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水性单体的树脂载体乳液聚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8762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组合物,其包含载体树脂和疏水性单体聚合物的水性乳液,其条件是所述组合物不含表面活性剂;其中所述载体树脂是具有约5重量%至约40重量%酸官能性重复单元的苯乙烯-丙烯酸类树脂或丙烯酸类树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疏水性单体包含丙烯酸C4-C40烷基酯、甲基丙烯酸C4-C40烷基酯、丙烯酸C4-C40烯基酯或甲基丙烯酸C4-C40烯基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疏水性单体包含丙烯酸C8-C34烷基酯、甲基丙烯酸C8-C34烷基酯、丙烯酸C8-C40烯基酯或甲基丙烯酸C8-C40烯基酯。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疏水性单体包含丙烯酸辛酯、丙烯酸辛酯、丙烯酸壬酯、丙烯酸十一烷酯、丙烯酸十二烷酯、丙烯酸十三烷酯、丙烯酸十四烷酯、丙烯酸十五烷酯、丙烯酸十六烷酯、丙烯酸棕榈油醇酯、丙烯酸十七烷酯、丙烯酸十八烷酯、丙烯酸异十八烷酯、丙烯酸反油醇酯、丙烯酸亚油醇酯、丙烯酸反油亚麻醇酯、丙烯酸十九烷酯、丙烯酸二十烷酯、丙烯酸二十一烷酯、丙烯酸二十二烷酯、丙烯酸二十二碳烯酯、丙烯酸二十四烷酯、丙烯酸二十六烷酯、丙烯酸二十七烷酯、丙烯酸二十八烷酯、丙烯酸二十九烷酯、丙烯酸三十烷酯、丙烯酸三十二烷酯、丙烯酸三十四烷酯、甲基丙烯酸辛酯、甲基丙烯酸辛酯、甲基丙烯酸壬酯、甲基丙烯酸十一烷酯、甲基丙烯酸十二烷酯、甲基丙烯酸十三烷酯、甲基丙烯酸十四烷酯、甲基丙烯酸十五烷酯、甲基丙烯酸十六烷酯、甲基丙烯酸棕榈油醇酯、甲基丙烯酸十七烷酯、甲基丙烯酸十八烷酯、甲基丙烯酸异十八烷酯、甲基丙烯酸反油醇酯、甲基丙烯酸亚油醇酯、甲基丙烯酸反油亚麻醇酯、甲基丙烯酸十九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一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二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二碳烯酯、甲基丙烯酸二十四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六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七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八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九烷酯、甲基丙烯酸三十烷酯、甲基丙烯酸三十二烷酯或甲基丙烯酸三十四烷酯。

5.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疏水性单体包含丙烯酸十二烷酯、丙烯酸十八烷酯、丙烯酸二十二烷酯或其中任意两种或更多种的混合物。

6.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乳液是具有约10nm至约500nm的平均粒度的纳米乳液。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乳液是具有约50nm至约150nm的平均粒度的纳米乳液。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载体树脂包含苯乙烯-丙烯酸类树脂。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载体树脂包含丙烯酸类树脂。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载体树脂具有约5,000g/mol至约20,000g/mol的重均分子量。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载体树脂包含载体树脂疏水性基团。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载体树脂的所述载体树脂疏水性基团以约1重量%至约15重量%存在。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载体树脂的所述载体树脂疏水性基团以约1重量%至约5重量%存在。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疏水性基团是由所述载体树脂中的疏水性单体赋予的,或者其中所述载体树脂已经用疏水性单体进行后改性。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载体树脂包含丙烯酸十八烷酯、丙烯酸十二烷酯或丙烯酸二十二烷酯。

1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载体树脂是已经用十二烷基缩水甘油醚、十八烷基缩水甘油醚或其混合物进行后改性的后改性苯乙烯-丙烯酸酯或丙烯酸酯树脂。

17.一种方法,其包括:

