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针筒内圆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8284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一种针筒内圆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针筒内圆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针筒内圆磨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技术中的针筒内圆磨装置一次只能加工一组针筒,加工完成之后在对另一组进行更换,不仅费时费力还影响加工效率,不适合广泛的推广和普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针筒内圆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针筒内圆磨装置,包括机台,所述机台的顶部一侧固定设有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的一端固定安装有第一驱动电机,所述第一驱动电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丝杆,所述第一滑槽的顶部通过滑块活动连接有第二滑槽,且丝杆的端部贯穿第二滑槽与第二滑槽螺纹连接,所述第二滑槽的顶部一端固定安装有第二驱动电机,且第二驱动电机的输出端也固定连接有丝杆,所述第二滑槽的顶部通过滑块滑动连接有固定座,且丝杆贯穿固定座与固定座螺纹连接,所述固定座的内部通过轴承座固定安装有旋转轴,且旋转轴的端部固定连接有砂轮,所述固定座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正反转电机,所述正反转电机的输出端通过皮带轮与旋转轴传动连接,所述机台的顶部另一侧焊接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变频电机,且安装座的顶部固定设有涨套,且变频电机通过皮带轮与涨套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涨套至少设有两组,且涨套的表面设有紧固装置。

优选的,所述涨套之间固定设有休整器,且休整器的一侧设有光栅尺。

优选的,所述机台的表面套有保护壳,且保护壳的正面和背面左侧均滑动连接有推拉门。

优选的,所述机台的内部固定设有水箱,且水箱的输出端通过管道连接有喷头。

优选的,所述机台的正面镶嵌有数控终端,且数控终端的表面上端镶嵌有LED显示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针筒内圆磨装置,结构设计简单合理,通过两组涨套轮换使用可以便于提高针筒的加工效率,涨套之间的休整器和光栅尺在对砂轮进行修整的同时对砂轮进行检测,保证打磨加工的质量和精确度,安全稳定,适用范围广,有利于推广和普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机台、2第一滑槽、3第一驱动电机、4丝杆、5第二滑槽、6固定座、7砂轮、8正反转电机、9第二驱动电机、10变频电机、11涨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针筒内圆磨装置,包括机台1,所述机台1的内部固定设有水箱,且水箱的输出端通过管道连接有喷头,所述机台1的顶部一侧固定设有第一滑槽2,所述第一滑槽2的一端固定安装有第一驱动电机3,所述第一驱动电机3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丝杆4,所述第一滑槽2的顶部通过滑块活动连接有第二滑槽5,且丝杆4的端部贯穿第二滑槽5与第二滑槽5螺纹连接,所述第二滑槽5的顶部一端固定安装有第二驱动电机9,且第二驱动电机9的输出端也固定连接有丝杆4,所述第二滑槽5的顶部通过滑块滑动连接有固定座6,且丝杆4贯穿固定座6与固定座6螺纹连接,所述固定座6的内部通过轴承座固定安装有旋转轴,且旋转轴的端部固定连接有砂轮7,所述固定座6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正反转电机8,所述正反转电机8的输出端通过皮带轮与旋转轴传动连接,所述机台1的顶部另一侧焊接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变频电机10,且安装座的顶部固定设有涨套11,且变频电机10通过皮带轮与涨套11传动连接,所述涨套11至少设有两组,且涨套11的表面设有紧固装置,所述涨套11之间固定设有休整器,且休整器的一侧设有光栅尺,所述机台1的表面套有保护壳,且保护壳的正面和背面左侧均滑动连接有推拉门。

该针筒内圆磨装置,工作时,先把针筒置于涨套11内,并涨紧,然后变频电机10带动针筒旋转,然后第一驱动电机3和第二驱动电机9带动固定座6上的砂轮7在机台1上轴向和径向进给,从而实现磨头对针筒的打磨加工,两组涨套11内的针筒轮换加工,提高加工速率,当砂轮7需要修整的时候,第二驱动电机9带动砂轮7径向移动靠近涨套11之间的休整器,同时正反转电机8带动砂轮7旋转进行休整,保证砂轮7对针筒打磨加工的质量和精确度,该装置结构设计简单合理,操作方便,加工效果好,速率高,安全稳定,适用范围广,有利于推广和普及。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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