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01952发布日期:2018-11-09 21:54阅读:1068来源:国知局

本专利涉及一种工装,尤其是一种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



背景技术:

在无心外圆磨床上磨削产品外圆时,产品在带轮带动下在刀板上旋转,刀板起到支承工件并定位的作用,由于产品在刀板上旋转与刀板表面滑动摩擦,经过一段时间刀板表面磨损(磨出沟槽),使产品定位不准,磨削后产品外圆精度达不到。刀板表面磨损后要更换新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

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包括:本体,所述本体上设有斜向定位槽,所述斜向定位槽的前端贯通所述本体的前表面,所述斜向定位槽的后端贯通所述本体的后表面,所述斜向定位槽的上端贯通所述本体的上表面,所述斜向定位槽的下端面水平设置。

有利地,所述的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还包括定位通孔,所述定位通孔的左端与所述斜向定位槽连通且所述定位通孔的右端贯通所述本体的右表面。

有利地,所述定位通孔的轴线水平设置。

有利地,所述定位通孔为沿前后方向均匀间隔布置的三个。

有利地,所述定位通孔均为螺纹孔。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下面参考附图来详细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

如图1和图2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包括:本体100,本体100上设有斜向定位槽101,斜向定位槽101的前(即如图1中所示的箭头前所指示的方向)端贯通本体100的前表面,斜向定位槽101的后(即如图1中所示的箭头后所指示的方向)端贯通本体100的后表面,斜向定位槽101的上(即如图1中所示的箭头上所指示的方向)端贯通本体100的上表面,斜向定位槽101的下(即如图1中所示的箭头下所指示的方向)端面水平设置。

有利地,所述的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还包括定位通孔102,定位通孔102的左(即如图1中所示的箭头左所指示的方向)端与斜向定位槽101连通且定位通孔102的右(即如图1中所示的箭头右所指示的方向)端贯通本体100的右表面。有利地,定位通孔103的轴线水平设置。有利地,定位通孔102为沿前后方向均匀间隔布置的三个。有利地,定位通孔102均为螺纹孔。

使用时,将刀板200放到斜向定位槽101内,拧紧螺栓将刀板200固定在工装内,将装夹刀板的工装放到平面磨床上进行修磨刀板平面。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斜向定位槽101的倾角与刀板的角度一致;斜向定位槽101的宽度比刀板宽度大0.05~0.1mm;斜向定位槽101的深度比刀板高度小3~5mm;这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可以理解的。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无心外圆磨床刀板修磨工装,刀板磨损后用此工装装夹刀板在平面磨床磨削即可以保证修磨平面的质量而且可以保证刀板平面的角度,到板可以修磨3~5次,因此刀板的使用寿命也可以提高3~5倍。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