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4765312发布日期:2018-06-23 00:22阅读:68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电动汽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汽车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交通工具,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传统燃油汽车虽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是其作为污染大户已经受到了高度重视,因此新能源汽车产业得到快速的发展,尤其是纯电动汽车以其无污染、噪音低、运行平稳等优势得到了大力推广。

现有的纯电动汽车需要充电站对其进行充电,当超过一定数量车辆在充电站充电时,充电站输出功率容易超出额定输出功率,而且无法远程管理充电站的输出功率和控制车辆的充电,导致充电站长时间超负荷工作,降低了充电站的可靠性,提高了充电站的故障率,增加了设备维护的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方法及系统,提高了充电站的可靠性及充电站的充电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方法,包括:

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所述充电请求包括: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

根据充电站的剩余功率判断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中可选的充电模式;其中,所述剩余功率为充电站的额定输出功率与实际输出功率的差值;

将充电指令发送至车载终端,以使待充电车辆从可选的充电模式中选择一种充电模式进行充电;其中,所述充电指令包括:多种充电模式中可选的充电模式。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充电请求还包括: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

当所述充电站的剩余功率大于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且该待充电车辆正在处于使用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则发送变更指令至车载终端,车载终端在接收到变更指令后将所述第二充电模式改为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后对该待充电车辆进行充电;

其中,所述第一充电模式的充电功率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的充电功率。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充电请求还包括: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

接收所述充电请求后,根据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判断该待充电车辆是否在充电站的覆盖范围之内;

若所述位置坐标在充电站的覆盖范围之内,则将待充电车辆加入变电站的充电队列;反之,则终止对充电请求的处理。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后,若判断充电站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则向所述车载终端发送等待充电指令,以使待充电车辆进入等待充电状态;

(1)充电站的实际输出功率大于充电站的额定输出功率;

(2)充电站的线网电流大于设定的阈值;

(3)充电站的输出总电流大于设定的阈值;

(4)充电站的输出总电压大于设定的阈值。

进一步的,所述变电站的实际输出功率大于额定输出功率的持续时长超过设定的时间阈值,则充电站停止对外充电。

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系统,包括:

接收装置,用于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所述充电请求包括: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

处理装置,用于根据充电站的剩余功率判断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中可选的充电模式;其中,所述剩余功率为充电站的额定输出功率与实际输出功率的差值;

发送装置,用于将充电指令发送至车载终端,以使待充电车辆从可选的充电模式中选择一种充电模式进行充电;其中,所述充电指令包括:多种充电模式中可选的充电模式。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

模式控制装置,用于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充电请求还包括: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

当所述充电站的剩余功率大于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且该待充电车辆正在处于使用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则发送变更指令至车载终端,车载终端在接收到变更指令后将所述第二充电模式改为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后对该待充电车辆进行充电;

其中,所述第一充电模式的充电功率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的充电功率。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

定位装置,用于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充电请求还包括: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

接收所述充电请求后,根据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判断该待充电车辆是否在充电站的覆盖范围之内;

若所述位置坐标在充电站的覆盖范围之内,则将待充电车辆加入变电站的充电队列;反之,则终止对充电请求的处理。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

判断装置,用于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后,若判断充电站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则向所述车载终端发送等待充电指令,以使待充电车辆进入等待充电状态;

(1)充电站的实际输出功率大于充电站的额定输出功率;

(2)充电站的线网电流大于设定的阈值;

(3)充电站的输出总电流大于设定的阈值;

(4)充电站的输出总电压大于设定的阈值。

进一步的,所述变电站的实际输出功率大于额定输出功率的持续时长超过设定的时间阈值,则充电站停止对外充电。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所述的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方法及系统,通过对待充电车辆的充电模式进行控制,实现对充电站实际输出功率的控制,解决了充电站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问题,提高了充电站的可靠性和利用率,降低充电站的故障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方法,参见图1,该控制方法具体包括:

S101: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所述充电请求包括: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

