动过程中产生向车架相对限位件的另一侧的偏向力,进而使得车架能够以工件的一边为轨道,利用滚动轮与工件边沿的配合,对车架进行导向,这种导向方式省去了传统的轨道,使结构变的简单,减少成本,并且不用不断的移动轨道,效率更高,并且因为偏向力的存在,也能够避免车架被带偏轨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配备导轨机构后的工作状态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导轨机构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导轨机构,1a-前端块,1b-后端块,1c-中段块,2-切割枪,3-车架,4-第一滚轮,5-第二滚轮,6-第三滚轮,7-限位件,8-连接件,8a-滑块,8b-刻度杆,9-T形槽,10-T形块,11-吸盘,12-滚动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显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

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结合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自动跟随式切割机,包括移动机构和切割枪2,所述移动机构设置在工件上,所述移动机构包括车架3、第一滚轮4、第二滚轮5、第三滚轮6和限位件7,所述限位件7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车架3上,所述限位件7的另一端向外延伸且此端上设置有可转动的滚动轮12,所述第一滚轮4、第二滚轮5和第三滚轮6呈三角形安装在所述车架3下方,所述第一滚轮4固定安装在所述车架3前端且所述第一滚轮4的行进方向与所述第二滚轮5的行进方向呈大于0°且小于90°的夹角设置,所述第二滚轮5和所述第三滚轮6均设置在所述车架3后端且所述第二滚轮5和所述第三滚轮6的行进方向与所述限位件7的行进方向相互平行,所述切割枪2上设置有连接件8,所述连接件8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车架3上,所述切割枪2固定在所述连接件8的另一端且所述切割枪2的枪头向下设置。

本实用新型在车架3下方设置有呈三角形分布的第一滚轮4、第二滚轮5和第三滚轮6,第一滚轮4固定安装在车架3前端且第一滚轮4的行进方向与第二滚轮5的行进方向呈大于0°且小于90°的夹角设置,第二滚轮5和第三滚轮6均设置在车架3后端且第二滚轮5和第三滚轮6的行进方向相同,在对钢板进行切割时,将滚动轮12与工件的一边相贴合,移动机构上配备有的驱动电机带动第二滚轮5和第三滚轮6转动,带动整个设备前进时,因为第一滚轮4的前进方向与第二滚轮5的行进方向呈大于0°且小于90°的夹角设置,使车架3在移动过程中产生向车架3相对限位件7的另一侧的偏向力,进而使得车架3能够以工件的一边为轨道,利用滚动轮12与工件边沿的配合,对车架3进行导向,这种导向方式省去了传统的轨道,使结构变的简单,减少成本,并且不用不断的移动轨道,效率更高,并且因为偏向力的存在,也能够避免车架3被带偏轨迹。

优选的,本实用新型,因为限位件7的长度有限,只能切边,因此设置了导轨机构1,所述导轨机构1设置在所述移动机构和所述滚动轮12之间且所述滚动轮12与所述导轨机构1相切。所述导轨机构1包括前端块1a、后端块1b和若干个中段块1c,所述前端块1a和所述后端块1b分别安装在所述中段块1c的前端和后端,所述前端块1a靠若干个所述中段块1c的一端设置有T形槽9,所述后端块1b靠若干个所述中段块1c的一端设置有T形块10,若干个所述中段块1c的两端均设置有T形槽9和T形块10,所述前端块1a、后端块1b和若干个中段块1c之间通过T形槽9和T形块10的配合相连接。本实用新型的导轨机构1包括前端块1a、后端块1b和若干个中段块1c,中段块1c的个数根据工件的大小设置,以便于导轨机构1适用于不同大小的工件,同时方便布置。

优选的,所述导轨机构1的两端均设置有吸盘11,两个所述吸盘11开口朝下设置。本实用新型在导轨机构1的两端均设置有吸盘11,通过吸盘11固定导轨机构1,便于人工固定导轨机构1。

优选的,两个所述吸盘11均设置在所述导轨机构1靠所述移动机构的一侧。本实用新型将吸盘11设置在导轨机构1靠移动机构的一侧,防止切割枪2对工件切割时,产生飞溅的火花掉落至吸盘11上,导致吸盘11损坏。

优选的,两个所述吸盘11均铰接在所述导轨机构1上。本实用新型将吸盘11铰接在导轨机构1上,在人工固定导轨机构1时,只需要扳动吸盘11一端就能实现吸盘11对工件的锁紧或放松,便于人工手动操作。

优选的,连接件8包括刻度杆8b和滑块8a,切割枪2固定在滑块8a上,滑块8a套装在刻度杆8b上,滑块8a上固定有锁紧螺栓,用于将滑块8a锁死在刻度杆8b上,刻度杆8b的作用,是切边时,能够方便的确定切割的量。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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