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汽车铅蓄电池硫酸的回收方法及回收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89616阅读:88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废旧汽车铅蓄电池硫酸的回收方法及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国和消费国,与此同时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报废量也迅速增长。据统计年我国每年产生废铅酸蓄电池已达330万吨以上,这一数据仍在不断增长,但正规回收比例不到30%。不规范的回收导致大量废铅蓄电池被随意拆解处置,引发严重的重金属污染等问题。报废的铅蓄电池主要包括废硫酸液、金属铅以及塑料等。其中,废硫酸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且含有一定量有害的铅离子,需要妥善处理。

目前废硫酸处理的方法是将废硫酸用碱中和后进入废水处理系统。这样需消耗的大量的中和碱,同时处理成本高,弃去了可以回收利用的硫酸,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环境要求的提高和对节能减排的重视,亟需解决废酸的资源化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提供了一种废旧汽车铅蓄电池硫酸的回收方法及使用该方法的回收装置,该方法采用雾式闪蒸对硫酸浓缩处理,实现了废硫酸的回收利用,成本低,方法简单。其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废旧汽车铅蓄电池硫酸的回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收集铅蓄电池中的废酸,滤去其中的不溶性杂质,储存并加热;

(2)将加热后的废酸在高压推动下经减压阀雾化喷入闪蒸罐,进行闪蒸;

(3)闪蒸罐中的蒸汽经冷凝后进行废水处理;

(4)收集在闪蒸罐底部积聚的未蒸发的硫酸。

优选的,步骤(1)中加热后废酸的温度为20-80℃。

优选的,步骤(2)中所述高压为0.1-1.0MPa。

优选的,步骤(2)中闪蒸罐内的温度为20-80℃,压力为1-10KPa。

一种专用于废旧汽车铅蓄电池硫酸的回收方法的回收装置,其包括稀酸槽、闪蒸罐、冷凝塔、硫酸收集槽和废水槽,所述稀酸槽与闪蒸罐连通,且二者连通的管路上设有减压阀,冷凝塔通过管路与闪蒸罐的顶部连通,硫酸收集槽通过管路与闪蒸罐的底部连通,废水槽与冷凝塔的底部连通。

优选的,所述冷凝塔与废水槽之间的管路、闪蒸罐与硫酸收集槽之间的管路上均设有压力泵。

采用上述,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废旧铅蓄电池的废硫酸无法直接回收利用的原因在于其浓度较低,一般在15~24%,而国标中蓄电池所用的稀硫酸浓度为34%,需要进行浓缩,使用本方法处理废硫酸实现废酸的资源化,可以直接用于新蓄电池,对国家的“节能减排”有重要的贡献;本发明方法工艺简单,成本低,节能环保,利用其回收硫酸回收效率高,适用工业化大规模生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中回收装置的结构图。

其中:1、稀酸槽,2、闪蒸罐,3、冷凝塔,4、硫酸收集槽,5、废水槽,6、减压阀,7、压力泵。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1.一种废旧汽车铅蓄电池硫酸的回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收集某型号铅蓄电池中的废酸电解液(20%),滤去其中的不溶性杂质,储存并加热至50℃保温;

(2)将加热后的废酸在0.4MPa的高压推动下经减压阀雾化喷入闪蒸罐,进行闪蒸,闪蒸罐内的温度为30℃,压力为2KPa;

(3)闪蒸罐中的蒸汽经冷凝塔冷凝后进行废水处理;

(4)收集在闪蒸罐底部积聚的未蒸发的硫酸,闪蒸罐出料口硫酸浓度为34%。

2.如图1所示,为用于上述方法的回收装置,其包括稀酸槽1、闪蒸罐2、冷凝塔3、硫酸收集槽4和废水槽5,稀酸槽1中用于储存过滤后的稀硫酸,所述稀酸槽1与闪蒸罐2连通,且二者连通的管路上设有减压阀6,冷凝塔3通过管路与闪蒸罐2的顶部连通,硫酸收集槽4通过管路与闪蒸罐2的底部连通,且二者连通的管路上设有压力泵7。废水槽5与冷凝塔3的底部连通,且二者连通的管路上设有压力泵7。

实施例2

在本实施例中,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回收方法的不同,本案中废旧汽车铅蓄电池硫酸的回收方法为:

(1)收集某型号铅蓄电池中的废酸电解液(15%),滤去其中的不溶性杂质,储存并加热至80℃保温;

(2)将加热后的废酸在0.8MPa的高压推动下经减压阀雾化喷入闪蒸罐,进行闪蒸,闪蒸罐内的温度为60℃,压力为5KPa;

(3)闪蒸罐中的蒸汽经冷凝塔冷凝后进行废水处理;

(4)收集在闪蒸罐底部积聚的未蒸发的硫酸,闪蒸罐出料口硫酸浓度为35%。

实施例3

在本实施例中,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回收方法的不同,本案中废旧汽车铅蓄电池硫酸的回收方法为:

(1)收集某型号铅蓄电池中的废酸电解液(20%),滤去其中的不溶性杂质,储存并加热至20℃保温;

(2)将加热后的废酸在0.1MPa的高压推动下经减压阀雾化喷入闪蒸罐,进行闪蒸,闪蒸罐内的温度为80℃,压力为1KPa;

(3)闪蒸罐中的蒸汽经冷凝塔冷凝后进行废水处理;

(4)收集在闪蒸罐底部积聚的未蒸发的硫酸,闪蒸罐出料口硫酸浓度为34%。

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描述的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它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形变,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形变都应该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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