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骨瓷容器底部打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9271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一种骨瓷容器底部打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打磨装置,具体为一种骨瓷容器底部打磨装置,属于陶瓷生产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骨瓷又称骨质瓷,因其原料配比中加入45%的食草动物骨炭而得名。骨瓷是陶瓷中的高档瓷器,因其特有的品质而被人们喜爱和追捧。骨瓷在经过两次烧制之后由于底部边缘形变收缩,以及受热不均导致底部不平,因此每次烧制之后都需要进行底部打磨,保证底部平整,现有的操作方式,是人工进行手工打磨,效率较低,而且由于施力不均衡导致打磨并不能保证底部平整,因此产品合格率受到限制。

为解决上述问题,因此我们提出一种骨瓷容器底部打磨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骨瓷容器底部打磨装置,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骨瓷容器底部打磨装置,包括工作台和立架,所述立架固定安装在工作台上表面,所述工作台中部设置有传动滚筒组,所述传动滚筒组上设置有打磨带,所述立架上部设置有平板,所述平板上设置有气缸,所述气缸的活塞柱穿过平板位于平板的下部,所述气缸的活塞柱上设置有平压板,所述立架横跨在打磨带的两侧,所述立架上位于打磨带两侧平行设置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下部通过若干个立柱连接限位板,打磨带两侧相对的两个立柱上设置有托物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托物装置包括托架和立板,两个所述立板固定在托架的两侧,所述立板上端头处对应穿插在相对应的立柱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立柱上套接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的上端位于立板的下表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传动滚筒组连接电机,所述气缸通过耐压气管连接储气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平压板下表面设置有橡胶皮垫。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将待打磨的产品放置在托架上,气缸带动平压板将产品压向打摩带进行打磨,生产效率高,而且施力均匀,保证骨瓷容器底部平整性优良,提高合格率,而且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骨瓷容器底部打磨装置的总装结构正视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骨瓷容器底部打磨装置的总装结构侧视示意图。

图中:1-工作台;2-立板;3-限位板;4-立架;5-复位弹簧;6-平板;7-气缸;8-支撑架;9-立柱;10-平压板;11-托架;12-打磨带;13-储气罐;14-传动滚筒组。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一种骨瓷容器底部打磨装置,包括工作台1和立架4,所述立架4固定安装在工作台1上表面,所述工作台1中部设置有传动滚筒组14,所述传动滚筒组14上设置有打磨带12,所述立架4上部设置有平板6,所述平板6上设置有气缸7,所述气缸7的活塞柱穿过平板6位于平板6的下部,所述气缸7的活塞柱上设置有平压板10,所述立架4横跨在打磨带12的两侧,所述立架4上位于打磨带12两侧平行设置有支撑架8,所述支撑架8下部通过若干个立柱9连接限位板3,打磨带12两侧相对的两个立柱9上设置有托物装置。

本实施例中,所述托物装置包括托架11和立板2,两个所述立板2固定在托架11的两侧,所述立板2上端头处对应穿插在相对应的立柱9上,所述立柱9上套接有复位弹簧5,所述复位弹簧5的上端位于立板2的下表面,所述传动滚筒组14连接电机,所述气缸7通过耐压气管连接储气罐13,所述平压板10下表面设置有橡胶皮垫,保护产品完整性,防止平压板10过硬损坏产品。

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优点:该种骨瓷容器底部打磨装置,通过将待打磨的产品放置在托架11上,启动气缸7带动平压板10将产品压向打摩带12进行打磨,平压板10在下压产品的同时,托架11受到乡下的压力,压力大于复位弹簧5的弹力,通过两侧的立板2压缩复位弹簧5,当打磨结束后,气缸7收缩活塞杆,此时平压板10的压力消失,复位弹簧5向上复位,将托架11以及产品托起,置换下一批待打磨的产品进行重复工作,整个过程生产效率提高,而且施力均匀,保证骨瓷容器底部平整性优良,提高合格率,而且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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