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透明质酸钠的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543287阅读:465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制备化学物质方法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透明质酸钠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透明质酸(Hyaluronic Acid,HA)是由β-D-葡萄糖醛酸和N-乙酰胺基葡萄糖通过β,1-3和β,1-4糖苷键所构成的重复单元而形成的线性高分子粘多糖,双糖单位数为300-1100,分子量范围105-107Da。自从本世纪30年代Mayer首次从动物眼玻璃体中提取得到HA后,HA的生产和应用研究至今已有70余年的历史。HA有独特的粘弹性和生理功能,是细胞外基质的主要成分,具有保水、润滑、调节渗透压等作用,可以保护正常细胞免受细胞毒性、自由基等的侵袭,并可影响细胞增生、分化等。因此,HA广泛用于骨科、眼科、妇科、手术外科后防粘连、整形美容及保健食品等领域。

目前大都采用发酵法来生产HA,由于发酵液中含有菌体、蛋白质以及核酸等物质,从发酵液后总提取HA的方法各种各样,但是不外乎是用CPC或者乙醇进行沉淀,这必然设计到粗品复溶过程,而此过程费时费力,增加了生产成本,并不利于大规模生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透明质酸钠的制备方法,尤其适合本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该方法提纯透明质酸钠产品质量高,工艺相对简单,成本低,产量大。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透明质酸钠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如下步骤:

(1)将透明质酸发酵液升温至45-55℃,加入氢氧化钠溶液使发酵液中碱浓度为0.5-1M,搅拌并保温1.5-2.5小时;

(2)调节温度至15-20℃,加入透明质酸发酵液体积15-25%的聚醚L44(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嵌段聚合物)搅拌均匀,静置10-14小时,分相,制得聚醚上相溶液和含有透明质酸的下相溶液;

(3)维持温度15-20℃,在下相溶液中加入盐酸调PH至5.5-6.0,加入下相溶液质量3%-10%的100目活性炭,搅拌2-3小时,过滤;

(4)调节温度至35-50℃,加入滤出液质量2%-8%的300目活性炭搅拌吸附3-5小时,过滤;

(5)用分子量截留值不高于10×103的超滤膜超滤n次,n不小于4,每次体积压缩比为1/4~1/6,最后一次超滤所得溶胶在乙醇溶液或在丙酮中沉出,过滤,将固体置于真空干燥箱中抽真空后,得到透明质酸钠纯品。

所述步骤(1)中将所述发酵液快速升温至45-55℃,维持10-30分钟。

所述步骤(3)和(4)中加入活性活性炭的量为1%-5%,吸附时间为1-2小时。

所述步骤(5)中所述超滤膜的分子量截留值为10×103

所述步骤(5)中所述超滤为常温去离子水超滤。

所述步骤(5)中所述体积压缩比为1/5。

所述步骤(5)中将固体置于真空干燥箱中抽真空的过程为将固体置于60℃真空干燥箱中抽真空15h。

所述步骤(1)-(4)中所述搅拌采用磁力搅拌方式。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该方法提纯透明质酸钠产品质量高,工艺相对简单,成本低,产量大,耗时少,成本低,所得的粉末状HA纯度高、蛋白含量低,残余蛋白质及核酸含量极低,无病毒,具有医学领域应用前景。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工作过程:一种透明质酸钠的制备方法,采用如下步骤:

(1)将透明质酸发酵液升温至45-55℃,将发酵液快速升温至45-55℃,维持10-30分钟,加入氢氧化钠溶液使发酵液中碱浓度为0.5-1M,搅拌并保温1.5-2.5小时,搅拌采用磁力搅拌方式;

(2)调节温度至15-20℃,加入透明质酸发酵液体积15-25%的聚醚L44(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嵌段聚合物)搅拌均匀,搅拌采用磁力搅拌方式,静置10-14小时,分相,制得聚醚上相溶液和含有透明质酸的下相溶液;

(3)维持温度15-20℃,在下相溶液中加入盐酸调PH至5.5-6.0,加入下相溶液质量3%-10%的100目活性炭,吸附时间为1-2小时,搅拌2-3小时,搅拌采用磁力搅拌方式,过滤;

(4)调节温度至35-50℃,加入滤出液质量2%-8%的300目活性炭吸附时间为1-2小时,搅拌吸附3-5小时,搅拌采用磁力搅拌方式,过滤;

(5)用分子量截留值不高于10×103的超滤膜超滤n次,n不小于4,超滤膜的分子量截留值为10×103,超滤为常温去离子水超滤每次体积压缩比为1/4~1/6,一般体积压缩比为1/5,最后一次超滤所得溶胶在乙醇溶液或在丙酮中沉出,过滤,将固体置于真空干燥箱中抽真空的过程为将固体置于60℃真空干燥箱中抽真空15h,得到透明质酸钠纯品。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该方法提纯透明质酸钠产品质量高,工艺相对简单,成本低,产量大,耗时少,成本低,所得的粉末状HA纯度高、蛋白含量低,残余蛋白质及核酸含量极低,无病毒,具有医学领域应用前景。

以上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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