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314585发布日期:2020-04-07 22:12阅读:203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警示灯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



背景技术:

巴士或公交车等具有平整车身以及内凹式车门之大型车辆,由于其普遍用途系作为大众运输工具,因此车上乘客之上下车次数,相较于一般自用车更多,又其系属内凹式车门,故远方的驾驶或骑士较易出现未注意到车辆开门之情况,而自车门边驶过,进而导致撞击到上下车乘客,是以在此种车辆上,开门之提示更为重要,以有效防止前述事故情况一再发生。又此种车辆普遍具备较高底盘,因此乘客于上下车时,会具有较大之段差,在昏暗环境下更是大幅提升了上下车之危险性。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传,根据统计,事故的发生系大多因为行车时的专注力不足或是周遭警示效能不足。因此,为降低事故发生机率,遂开始有在车辆上设置具有警示效能之产品,现在需要一种能够安装在公交车上的警示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具备有利于公交车上的乘客在上下车时起到警示的优点,解决了公交车因警示作用较差,容易发生事故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包括固定座和防护板,所述固定座的四角处均开设有固定孔,所述固定座的前端面中间处固定有反光条,所述固定座的下端面相邻的两侧均焊接有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所述第一挡板的一端焊接在第二挡板的一端,且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相互垂直,所述第一挡板的一侧中间处固定有第一照明灯,所述第二挡板的一侧中间处固定有第二照明灯。

优选的,所述第一照明灯位于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内侧,所述第二照明灯位于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外侧。

优选的,所述防护板通过螺丝固定在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下端面,所述螺丝共有四个,且分别位于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下端面两端。

优选的,所述固定座和防护板均为矩形,所述固定座的长度和宽度均大于防护板的长度和宽度。

优选的,所述第一挡板的长度大于第二挡板的长度,所述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宽度均相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第一照明灯和第二照明灯,有利于对公交车的侧端和后端起到照明的效果,在公交车停稳后,驾驶员在驾驶室将第一照明灯和第二照明灯打开,通过第一照明灯可对后方的车辆起到警示的作用,同时通过第二照明灯可在夜晚为公交车的侧面通过照明的效果,有利于乘客的上下车。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固定座和防护板,有利于对第一照明灯和第二照明灯起到固定及保护的效果,在使用时通过固定座可将警示灯装置固定在公交车的底盘上,同时通过防护板有利于对第一照明灯和第二照明灯起到保护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底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座;2、固定孔;3、反光条;4、第一挡板;5、第一照明灯;6、第二挡板;7、第二照明灯;8、防护板;9、螺丝。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包括固定座1和防护板8,固定座1的四角处均开设有固定孔2,固定座1的前端面中间处固定有反光条3,通过反光条3可有利于对后方车辆起到警示的作用,固定座1的下端面相邻的两侧均焊接有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第一挡板4的一端焊接在第二挡板6的一端,且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相互垂直,第一挡板4的一侧中间处固定有第一照明灯5,第二挡板6的一侧中间处固定有第二照明灯7。

第一照明灯5位于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的内侧,第二照明灯7位于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的外侧,在公交车停稳后,驾驶员在驾驶室将第一照明灯5和第二照明灯7打开,通过第一照明灯5可对后方的车辆起到警示的作用,同时通过第二照明灯7可在夜晚为公交车的侧面通过照明的效果,有利于乘客的上下车。

防护板8通过螺丝9固定在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的下端面,螺丝9共有四个,且分别位于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的下端面两端,固定座1和防护板8均为矩形,固定座1的长度和宽度均大于防护板8的长度和宽度,在使用时通过固定座1可将警示灯装置固定在公交车的底盘上,同时通过防护板8有利于对第一照明灯5和第二照明灯7起到保护的作用。

第一挡板4的长度大于第二挡板6的长度,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的宽度均相等。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工作中,通过固定座1将警示灯装置固定在公交车的底盘上,在公交车停稳后,驾驶员在驾驶室将第一照明灯5和第二照明灯7打开,通过第一照明灯5可对后方的车辆起到警示的作用,同时通过第二照明灯7可在夜晚为公交车的侧面通过照明的效果,有利于乘客的上下车,同时通过防护板8有利于对第一照明灯5和第二照明灯7进行保护。以上即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技术特征:

1.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包括固定座(1)和防护板(8),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1)的四角处均开设有固定孔(2),所述固定座(1)的前端面中间处固定有反光条(3),所述固定座(1)的下端面相邻的两侧均焊接有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所述第一挡板(4)的一端焊接在第二挡板(6)的一端,且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相互垂直,所述第一挡板(4)的一侧中间处固定有第一照明灯(5),所述第二挡板(6)的一侧中间处固定有第二照明灯(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灯(5)位于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的内侧,所述第二照明灯(7)位于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的外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板(8)通过螺丝(9)固定在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的下端面,所述螺丝(9)共有四个,且分别位于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的下端面两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1)和防护板(8)均为矩形,所述固定座(1)的长度和宽度均大于防护板(8)的长度和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挡板(4)的长度大于第二挡板(6)的长度,所述第一挡板(4)和第二挡板(6)的宽度均相等。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辆开门警示照明灯具,包括固定座和防护板,所述固定座的四角处均开设有固定孔,所述固定座的前端面中间处固定有反光条,所述固定座的下端面相邻的两侧均焊接有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所述第一挡板的一端焊接在第二挡板的一端,且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相互垂直,所述第一挡板的一侧中间处固定有第一照明灯,所述第二挡板的一侧中间处固定有第二照明灯,所述第一照明灯位于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内侧,所述第二照明灯位于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外侧,所述防护板通过螺丝固定在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下端面,所述螺丝共有四个,且分别位于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下端面两端。本实用新型有利于减小公交车的交通事故。

技术研发人员:林永发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东莞佳宏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9.01.11
技术公布日:2020.04.07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