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瓶胚检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瓶胚检测辅助上料装置。
背景技术:
瓶胚是宝特瓶成型之前的雏形,它的管壁厚、透明度高,又可以用一般的塑料瓶盖密封,再加上摔不破、能立在桌上等优点,可以做许多取代试管的用途。
现有技术中将瓶胚输送至吹瓶机时,途中如果送料传输线上出现故障时,无法保证输送装置的每个位置上均有一个瓶胚,会出现空位的现象,但是吹瓶机是连续的进行工作,当吹瓶机遇到空位现象,仍会重复吹瓶工作,造成无效劳动,降低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瓶胚检测辅助上料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瓶胚检测辅助上料装置,包括第一带输送装置,所述第一带输送装置的皮带上固接有均匀摆放的柱体,所述柱体上倒扣有瓶胚,所述第一带输送装置一侧设有瓶胚检测装置,所述瓶胚检测装置包括摄像头,所述摄像头对准第一带输送装置上的柱体,所述摄像头连接有数据处理装置,所述数据处理装置连接有控制器。
所述第一带输送装置上方设有辅助上料装置,所述辅助上料装置包括第二带输送装置,所述第二带输送装置的皮带上固接有均匀摆放的柱体,所述柱体上倒扣有瓶胚,所述第二带输送装置末端设有瓶胚运送装置。
所述瓶胚运送装置包括转动连接在机架上且水平放置的丝杆,所述丝杆一端连接有旋转电机,所述丝杆上螺纹连接有丝母,所述丝母底部固接有竖直向下的动力伸缩杆,所述动力伸缩杆底端固接有瓶胚吸附机构,所述瓶胚吸附机构连接有真空泵,所述动力伸缩杆、真空泵均与控制器连接。
通过摄像头拍摄第一带输送装置上瓶胚送料的情况,遇到空位现象的时候,利用数据处理装置将信息反馈给控制器,控制启动旋转电机、动力伸缩杆、真空泵,将第二带输送装置上预先放置好的瓶胚运送至第一带输送装置的空位处,有效防止吹瓶机做无用功。
优选的,所述动力伸缩杆为液压缸、气压缸、电液动推杆中的一种。
优选的,所述瓶胚吸附机构包括圆柱体,所述圆柱体顶端固接在动力伸缩杆上,所述圆柱体底端开设有与瓶胚匹配的柱形槽,所述柱形槽顶端为锥形底壁,所述锥形底壁顶端通过气流通道与真空泵连接,通过真空泵进行吸气,使瓶胚吸附在锥形底壁上。
优选的,所述锥形底壁上设有橡胶垫片。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瓶胚检测辅助上料装置,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有效防止瓶胚运输过程中出现空位现象,保证运输装置每个位置均放置有瓶胚,使吹瓶机能够进行有效的工作,提高生产线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瓶胚吸附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中:第一带输送装置1、摄像头2、数据处理装置3、控制器4、真空泵5、机架6、丝母7、丝杆8、旋转电机9、瓶胚10、第二带输送装置11、动力伸缩杆12、瓶胚吸附机构13、柱体14、气流通道15、锥形底壁16、圆柱体17、橡胶垫片18、柱形槽1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瓶胚检测辅助上料装置,包括第一带输送装置1,第一带输送装置1的皮带上固接有均匀摆放的柱体14,柱体14上倒扣有瓶胚10,第一带输送装置1一侧设有瓶胚检测装置,瓶胚检测装置包括摄像头2,摄像头2对准第一带输送装置1上的柱体14,摄像头2连接有数据处理装置3,数据处理装置3连接有控制器4。
第一带输送装置1上方设有辅助上料装置,辅助上料装置包括第二带输送装置11,第二带输送装置11的皮带上固接有均匀摆放的柱体14,柱体14上倒扣有瓶胚10,第二带输送装置11末端设有瓶胚运送装置。
瓶胚运送装置包括转动连接在机架6上且水平放置的丝杆8,丝杆8一端连接有旋转电机9,丝杆8上螺纹连接有丝母7,丝母7底部固接有竖直向下的动力伸缩杆12,动力伸缩杆12为液压缸、气压缸、电液动推杆中的一种。,动力伸缩杆12底端固接有瓶胚吸附机构13,瓶胚吸附机构13连接有真空泵5,动力伸缩杆12、真空泵5均与控制器4连接,瓶胚吸附机构13包括圆柱体17,圆柱体17顶端固接在动力伸缩杆12上,圆柱体17底端开设有与瓶胚10匹配的柱形槽19,柱形槽19顶端为锥形底壁16,锥形底壁16上设有橡胶垫片18,锥形底壁16顶端通过气流通道15与真空泵5连接,通过真空泵5进行吸气,使瓶胚10吸附在锥形底壁16上。
通过摄像头2拍摄第一带输送装置1上瓶胚送料的情况,遇到空位现象的时候,利用数据处理装置3将信息反馈给控制器4,控制启动旋转电机9、动力伸缩杆12、真空泵5,将第二带输送装置11上预先放置好的瓶胚10运送至第一带输送装置1的空位处,有效防止吹瓶机做无用功。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