在本步骤中,待充电车辆上设置有车载终端,该车载终端用于向充电站的控制系统发送充电请求。该车载终端可以是单独的一个装置,通过车载电源、太阳能或锂电池供电,车载终端通过发射装置将其存储的数据参数发送至充电站的控制系统,数据参数包括:车辆的状态、定位位置、充电功率、充电状态和充电模式等。该车载终端也可以是一个与整车控制系统相连接的发送装置,将整车控制系统中的数据参数发送至充电站的控制系统。

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指以多种不同功率向待充电车辆进行充电的方式。

S102:根据充电站的剩余功率判断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中可选的充电模式;其中,所述剩余功率为充电站的额定输出功率与实际输出功率的差值;

在本步骤中,充电站的控制系统在接收到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后,查询确定其控制的充电站此时的实际输出功率,通过判断实际输出功率与充电站额定输出功率之间的差值,可以确定在不超过充电站额定输出功率的基础上,充电站还可以输出的剩余功率。充电站的控制系统根据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中每一种充电模式的充电功率,以及充电站还可以输出的剩余功率,在任意一种充电模式的充电功率小于充电站还可以输出的剩余功率,该充电模式即为可选的充电模式。

S103:将充电指令发送至车载终端,以使待充电车辆从可选的充电模式中选择一种充电模式进行充电;其中,所述充电指令包括:多种充电模式中可选的充电模式。

在本步骤中,在充电站的控制系统确定待充电车辆的可选的充电模式后,向车载终端发送充电指令,该充电指令中包括待充电车辆的可选的充电模式。车载终端在接收到充电指令后,从可选的充电模式中选取一种充电模式,使待充电车辆按照车载终端选取的充电模式进行充电。

从上述描述可知,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方法,通过对待充电车辆的充电模式进行控制,实现对充电站实际输出功率的控制,解决了充电站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问题,提高了充电站的可靠性和利用率,降低充电站的故障率。

作为一种可选实施例,具体还包括如下步骤:

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充电请求还包括: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

在本步骤中,充电请求包括: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和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该第一充电模式为多种充电模式中的一种。

当所述充电站的剩余功率大于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且该待充电车辆正在处于使用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则发送变更指令至车载终端,车载终端在接收到变更指令后将所述第二充电模式改为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后对该待充电车辆进行充电;

其中,所述第一充电模式的充电功率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的充电功率。

在本步骤中,充电站的控制系统在接收到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后,确定充电站还可以输出的剩余功率小于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则将可选的充电模式发送至车载终端,以使待充电车辆从可选的充电模式中选择一种充电模式进行充电,待充电车辆选择的充电模式为第二充电模式。若在车辆充满电量离开后,充电站的控制系统确定当前的充电站的剩余功率大于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时,则向车载终端发送变更指令,车载终端在接收到变更指令后,可以选择将第二充电模式改为第一充电模式后对该待充电车辆进行充电。

从上述描述可知,通过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增加对充电模式的控制,有效提高充电站的充电效率和利用率。

作为一种可选实施例,具体还包括如下步骤:

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充电请求还包括: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

在本步骤中,充电请求包括: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和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该第一充电模式为多种充电模式中的一种。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用于确定待充电的位置。

接收所述充电请求后,根据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判断该待充电车辆是否在充电站的覆盖范围之内;

若所述位置坐标在充电站的覆盖范围之内,则将待充电车辆加入变电站的充电队列;反之,则终止对充电请求的处理。

在本步骤中,充电站的控制系统在接收到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后,先根据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确定待充电车辆的的位置,判断待充电车辆的位置是否在其控制的充电站的覆盖范围之内,若判断待充电车辆在充电站的覆盖范围之内,则将待充电车辆加入变电站的充电队列;按照上述实施例的方式进行充电,反之,则表明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为误操作,终止对充电请求的处理。

从上述描述可知,通过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增加对车载终端的位置确定,避免因车载终端误操作引起充电站的控制系统将其列入充电队列。

作为一种可选实施例,具体还包括如下步骤:

