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底盘可升降式机械驱动桥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11112发布日期:2018-06-05 20:52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底盘可升降式机械驱动桥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底盘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能根据行车环境可对底盘做升降的机械驱动桥。

技术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各种行车环境下使用车辆的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车辆能在恶劣或特定情境下行驶,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了汽车底盘设备的研发中来,并且大多实现了预期功能。但目前大多数车辆均未设有能升降底盘驱动桥的同时仍具备驱动功能的装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底盘可升降式机械驱动桥。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底盘可升降式机械驱动桥,包括制动钳、制动盘、万向传动轴、变速箱总成、悬架总成、缓冲橡胶垫、上直角传动箱、传动套筒、传动轴、下直角传动箱、驱动轮,所述制动钳与车架浮动连接,所述万向传动轴一端与上直角传动箱相连,一端与变速箱总成相连,所述上直角传动箱上设有制动盘安装盘,所述制动盘安装盘设有制动盘,所述上直角传动箱与上直角传动箱安装板相连,变速箱总成与变速箱安装支架相连,所述变速箱安装支架与车架之间设有缓冲橡胶垫,所述悬架总成与悬架固定装置相连,所述传动套筒与上直角传动箱相连,所述传动轴一端与传动套筒滑动配合,另一端与下直角传动箱相连,所述驱动轮与下直角传动箱相连。

优选地,所述制动盘与驱动轮为非同轴连接。

优选地,所述车架上设有悬架总成,通过悬架固定装置与车架固定连接。

优选地,所述变速箱安装架与车架之间设有缓冲橡胶垫。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者使用该装置时,制动钳与车架浮动连接,将万向传动轴一端与上直角传动箱相连,一端与变速箱总成相连,上直角传动箱上设有制动盘安装盘,制动盘安装盘设有制动盘,将上直角传动箱与上直角传动箱安装板相连,变速箱总成与变速箱安装支架相连,变速箱安装支架与车架之间设有缓冲橡胶垫,将悬架总成与悬架固定装置相连,将传动套筒与上直角传动箱相连,将传动轴一端与传动套筒滑动配合,另一端与下直角传动箱相连,驱动轮与下直角传动箱相连。本新型设有能升降底盘驱动桥的同时还不会失去驱动功能的装备,且结构简单,维护成本低,极大地方便了使用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底盘可升降式机械驱动桥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底盘可升降式机械驱动桥动力传动总成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底盘可升降式机械驱动桥在底盘降低后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底盘可升降式机械驱动桥在底盘升高后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架、2悬架固定装置、3制动钳、4制动盘、5制动盘安装盘、6万向传动轴、7变速箱总成、8变速箱安装架、9上直角传动箱安装板、10悬架总成、11上直角传动箱安装板、12驱动轮、13缓冲橡胶垫、14上直角传动箱、15传动套筒、16传动轴、17、下直角传动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底盘可升降式机械驱动桥,包括制动钳3、制动盘4、万向传动轴6、变速箱总成7、悬架总成10、缓冲橡胶垫13、上直角传动箱14、传动套筒15、传动轴16、下直角传动箱17、驱动轮12,制动钳3与车架1浮动连接,万向传动轴6一端与上直角传动箱14相连,一端与变速箱总成7相连,上直角传动箱14上设有制动盘安装盘5,制动盘安装盘上设有制动盘4,上直角传动箱14与上直角传动箱安装板9相连,变速箱总成7与变速箱安装支架8相连,变速箱安装支架8与车架1之间设有缓冲橡胶垫13,悬架总成10与悬架固定装置2相连,传动套筒15与上直角传动箱14相连,传动轴16一端与传动套筒15滑动配合,另一端与下直角传动箱17相连,驱动轮12与下直角传动箱17相连。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者使用该装置时,所述制动钳3与车架1浮动连接,将万向传动轴6一端与上直角传动箱14相连,一端与变速箱总成7相连,上直角传动箱14上设有制动盘安装盘5,制动盘安装盘5设有制动盘4,将所述上直角传动箱14与上直角传动箱安装板9相连,变速箱总成7与变速箱安装支架8相连,变速箱安装支架8与车架1之间设有缓冲橡胶垫13,将悬架总成10与悬架固定装置2相连,将所述传动套筒15与上直角传动箱14相连,所将述传动轴16一端与传动套筒15滑动配合,另一端与下直角传动箱17相连,所述驱动轮12与下直角传动箱17相连。本新型设有能升降底盘驱动桥的同时还不会失去驱动功能的装备,且结构简单,维护成本低,极大地方便了使用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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