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双组份发光无机涂料,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原料混合而成:
A组分:
B组分:
水玻璃10~5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组份发光无机涂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填料为硅微粉、长石粉、碳酸钙、蒙脱土、氧化铝或硅酸铝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组份发光无机涂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颜料为钛白粉、氧化铁红、氧化铁黄、氧化铁黑、铬绿或钴蓝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组份发光无机涂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粉体为卤磷酸盐发光材料、磷酸盐发光材料、硅酸盐发光材料、铝酸盐发光材料或钒酸盐发光材料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组份发光无机涂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助剂为引气剂、减水剂、消泡剂、增稠剂、防霉剂、抗菌剂、纤维素醚、木质纤维或淀粉醚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组份发光无机涂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玻璃为钠水玻璃、钾水玻璃中的一种或两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组份发光无机涂料,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原料混合而成:
A组分:
B组分:
水玻璃10~50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双组份发光无机涂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粉体为卤磷酸盐发光材料、磷酸盐发光材料、硅酸盐发光材料、铝酸盐发光材料、钒酸盐发光材料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所述的颜料为氧化铁红、氧化铁黄、氧化铁黑、铬绿、钴蓝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所述的水玻璃为钠水玻璃、钾水玻璃中的一种或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