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后,若判断充电站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则向所述车载终端发送等待充电指令,以使待充电车辆进入等待充电状态;

(1)充电站的实际输出功率大于充电站的额定输出功率;

(2)充电站的线网电流大于设定的阈值;

(3)充电站的输出总电流大于设定的阈值;

(4)充电站的输出总电压大于设定的阈值。

在本步骤中,充电站的控制系统根据设定充电站的线网电流、输出总电流、输出总电压和实际输出功率的阈值,当超过设定的阈值,则充电站属于超负荷工作,降低了充电站的可靠性,提高了充电站的故障率。因此设定相应的阈值,保证充电站在额定范围之内工作。

所述变电站的实际输出功率大于额定输出功率的持续时长超过设定的时间阈值,则充电站停止对外充电。

在本步骤中,充电站的控制系统判断变电站的实际输出功率大于额定输出功率的持续时长超过设定的时间阈值,则确定充电站属于超负荷工作时间过长,充电站中部分充电设备停止对外充电。

从上述描述可知,通过设置相应的阈值,保证充电站处于正常输出功率范围之内,提高了充电站的可靠性和利用率,降低充电站的故障率。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系统,参见图2,具体包括:

接收装置10,用于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所述充电请求包括: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

处理装置20,用于根据充电站的剩余功率判断待充电车辆的多种充电模式中可选的充电模式;其中,所述剩余功率为充电站的额定输出功率与实际输出功率的差值;

发送装置30,用于将充电指令发送至车载终端,以使待充电车辆从可选的充电模式中选择一种充电模式进行充电;其中,所述充电指令包括:多种充电模式中可选的充电模式。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

模式控制装置40,用于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充电请求还包括: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

当所述充电站的剩余功率大于待充电车辆所需的第一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且该待充电车辆正在处于使用第二充电模式进行充电时,则发送变更指令至车载终端,车载终端在接收到变更指令后将所述第二充电模式改为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后对该待充电车辆进行充电;

其中,所述第一充电模式的充电功率大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式的充电功率。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

定位装置50,用于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其中,充电请求还包括: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

接收所述充电请求后,根据待充电车辆的位置坐标判断该待充电车辆是否在充电站的覆盖范围之内;

若所述位置坐标在充电站的覆盖范围之内,则将待充电车辆加入变电站的充电队列;反之,则终止对充电请求的处理。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

判断装置60,用于接收车载终端发送的充电请求后,若判断充电站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则向所述车载终端发送等待充电指令,以使待充电车辆进入等待充电状态;

(1)充电站的实际输出功率大于充电站的额定输出功率;

(2)充电站的线网电流大于设定的阈值;

(3)充电站的输出总电流大于设定的阈值;

(4)充电站的输出总电压大于设定的阈值。

所述变电站的实际输出功率大于额定输出功率的持续时长超过设定的时间阈值,则充电站停止对外充电

从上述描述可知,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车远程充电的控制系统,实时分析车载终端和充电站上报的数据,结合来判断变电站有没有超负荷运行,然后通过控制车辆充电模式来改变充电站的输出功率,提高了充电站的可靠性和利用率,降低充电站的故障率。

本发明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的是,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类似地,应当理解,为了精简本发明公开并帮助理解各个发明方面中的一个或多个,在上面对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中,本发明的各个特征有时被一起分组到单个实施例、图、或者对其的描述中。然而,并不应将该公开的方法解释呈反映如下意图:即所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要求比在每个权利要求中所明确记载的特征更多的特征。更确切地说,如权利要求书所反映的那样,发明方面在于少于前面公开的单个实施例的所有特征。因此,遵循具体实施方式的权利要求书由此明确地并入该具体实施方式,其中每个权利要求本身都作为本发明的单独实施例。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任何单一的方面,也不局限于任何单一的实施例,也不局限于这些方面和/或实施例的任意组合和/或置换。而且,可以单独使用本发明的每个方面和/或实施例或者与一个或更多其他方面和/或其实施例结合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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