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教练车副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制动踏板、副制动踏板、第一传动部、第二传动部和连接部,
所述第一传动部包括第一传动轴和支撑所述第一传动轴的第一轴承,所述第一传动轴的一端与所述副制动踏板连接,
所述第二传动部包括第二传动轴和支撑所述第二传动轴的第二轴承,所述第二传动轴的一端与所述主制动踏板连接,
所述连接部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传动轴和第二传动轴的另一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教练车副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部还包括第一定位套,所述第一传动轴穿设于所述第一定位套,并且所述第一轴承固定在所述第一定位套上;所述第二传动部还包括第二定位套,所述第二传动轴穿设于所述第二定位套,并且所述第二轴承固定在所述第二定位套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教练车副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套和第二定位套均为不锈钢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教练车副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部包括两个所述第一轴承,两个所述第一轴承分别支撑所述第一传动轴的两端;所述第二传动部包括两个所述第二轴承,两个所述第二轴承分别支撑所述第二传动轴的两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教练车副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为连杆组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教练车副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组件包括第一连杆、第二连杆和第三连杆,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一传动轴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三连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二传动轴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二连杆的两端分别与第一连杆和第三连杆的另一端铰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教练车副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对所述第一传动部和第二传动部进行支撑的支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教练车副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上端支撑所述第一传动部和第二传动部,所述支架的下端固定在车体中央通道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教练车副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矩形支架和V型支架,所述矩形支架的上端支撑所述第一传动部的中部,所述V型支架的一端支撑所述第一传动部的端部,所述V型支架的另一端支撑所述第二传动部。
10.一种教练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任一所述的教练车副制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