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微生物检测的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00048阅读:44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微生物检测的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微生物检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微生物检测的过滤装置。



背景技术:

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以及一些小型的原生生物、显微藻类等在内的一大类生物群体以及病毒,它个体微小、种类繁多、与人类关系密切。涵盖了有益跟有害的众多种类,广泛涉及食品、医药、工农业、环保等诸多领域。个体难以用肉眼观察的一切微小生物之统称。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和少数藻类等。(但有些微生物是肉眼可以看见的,像属于真菌的蘑菇、灵芝等。)病毒是一类由核酸和蛋白质等少数几种成分组成的“非细胞生物”,但是它的生存必须依赖于活细胞。根据存在的不同环境分为空间微生物、海洋微生物等,按照细胞机构分类分为原核微生物和真核微生物。

很多行业对微生物的比例有着严格的要求,微生物的含量不能高于某一规定数值才能符合规格,因此需要对产品的微生物含量进行检测,在检测时,需要将溶液中的微生物过滤提取出来,才能进行检测,然而现有的装置不能很有效的对微生物进行测量,过滤效果不好导致测量数据不准确,同时,现有的装置结构复杂,操作难度大,为此我们设计出一种用于微生物检测的过滤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用于微生物检测的过滤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微生物检测的过滤装置,包括底座,底座的上方设置有竖直的滤管,滤管远离底座的一端通过螺纹连接有过滤头,滤管与过滤头的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圈,过滤头远离滤管的一侧设置有卡接盘,卡接盘的表面设置有滤膜放置槽,滤膜放置槽内设置有过滤膜,卡接盘的两侧对称设置有定位槽,卡接盘的上方设置有滤杯放置盘,滤杯放置盘下表面的两侧对称设置有卡勾,滤杯放置盘通过卡扣与卡接盘卡接,滤杯放置盘的上方放置有滤杯。

优选的,滤杯放置盘的上表面设置有滤杯放置槽,且滤杯放置盘为镂空结构。

优选的,卡接盘为镂空结构,且过滤头内设置有过滤通道,过滤通道与镂空结构连通。

优选的,滤管内设置有第一流动管道,且第一流动管道与过滤头的过滤通道连通。

优选的,底座的内部设置有第二流动通道,且第二流动通道与第一流动通道连通,并延伸至底座的外部。

优选的,所述滤杯(11)的底部为贯穿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通过滤杯放置盘的设置能够灵活的安装和拆卸滤杯,同时还能卡紧滤膜,避免滤膜在过滤时发生偏移,导致达不到过滤效果,同时能够方便滤膜的更换,过滤头与滤管通过螺纹连接,方便过滤头拆卸清洗,避免过滤头堵塞,提高装置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微生物检测的过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微生物检测的过滤装置的卡接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滤管、3过滤头、4密封圈、5卡接盘、6滤膜放置槽、7过滤膜、8定位槽、9滤杯放置盘、10卡勾、11滤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用于微生物检测的过滤装置,包括底座1,底座1的内部设置有第二流动通道,且第二流动通道与第一流动通道连通,并延伸至底座1的外部,底座1的上方设置有竖直的滤管2,滤管2内设置有第一流动管道,且第一流动管道与过滤头3的过滤通道连通,滤管2远离底座1的一端通过螺纹连接有过滤头3,滤管2与过滤头3的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圈4,过滤头3远离滤管2的一侧设置有卡接盘5,卡接盘5为镂空结构,且过滤头3内设置有过滤通道,过滤通道与镂空结构连通,卡接盘5的表面设置有滤膜放置槽6,滤膜放置槽6内设置有过滤膜7,卡接盘5的两侧对称设置有定位槽8,卡接盘5的上方设置有滤杯放置盘9,滤杯放置盘9的上表面设置有滤杯放置槽,且滤杯放置盘9为镂空结构,滤杯放置盘9下表面的两侧对称设置有卡勾10,滤杯放置盘9通过卡扣10与卡接盘5卡接,滤杯放置盘9的上方放置有滤杯11,滤杯11的底部为贯穿结构。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滤杯放置盘8上设置的卡扣10与定位槽8位置相对应,并穿过定位槽8,旋转滤杯放置盘8使卡扣10挂在卡接盘5的侧壁上,能够灵活的安装和拆卸滤杯11,同时还能卡紧过滤膜7,避免过滤膜7在过滤时发生偏移,导致达不到过滤效果,同时能够方便过滤膜7的更换,过滤头3与滤管2通过螺纹连接,方便过滤头3拆卸清洗,避免过滤头3堵塞,提高装置的使用寿命,经过装置的过滤,微生物留在过滤膜7上,取下过滤膜7即可对微生物的含量进行检测。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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