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由锅炉烟灰生产活性炭的方法

文档序号:3461119阅读:94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由锅炉烟灰生产活性炭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由锅炉烟灰生产活性炭的方法,属于将固体废物转变成有用的东西的方法类。
为了减少大气污染,目前我国烧煤的工业锅炉普遍在烟道中设置了除尘设备,净化了向大气排放的炉烟。但收集下来的大量锅炉烟灰,在堆放与运输过程中,难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占用大量人力、物力、土地。据调查,每台20吨/小时烧煤块的层燃炉,每年收集的锅炉烟灰可达800多吨,全国这类锅炉数万台,每年收集的锅炉烟灰就达数千万吨。
目前国内外市场急需的活性炭产品,一类是以木屑、木炭、核桃皮等为原料生产的木质活性炭,另一类是以无烟煤为原料的煤质活性炭。后者仅限于生产各种规格的定型颗粒活性炭,而且必须选用优质无烟煤,并要求含硫不大于0.5%,灰分不大于12%,水分不大于5%,挥发分不大于10%。在我国仅有大同,银川,广西等几个煤矿生产这种优质无烟煤,这类煤质活性炭的生产工艺十分复杂,包括破碎,球磨,混合,成型,炭化,活化,筛分,包装,因而生产成本很高。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由锅炉烟灰生产活性炭的方法,不仅可变废为宝,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而且可扩大生产活性炭的原料来源,简化生产工艺,增加煤质活性炭产品品种。
本发明的目的是以如下方式达到的一种由锅炉烟灰生产活性炭的方法,包括先用湿法除尘法在锅炉烟道中收集烟灰,其特征在于A、该烟灰是由烧煤块的锅炉产生的;
B、将收集到的烟灰中的炭屑分选出来使含烟灰的水,经水槽在短距离内流入一个分选炭屑的容器,容器的排水阀可使容器中的液面保持一定。流入容器的烟灰中含有炭屑和矿渣,炭屑和矿渣在短时间内会按比重分层,由该容器的上下部位分别排出。
C、将分选后的炭屑直接进行与现有技术相同方法的干燥,活化即制成不定形颗粒活性炭。
本发明的目的还可以如下方式达到,将活化后的炭屑粉碎,即得到煤质粉状活性炭。
本发明比较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1、变废为宝,避免用湿法除尘法收集到的锅炉烟灰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在锅炉烟灰产生处直接生产出活性炭,可节省大量用于处理和堆放锅炉烟灰的人力,物力,土地。
2、扩大生产活性炭的原料来源,用烟灰生产活性炭,原料来源广泛,价格低,为大规模发展活性炭生产开辟广阔前景。
3、简化活性炭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
4、增加煤质活性碳产品品种,由优质无烟煤按现有技术仅限于生产各种规格定形颗粒活性炭。本发明可生产出不定形颗粒活性炭和粉状活性炭。
5、本发明容易实施,生产设备简单,节省投资。
以下本发明结合实施例作进一步详述本实施例使用的原料是烧煤块的层燃炉产生的烟灰,对于所烧煤块的品种没有限制。当煤块经破碎投入锅炉后,大量细小的煤粒进入炉膛,穿过高温烟气时其所含挥发成分放出,燃烧,小煤粒即被炭化成为炭屑。部分炭屑没有来得及燃烧即被适合煤床燃烧的风量吹入烟道。据检测,在烟灰中含碳量高达40-60%,炭屑粒度0.2-2%毫米,炭屑干燥后含灰分小于15%,挥发份不大于10%。首先,采用湿法除尘法在锅炉烟道中收集烟灰。水与烟气在逆向运动中将烟灰收集后,经水槽在短距离内流入一个分选容器中,水流速迅速变小,烟灰中的炭屑在短时间内还没有充分吸收水分,与其它矿渣杂质因比重不同在短时间内按比重分层,碳屑浮在水面上层,矿渣杂质沉于下层,炭屑与矿渣由分选容器的上下部位分别排出,炭屑被送入离心机脱水,再送入干燥器烘干,使炭屑含水分小于5%,再装入沸腾炉中,用3立方米/分的空气压缩机把压缩空气吹入炭层,每立方米压缩空气加0.1公斤水蒸汽,在760-800℃炉温下活化1小时30分钟,即可得到不定形颗粒活性炭成品,其脱色能力为7-10毫升,即0.1克活性炭可使7-10毫升0.15%亚甲基兰脱色。若将活化后的炭屑粉碎,即可得到煤质粉装活性炭。
权利要求
1.一种由锅炉烟灰生产活性炭的方法,包括先用湿法除尘法从锅炉烟道中收集烟灰,其特征在于A、该烟灰是由烧煤块的锅炉产生的;B、将收集到的烟灰中的炭屑分选出来;使含烟灰的水,经水槽在短距离内流入一个分选炭屑的容器,容器的排水阀可使容器中液面保持一定,进入容器的烟灰中所含炭屑和矿渣在短时间内按比重分层,由该容器的上下部位分别排出;C、将分选后的炭屑直接进行与现有技术相同方法的干燥、活化即制成不定形颗粒活性炭。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由锅炉烟灰生产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是将活化后的炭屑粉碎,即可得到煤质粉状活性炭。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由锅炉烟灰生产活性炭的方法,它以烧煤块的锅炉产生的烟灰为原料,采用湿法除尘法从锅炉烟道中收集烟灰,使含灰的水经水槽在短距离内流入分选炭屑的容器,使烟灰中的炭屑和矿渣杂,质在短时间内按比重分层,由分选容器的上下部位分别排出,再将分选后的炭屑直接进行干燥、活化即可制成不定型活性炭。
文档编号C01B31/08GK1055525SQ9010174
公开日1991年10月23日 申请日期1990年3月31日 优先权日1990年3月31日
发明者高桂华 申请人:黑龙江省佳木斯木材综合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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