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84496发布日期:2019-09-13 23:35阅读:386来源:国知局
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熔模铸造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



背景技术:

弯通管为环保污水处理设备上的配件,需成大批量生产,一般采用熔模精密铸造成型。该弯通管为薄壳腔体结构,弯通管内还设有盲孔,口小肚大,结构复杂。弯通管对气密性要求高,在弯通管加工完成后需要进行耐气压的气密性测试,确保该弯通管不能泄漏。

在熔模铸造弯通管时,传统工艺是采用立式浇注,盲孔制壳做出,制成的弯通管成品经气密性测试,有30%左右的弯通管有泄漏现象,且有10%左右的弯通管内的盲孔有夹铁,弯通管成品不良率高,导致弯通管生产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目前传统技术的问题,提供一种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有效提高弯通管良品率和降低生产成本低。

一种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包括浇注系统蜡模、设置在浇注系统蜡模上的浇口杯蜡模、设置在浇注系统蜡模上的至少一组浇口蜡模组、以及连接浇口蜡模组的弯通管蜡模;所述浇口蜡模组包括间隔设置的第一浇口蜡模及第二浇口蜡模;所述弯通管蜡模的轴向与浇口杯蜡模的轴向垂直设置,所述弯通管蜡模的外壁沿弯通管蜡模的轴向分别与浇口蜡模组的第一浇口蜡模及第二浇口蜡模连接;所述弯通管蜡模的内壁上设置有悬挂块蜡模,所述悬挂块蜡模设有盲孔,所述盲孔内插设有陶瓷芯。

上述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的弯通管蜡模的轴向与浇口杯蜡模的轴向垂直设置,即弯通管蜡模相对于浇口杯蜡模为卧式设置,该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通过沾浆、熔蜡后,第一浇口蜡模形成第一浇口,第二浇口蜡模形成第二浇口,弯通管蜡模形成型腔,通过第一浇口和第二浇口同时向卧式的型腔内浇注,浇注效率高,补缩效果好,制成的弯通管成品经气密性测试,只有0.5%-1%的弯通管有泄漏现象;且通过在盲孔内插设陶瓷芯,有效防止弯通管的盲孔内有夹铁,弯通管成品的良品率高,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浇注系统蜡模包括二相对间隔设置的横浇道蜡模、及连接二横浇道蜡模的纵浇道蜡模。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浇口杯蜡模为中空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弯通管蜡模包括主道管蜡模、及连接主道管蜡模的弯曲管蜡模,所述悬挂块蜡模设置在主道管蜡模的内壁上;所述主道管蜡模的外壁与第一浇口蜡模连接,所述弯曲管蜡模的外壁与第二浇口蜡模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道管蜡模的外壁对应悬挂块蜡模的位置设置有凸起部蜡模,所述凸起部蜡模与第一浇口蜡模连接,所述弯曲管蜡模靠近主道管蜡模的一端与所述第二浇口蜡模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陶瓷芯的一端延伸出盲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浇注系统蜡模还包括排气道蜡模,所述排气道蜡模的两端分别连接浇注系统蜡模和浇口杯蜡模。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排气道蜡模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排气道蜡模相对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浇口杯蜡模设置在浇注系统蜡模的一侧上,所述浇口蜡模组设置在浇注系统蜡模背离浇口杯蜡模的一侧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浇口蜡模组的数量为四组,四组所述浇口蜡模组沿浇注系统蜡模的纵向方向依次排列间隔设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方式的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的另一角度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的弯通管蜡模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的弯通管蜡模的轴向剖视图。

附图中各标号的含义为:

浇注系统蜡模10,横浇道蜡模11,纵浇道蜡模12,浇口杯蜡模20,浇口蜡模组30,第一浇口蜡模40,第二浇口蜡模50,弯通管蜡模60,悬挂块蜡模61,盲孔62,陶瓷芯63,主道管蜡模64,弯曲管蜡模65,凸起部蜡模66,转接块蜡模67,排气道蜡模70。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相反,当元件被称作“直接在”另一元件“上”时,不存在中间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请参考图1至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方式的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浇注系统蜡模10、设置在浇注系统蜡模10上的浇口杯蜡模20、设置在浇注系统蜡模10上的至少一组浇口蜡模组30、以及连接浇口蜡模组30的弯通管蜡模60;请参考图1,浇口蜡模组30包括间隔设置的第一浇口蜡模40及第二浇口蜡模50;弯通管蜡模60的轴向与浇口杯蜡模20的轴向垂直设置,弯通管蜡模60的外壁沿弯通管蜡模60的轴向分别与浇口蜡模组30的第一浇口蜡模40及第二浇口蜡模50连接;请参考图3,弯通管蜡模60的内壁上设置有悬挂块蜡模61,悬挂块蜡模61设有盲孔62,盲孔62沿弯通管蜡模60的轴向延伸设置,即盲孔62的轴线与弯通管蜡模60的轴线平行;盲孔62内插设有陶瓷芯63,陶瓷芯63的设置有效防止弯通管成品的盲孔内有夹铁,且陶瓷芯63的一端延伸出盲孔62,待弯通管成品制成时,便于拆除陶瓷芯。

