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机及具有该电机的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16550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机及具有该电机的汽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机及具有该电机的汽车。



背景技术:

汽车电机安装于车身中,通常在电动汽车中可将电机安置在汽车前舱中。电机与车身骨架连接安装,为了使电机与车身稳固连接,同时,又可避免安装部件对汽车重量的增加,符合轻量化设计要求,需要对现有电机的安装连接结构进行优化设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机,通过在电机的上部固定连接两个上连接件、下部固定连接一个下连接件,形成用于与车身连接的三角形的安装支撑,安装操作简单,还可提高电机安装的牢固性、稳定性;同时,规避利用电机支托框架安装电机,减轻了汽车的重量。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该电机的汽车。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的电机,包括:

电机本体;

两个上连接件,两个所述上连接件固定于所述电机本体的上部,用于将所述电机安装于汽车的车身;和

一个下连接件,所述下连接件固定于所述电机本体的下部,用于将所述电机安装于汽车的车身;

两个所述上连接件和一个所述下连接件形成三角形的安装支撑。

可选地,两个所述上连接件均设置在所述电机本体的前端位置,一个所述下连接件设置在所述电机本体的后端位置。

可选地,两个所述上连接件相对所述电机本体的中心轴线对称,所述下连接件位于所述中心轴线上。

可选地,两个所述上连接件分别与车身对应侧的前上主梁连接,所述下连接件与车身的安装横梁连接,所述安装横梁的两端连接在车身的前下主梁,所述电机本体的中心轴线沿车身长度方向的纵向轴线延伸。

可选地,所述上连接件包括:

第一连接臂,所述第一连接臂贴合于所述前上主梁的下表面,所述第一连接臂与所述电机本体连接;和

第一紧固件,所述第一紧固件穿过所述第一连接臂和所述前上主梁,以固连所述上连接件与所述前上主梁。

可选地,所述下连接件包括:

第二连接臂,所述第二连接臂搭接于所述安装横梁的上表面,所述第二连接臂与所述电机本体连接;和

第二紧固件,所述第二紧固件穿过所述第二连接臂和所述安装横梁,以固连所述下连接件与所述安装横梁。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所述汽车包括以上所述的电机。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电机安装于汽车车身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电机的上连接件与车身连接关系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电机的下连接件与车身连接关系的示意图。

标号说明:

10电机;

11电机本体;

12上连接件;

121第一连接臂;

122第一紧固件;

13下连接件;

131第二连接臂;

132第二紧固件;

20前上主梁;

30安装横梁;

40前下主梁;

50螺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各图中相同的标号表示相同的部分。

在本文中,“示意性”表示“充当实例、例子或说明”,不应将在本文中被描述为“示意性”的任何图示、实施方式解释为一种更优选的或更具优点的技术方案。

为使图面简洁,各图中的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部分,而并不代表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另外,以使图面简洁便于理解,在有些图中具有相同结构或功能的部件,仅示意性地绘示了其中的一个,或仅标出了其中的一个。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电机与车身连接的稳定性,使得安装更加简单便捷,并对汽车进行轻量化设计,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机,通过在电机的上部固定连接两个上连接件、下部固定连接一个下连接件,形成用于与车身连接的三角形的安装支撑,该电机的安装操作简单,还可提高电机安装的牢固性、稳定性;同时,规避利用电机支托框架安装电机,减轻了汽车的重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阐述,请参见图1至图3所示,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电机安装于汽车车身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电机的上连接件与车身连接关系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电机的下连接件与车身连接关系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的电机,该电机10包括:

电机本体11;

两个上连接件12,两个上连接件12固定于电机本体11的上部,用于将电机10安装于汽车的车身;和

一个下连接件13,下连接件13固定于电机本体11的下部,用于将电机10安装于汽车的车身;

两个上连接件12和一个下连接件13形成三角形的安装支撑。

如图1所示,为了清楚表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将电机10安装于汽车的车身上进行阐述说明。电机10的前端和后端是指电机10相对的两端,并不一定与车身方向的前方和后方对应;电机10的上部和下部是指电机10正常使用时,比如安装在车身时,朝向顶部方向为上部,朝向底部方向为下部。

在一种具体实施例中,电机10安装在车身的前舱内,其中,固定在电机本体11的上部的两个上连接件12与车身的前上主梁20连接,固定在电机本体11的下部的一个下连接件13与车身的安装横梁30连接,安装横梁30的两端连接在前下主梁40上。

