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179300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化工生产技术设备领域,涉及一种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
目.0
【背景技术】
[0002]目前五效真空制盐工艺为:从矿山输送来的液体卤水,经过沉淀以及处理后去除杂质,达到标准后成为制盐所需的原料卤水,将该卤水用蒸汽加热蒸发达到结晶浓度后进行结晶;目前真空制盐均采用石膏晶种防垢法,石膏在卤水预处理的时候,一般要求尽可能将其除去,但是无法做到完全除尽,始终要带一部分石膏进入蒸发系统。随着不断蒸发浓缩,盐水中蒸发出的二次蒸汽温度降得越多,盐产量越高;从末效蒸发出的二次蒸汽进入大气冷凝器,在大气冷凝器内有雾化喷头降温,使二次蒸汽冷凝成水,这些很难达到生产需要的理想真空度。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了一种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装置,该装置提高了二次蒸汽的冷凝速率,增加了盐产量,使用周期长。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装置,包括二次蒸汽管道和大气冷凝器,二次蒸汽管道与大气冷凝器相通,还包括降温装置,所述降温装置由给水管道、雾化喷头、离心栗和水井,离心栗的入口通过管道深入水井中,离心栗的出口与给水管道相通,离心栗的出口与给水管道相通之间的管道上设有流量调节阀;所述给水管道为环形管道,在环形管道的内侧均布有雾化喷头,雾化喷头设置在二次蒸汽管道内部,雾化喷头与环形管道之间通过转接管相连。
[0006]所述给水管道为不锈钢管,给水管道的直径为二次蒸汽管道直径的1.3-1.6倍。
[0007]所述环形管道与转接管三通连接。
[0008]所述给水管道的尺寸为DN108。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0010]本实用新型装置含有降温装置,该降温装置由给水管道、雾化喷头、离心栗和水井,离心栗的入口通过管道深入水井中,离心栗的出口与给水管道相通,离心栗的出口与给水管道相通之间的管道上设有流量调节阀;所述给水管道为环形管道,在环形管道的内侧均布有雾化喷头,雾化喷头设置在二次蒸汽管道内部,雾化喷头与环形管道之间通过转接管相连。该装置提高了二次蒸汽的冷凝速率,增加了盐产量,使用周期长。
【附图说明】
[0011]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系统进行详细描述:
[0013]如图1所示,一种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装置,包括二次蒸汽管道1、大气冷凝器2和降温装置3,二次蒸汽管道I与大气冷凝器2相通;所述降温装置3由给水管道4、雾化喷头5、离心栗6和水井7,离心栗6的入口通过管道深入水井7中,离心栗6的出口与给水管道4相通,离心栗6的出口与给水管道4相通之间的管道上设有流量调节阀8 ;所述给水管道4为环形管道,在环形管道的内侧均布有雾化喷头5,雾化喷头5设置在二次蒸汽管道内部,雾化喷头5与环形管道之间通过转接管三通连接;所述给水管道为不锈钢管,给水管道4的直径为二次蒸汽管道I直径的1.3-1.6倍。
【主权项】
1.一种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装置,包括二次蒸汽管道和大气冷凝器,二次蒸汽管道与大气冷凝器相通,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降温装置,所述降温装置由给水管道、雾化喷头、离心栗和水井,离心栗的入口通过管道深入水井中,离心栗的出口与给水管道相通,离心栗的出口与给水管道相通之间的管道上设有流量调节阀;所述给水管道为环形管道,在环形管道的内侧均布有雾化喷头,雾化喷头设置在二次蒸汽管道内部,雾化喷头与环形管道之间通过转接管相连。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给水管道为不锈钢管,给水管道的直径为二次蒸汽管道直径的1.3-1.6倍。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管道与转接管三通连接。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给水管道的尺寸为DN108。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制盐工艺蒸汽降温辅助冷却装置,包括二次蒸汽管道和大气冷凝器,二次蒸汽管道与大气冷凝器相通,还包括降温装置,所述降温装置由给水管道、雾化喷头、离心泵和水井,离心泵的入口通过管道深入水井中,离心泵的出口与给水管道相通,离心泵的出口与给水管道相通之间的管道上设有流量调节阀;所述给水管道为环形管道,在环形管道的内侧均布有雾化喷头,雾化喷头设置在二次蒸汽管道内部,雾化喷头与环形管道之间通过转接管相连。该装置提高了二次蒸汽的冷凝速率,增加了盐产量,使用周期长。
【IPC分类】C01D3/04
【公开号】CN204848291
【申请号】CN201520452065
【发明人】李东方, 王东林
【申请人】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9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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