在反应器中在存在载体树脂而不存在表面活性剂的情况下使疏水性单体在水性介质中聚合,以形成所述疏水性单体的聚合物的纳米乳液,其中所述载体树脂是具有约5重量%至约40重量%酸官能性重复单元的苯乙烯-丙烯酸类树脂或丙烯酸类树脂。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还包括在所述反应器中将所述载体树脂分散在水中,向所述反应器中添加所述疏水性单体,和向所述反应器中依序添加还原剂和氧化剂。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疏水性单体的添加包括在添加至所述反应器之前熔融所述疏水性单体。

2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疏水性单体包含丙烯酸C4-C40烷基酯、甲基丙烯酸C4-C40烷基酯、丙烯酸C4-C40烯基酯或甲基丙烯酸C4-C40烯基酯。

21.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疏水性单体包含丙烯酸C8-C34烷基酯、甲基丙烯酸C8-C34烷基酯、丙烯酸C8-C40烯基酯或甲基丙烯酸C8-C40烯基酯。

22.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疏水性单体包含丙烯酸辛酯、丙烯酸辛酯、丙烯酸壬酯、丙烯酸十一烷酯、丙烯酸十二烷酯、丙烯酸十三烷酯、丙烯酸十四烷酯、丙烯酸十五烷酯、丙烯酸十六烷酯、丙烯酸棕榈油醇酯、丙烯酸十七烷酯、丙烯酸十八烷酯、丙烯酸异十八烷酯、丙烯酸反油醇酯、丙烯酸亚油醇酯、丙烯酸反油亚麻醇酯、丙烯酸十九烷酯、丙烯酸二十烷酯、丙烯酸二十一烷酯、丙烯酸二十二烷酯、丙烯酸二十二碳烯酯、丙烯酸二十四烷酯、丙烯酸二十六烷酯、丙烯酸二十七烷酯、丙烯酸二十八烷酯、丙烯酸二十九烷酯、丙烯酸三十烷酯、丙烯酸三十二烷酯、丙烯酸三十四烷酯、甲基丙烯酸辛酯、甲基丙烯酸辛酯、甲基丙烯酸壬酯、甲基丙烯酸十一烷酯、甲基丙烯酸十二烷酯、甲基丙烯酸十三烷酯、甲基丙烯酸十四烷酯、甲基丙烯酸十五烷酯、甲基丙烯酸十六烷酯、甲基丙烯酸棕榈油醇酯、甲基丙烯酸十七烷酯、甲基丙烯酸十八烷酯、甲基丙烯酸异十八烷酯、甲基丙烯酸反油醇酯、甲基丙烯酸亚油醇酯、甲基丙烯酸反油亚麻醇酯、甲基丙烯酸十九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一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二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二碳烯酯、甲基丙烯酸二十四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六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七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八烷酯、甲基丙烯酸二十九烷酯、甲基丙烯酸三十烷酯、甲基丙烯酸三十二烷酯或甲基丙烯酸三十四烷酯。

23.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疏水性单体包含丙烯酸十二烷酯、丙烯酸十八烷酯、丙烯酸二十二烷酯或其中任意两种或更多种的混合物。

24.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纳米乳液具有约10nm至约500nm的平均粒度。

25.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纳米乳液具有约50nm至约150nm的平均粒度。

26.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树脂包含苯乙烯-丙烯酸类树脂。

27.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载体树脂包含丙烯酸类树脂。

2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树脂具有约5,000g/mol至约20,000g/mol的重均分子量。

2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树脂包含载体树脂疏水性基团。

3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疏水性基团是由所述载体树脂中的载体树脂疏水性单体赋予的,或者其中所述载体树脂已经用载体树脂疏水性单体进行后改性。

31.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树脂包含丙烯酸十八烷酯、丙烯酸十二烷酯或丙烯酸二十二烷酯。

32.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树脂是已经用十二烷基缩水甘油醚、十八烷基缩水甘油醚或其混合物进行后改性的后改性苯乙烯-丙烯酸酯或丙烯酸酯树脂。

33.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树脂的所述载体树脂疏水性基团以约1重量%至约15重量%存在。

34.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载体树脂的所述载体树脂疏水性基团以约1重量%至约5重量%存在。

当前第2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