请参考图2,浇注系统蜡模10包括二相对间隔设置的横浇道蜡模11、及连接二横浇道蜡模11的纵浇道蜡模12;横浇道蜡模11与纵浇道蜡模12一体成型设置;在本实施例中,纵浇道蜡模12的数量为三个,三个纵浇道蜡模12间隔设置,中间纵浇道蜡模12的宽度大于两侧纵浇道蜡模12的宽度。浇口杯蜡模20为圆锥台状,在本实施例中,浇口杯蜡模20为中空设置,有利于节约蜡质,在进行沾浆时,浇口杯蜡模20的上端内放置有隔板;当然,浇口杯蜡模20也可以为实心设置。浇口杯蜡模20设置在浇注系统蜡模10的一侧上,具体地,浇口杯蜡模20设置在浇注系统蜡模10一侧的中部上;进一步地,浇口杯蜡模20与一纵浇道蜡模12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浇口蜡模组30的数量为四组,四组浇口蜡模组30沿浇注系统蜡模10的纵向方向依次排列间隔设置;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浇口蜡模组30的数量也可以为其他数量,根据需求进行设置。浇口蜡模组30设置在浇注系统蜡模10背离浇口杯蜡模20的一侧上;具体地,浇口蜡模组30的第一浇口蜡模40和第二浇口蜡模50分别设置在二横浇道蜡模11上,且第一浇口蜡模40为的径向截面为圆形,第二浇口蜡模50的径向截面为方形。

浇注系统蜡模10还包括排气道蜡模70,排气道蜡模70的两端分别连接浇注系统蜡模10和浇口杯蜡模20,进一步地,排气道蜡模70的一端与一纵浇道蜡模12连接,排气道蜡模70经沾浆、脱蜡后形成排气道,排气道用于在浇注时进行排气。在本实施例中,排气道蜡模70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排气道蜡模70相对设置。

弯通管蜡模60的数量小于或等于浇口蜡模组30的数量,在本实施例中,弯通管蜡模60的数量也为四个,四个弯通管蜡模60分别与四组浇口蜡模组30对应设置,即四个弯通管蜡模60浇注系统蜡模10的纵向方向依次排列间隔设置。弯通管蜡模60包括主道管蜡模64、及连接主道管蜡模64的弯曲管蜡模65,悬挂块蜡模61设置在主道管蜡模64的内壁上,且盲孔62的开口方向背向弯曲管蜡模65设置;主道管蜡模64及弯曲管蜡模65的径向截面均为圆形状,主道管蜡模64的外壁与第一浇口蜡模40连接,弯曲管蜡模65的外壁与第二浇口蜡模50连接;进一步地,主道管蜡模64的外壁对应悬挂块蜡模61的位置设置有凸起部蜡模66,凸起部蜡模66为圆柱形设置,凸起部蜡模66与第一浇口蜡模40连接,弯曲管蜡模65靠近主道管蜡模64的一端与第二浇口蜡模50连接。

请参考图4,在本实施例中,悬挂块蜡模61位于主道管蜡模64轴向的中部,悬挂块蜡模61为圆柱形设置,悬挂块蜡模61的外壁上设置转接块蜡模67,转接块蜡模67与主道管蜡模64的内壁连接。

该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通过沾浆、脱蜡后,横浇道蜡模11形成横浇道,纵浇道蜡模12形成纵浇道,且纵浇道与横浇道相互连通,浇口杯蜡模20形成浇口杯,第一浇口蜡模40形成第一浇口,第二浇口蜡模50形成第二浇口,弯通管蜡模60形成型腔;从而在进行浇注时,将金属液倒入浇口杯内,浇口杯内的金属液从浇注道流入至第一浇口和第二浇口内,再经第一浇口和第二浇口流入至型腔内。

本实用新型的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的弯通管蜡模60的轴向与浇口杯蜡模20的轴向垂直设置,即弯通管蜡模60相对于浇口杯蜡模20为卧式设置,弯通管蜡模60的轴向上与第一浇口蜡模40及第二浇口蜡模50连接,该弯通管蜡模组树结构通过沾浆、熔蜡后,第一浇口蜡模40形成第一浇口,第二浇口蜡模50形成第二浇口,弯通管蜡模60形成型腔,通过第一浇口和第二浇口同时向卧式的型腔内浇注,浇注效率高,补缩效果好,制成的弯通管成品经气密性测试,只有0.5%-1%的弯通管有泄漏现象;且通过在盲孔内插设陶瓷芯63,有效防止弯通管的盲孔内有夹铁,弯通管成品的良品率高,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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