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化合物具有如下式i所示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取代的亚芳基、取代的亚杂芳基、取代的直链或支链烷基、取代的环烷基、取代的芳基、取代的杂芳基中的取代基各自独立地选自氘、卤素、氰基、c1-c30直链或支链烷基、c3-c30环烷基、c6-c60芳基或c3-c60杂芳基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化合物选自如下式i-1~式i-4中的任意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l1、l2、l3、l4各自独立地选自单键、亚苯基或亚联苯基中的任意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1选自氢、氘、卤素、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联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三联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萘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菲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蒽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吡啶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噻吩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咔唑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甲基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基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螺二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咔唑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萘并呋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萘并噻吩基中的任意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2选自苯基、联苯基、三联苯基、萘基、菲基、蒽基、苯基取代萘基、萘基取代苯基、吡啶基、二苯并呋喃基或二苯并噻吩基中的任意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化合物包括如下m1-m66中的任意一种:
8.一种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包括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化合物。
9.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阳极、阴极和位于所述阳极和阴极之间的有机薄膜层,所述有机机薄膜层包括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化合物或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
10.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