两个上连接件12和一个下连接件13形成了三角形的安装支撑,三角形的安装支撑结构稳定,能够牢固地将电机10安装于汽车的车身,提升了电机10安装的牢固性、可靠性。并且,仅通过两个上连接件12和一个下连接件13即可将电机10固定,连接安装操作简单,并且可规避采用笨重的电机10支托框架安装,大大减轻了汽车的整体重量。

进一步地,两个上连接件12均设置在电机本体11的前端位置,一个下连接件13设置在电机本体11的后端位置。其中,两个上连接件12将电机本体11悬挂于汽车车身,承担电机本体11大部分的重量,下连接件13设置在电机10的后端,从而在电机10后端辅助连接支撑电机10。

为了提升上连接件12和下连接件13受力的均匀性,确保电机10稳定的安装于车身,可进一步使两个上连接件12相对电机本体11的中心轴线对称,下连接件13设置在中心轴线上。如此设置,可大致均匀分配两个上连接件12和一个下连接件13的承载力,使电机10的安装更加稳固。

当电机10安装于车身时,电机本体11的中心轴线沿车身长度方向的纵向轴线延伸,其两个上连接件12相对电机本体11的中心轴线对称,也就是相对于车身长度方向的纵向轴线对称。

对上连接件12进一步优化设计,如图2所示,该上连接件12包括第一连接臂121和第一紧固件122,第一连接臂121贴合于前上主梁20的下表面,第一连接臂121与电机本体11连接;第一紧固件122穿过第一连接臂121和前上主梁20,以固连上连接件12与前上主梁20。

第一连接臂121可通过两个支臂与电机本体11连接,其中两个支臂分别由第一连接臂121的端部垂直第一连接臂121向电机本体11的下方延伸,第一连接臂121和两个支臂形成倒U型结构,其第一连接臂121为倒U型的底部。

第一紧固件122为螺栓,第一连接臂121开设螺孔,前上主梁20内设有与螺栓相匹配的螺套50,螺栓由第一连接臂121的下方旋入螺套50中,从而将电机本体11悬挂连接在前上主梁20上。

第一连接臂121不仅可通过两个支臂与电机本体11连接,还可通过一个支臂与电机本体11连接,形状倒L型结构,第一连接臂121还可直接由电机本体11延伸出来,再与前上主梁20连接。

对下连接件13进一步优化设计,如图3所示,该下连接件13包括第二连接臂131和第二紧固件132,第二连接臂131搭接于安装横梁30的上表面,第二连接臂131与电机本体11连接;第二紧固件132穿过第二连接臂131和安装横梁30,以固连下连接件13与安装横梁30。

第二连接臂131由电机本体11向电机本体11的后方延伸,搭接于安装横梁30上,并由第二连接臂131的前端向电机本体11的下方延伸支臂,支臂可限位于安装横梁30的前端面,从而可定位第二连接臂131,使其准确的搭接于安装横梁30上。

第二紧固件132也可为螺栓,第二连接臂131开设螺孔,安装横梁30内设有与螺栓相匹配的螺套50,螺栓由第二连接臂131的上方旋入螺套50中,从而将电机本体11悬挂连接在安装横梁30上。

当然,第二连接臂131与电机本体11的连接方式也可有其他结构形式,可参见第一连接臂121与电机本体11的连接,只需满足使第二连接臂131搭接于安装横梁30,从而将电机本体11悬挂于安装横梁30均可。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汽车,该汽车包括以上实施例中的电机10,汽车的其他结构可参见现有技术,电机10与汽车车身的连接可参见上述实施例,由于上述电机10具有以上技术效果,因此,具有该电机10的汽车也应当具有相同的技术效果,在此不再赘述。

在本文中,“一个”并不表示将本实用新型相关部分的数量限制为“仅此一个”,并且“一个”不表示排除本实用新型相关部分的数量“多于一个”的情形。

在本文中,“上”、“下”、“前”、“后”等仅用于表示相关部分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而非限定这些相关部分的绝对位置。

在本文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彼此的区分,而非表示重要程度及顺序、以及互为存在的前提等。

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中的数值范围不仅包括其两个端点内的整个范围,也包括含于其中的若干子范围。

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是按照各个实施方式描述的,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而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案或变更,如特征的组合、分割或重复,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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