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橡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耐油耐高温橡胶。
背景技术:
随着油田的发展,由一次采油、二次采油逐渐向三次采油过度,相应的井下工具越来越复杂,对橡胶配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希望橡胶制品能够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优异的耐油介质和适应较高的温度,丁晴橡胶具备这几方面的有点,为了进一步的提升丁晴橡胶的性能,使得其使用性能及使用寿命能够有效的延长,因此,我们提出一种耐油耐高温橡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耐油耐高温橡胶,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耐油耐高温橡胶,所述制备橡胶的原料配重如下:丁晴橡胶100、硫磺0.2-0.5、炭黑50、dcp0-1.25、氧化锌5、硬脂酸1、防老剂40101.5、防老剂mb1、dbp8、固定古马隆4、减摩剂15、促进剂tmtd2.5和促进剂dm1.5。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橡胶制备步骤如下:
s1、将丁晴橡胶、氧化锌、硬脂酸、防老剂4010、防老剂mb、dbp、固定古马隆、促进剂tmtd和促进剂dm投入到开炼机内进行混炼均匀;
s2、再加入硫磺、炭黑、dcp再次混炼均匀;
s3、将炼好的胶料隔夜放置,然后在180℃条件下硫化5min,再在150℃条件下硫化3h。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丁晴橡胶为n230s丁晴橡胶。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炭黑可为喷雾炭黑、通用炭黑和高耐磨炭黑。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氧化锌为活性氧化锌。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减磨剂为石墨、云母和二硫化钼中的一种或多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发明的耐油耐高温橡胶,通过对丁晴橡胶进行改性,有效的提高了其耐油耐高温的性能,使用密封效果好,寿命长,拓宽了丁晴橡胶的应用范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实施例一
将100份丁晴橡胶、5份氧化锌、1份硬脂酸、1.5份防老剂4010、1份防老剂mb、8份dbp、4份固定古马隆、2.5份促进剂tmtd和1.5份促进剂dm投入到开炼机内进行混炼均匀,再加入0.2份硫磺、50份喷雾炭黑、0.25份dcp再次混炼均匀,然后在180℃条件下硫化5min,再在150℃条件下硫化3h。
实施例二
将100份丁晴橡胶、5份氧化锌、1份硬脂酸、1.5份防老剂4010、1份防老剂mb、8份dbp、4份固定古马隆、2.5份促进剂tmtd和1.5份促进剂dm投入到开炼机内进行混炼均匀,再加入0.35份硫磺、50份喷雾炭黑、0.25份dcp再次混炼均匀,然后在180℃条件下硫化5min,再在150℃条件下硫化3h。
实施例三
将100份丁晴橡胶、5份氧化锌、1份硬脂酸、1.5份防老剂4010、1份防老剂mb、8份dbp、4份固定古马隆、2.5份促进剂tmtd和1.5份促进剂dm投入到开炼机内进行混炼均匀,再加入0.4份硫磺、50份喷雾炭黑、0.25份dcp再次混炼均匀,然后在180℃条件下硫化5min,再在150℃条件下硫化3h。
实施例四
将100份丁晴橡胶、5份氧化锌、1份硬脂酸、1.5份防老剂4010、1份防老剂mb、8份dbp、4份固定古马隆、2.5份促进剂tmtd和1.5份促进剂dm投入到开炼机内进行混炼均匀,再加入0.35份硫磺、50份通用炭黑、0.25份dcp再次混炼均匀,然后在180℃条件下硫化5min,再在150℃条件下硫化3h。
实施例四
将100份丁晴橡胶、5份氧化锌、1份硬脂酸、1.5份防老剂4010、1份防老剂mb、8份dbp、4份固定古马隆、2.5份促进剂tmtd和1.5份促进剂dm投入到开炼机内进行混炼均匀,再加入0.35份硫磺、50份高耐磨炭黑、0.25份dcp再次混炼均匀,然后在180℃条件下硫化5min,再在150℃条件下硫化3h。
实施例五
将100份丁晴橡胶、5份氧化锌、1份硬脂酸、1.5份防老剂4010、1份防老剂mb、8份dbp、4份固定古马隆、2.5份促进剂tmtd和1.5份促进剂dm投入到开炼机内进行混炼均匀,再加入0.35份硫磺、50份喷雾炭黑、0.75份dcp再次混炼均匀,然后在180℃条件下硫化5min,再在150℃条件下硫化3h。
实施例六
将100份丁晴橡胶、5份氧化锌、1份硬脂酸、1.5份防老剂4010、1份防老剂mb、8份dbp、4份固定古马隆、2.5份促进剂tmtd和1.5份促进剂dm投入到开炼机内进行混炼均匀,再加入0.35份硫磺、50份喷雾炭黑、1.25份dcp再次混炼均匀,然后在180℃条件下硫化5min,再在150℃条件下硫化3h。
综上所述实施例五为最佳实施方式,有效的提高了其耐油耐高温的性能,使用密封效果好,寿命长,拓宽了丁晴橡胶的应用范围。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