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桩控制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832595发布日期:2021-02-03 18:34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一种充电桩控制柜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气柜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充电桩控制柜。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电动车的发展,对电动车充电的充电桩得到大量应用,这些充电桩很多被布置在室外,比如公路旁的露天充电站,这些露天的充电桩易遭到雷击损坏;由于汽车的“法拉第笼”设计,汽车单独遭受雷击时可能并不会损坏,但当充电桩正在给汽车充电时,汽车上的电气元件通过充电枪与充电桩相连,汽车上的电气元件极可能因雷击而损坏;另外现有的充电桩除了没有防雷设计外,还存在结构设计不合理,充电桩控制柜使用不方便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针对现有的充电桩控制柜所存在的没有避雷装置以及使用不便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充电桩控制柜。
[0004]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种充电桩控制柜,包括柜体,所述柜体包括开口在柜体正面的前舱和开口在柜体背面的后舱,所述前舱内设置充电枪和绕线柱,所述充电枪的连接线能够缠绕在所述绕线柱上,所述前舱设置有前舱门,所述后舱内布置电气控制元器件,所述后舱设置有后舱门;
[0005]
所述柜体上端设置有绝缘段,所述绝缘段上部设置有能导电的金属遮雨棚,所述金属遮雨棚以导线与地面连接。
[0006]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07]
1、具有避雷击功能。在柜体上端设置有绝缘段,绝缘段上部设置有能导电的金属遮雨棚,金属遮雨棚以导线与地面连接,当遭受雷击时,金属遮雨棚首先被雷击中,电流通过导线流入大地,由于柜体和金属遮雨棚之间有绝缘段,所以雷击产生的电流不会被导流到控制柜的柜体上,柜体内的电气元件不会遭到雷击;雷击产生的电流也不会沿着充电枪导入到汽车内。
[0008]
2、结构设计合理、使用方便。柜体上方的金属遮雨棚不仅能起到避雷作用,还能起到遮雨挡太阳的作用,防止大雨淋湿损坏充电桩,防止太阳直射充电桩控制柜的柜体,使其温度过高导致里面的电气元件过热损坏。另外,通过在柜体正面设置前舱、放置充电枪,柜体背面设置后舱放置所有的控制电气元件,使得两个区域相对独立,操作和维护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0009]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充电桩控制柜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0010]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充电桩控制柜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0011]
图3为充电枪的连接线缠绕在绕线柱上的状态示意图。
[0012]
上述附图中:1、柜体;2、二维码展示窗;3、显示屏;4、前舱门;5、把手;6、充电枪;7、
绕线柱;8、凹槽;9、金属遮雨棚;10、避雷针;11、导线;12、后舱门;13、绝缘段。
具体实施方式
[0013]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0014]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了一种充电桩控制柜,柜体1包括开口在柜体1正面的前舱,前舱内设置充电枪6和绕线柱7,如图3,充电枪6的连接线能够缠绕在绕线柱7上,足够长的连接线使得充电时便于将充电枪6插在停好的电动车上,取回充电枪6后将连接线绕在绕线柱上使得充电枪能比较好地收纳起来。前舱设置有前舱门4,充电时打开前舱门4取出充电枪6,不充电时关闭前舱门4,将充电枪6关在前舱室内。前舱门4上设置有把手5。
[0015]
一般地,在前舱室内设置有凹槽8,充电枪6和绕线柱7均放置在凹槽8中,这样,充电枪6和绕线柱7不会干涉前舱门4的关闭或打开。
[0016]
作为更优的设计,前舱门4为侧滑舱门、通过向侧边滑动的方式打开前舱。当车停得离充电桩比较近时,车也不会阻碍前舱门4的打开和影响人的通行。
[0017]
如图1,柜体1正面还设置有显示屏3和二维码展示窗2。显示屏3用于显示已支付费用、已充电时间、总充电时间、快充/慢充状态以及充电进度条等信息。二维码展示窗2用于展示付款二维码,当扫码支付完毕后,充电枪通电开始充电。
[0018]
如图1-2,柜体1上端设置有绝缘段13,绝缘段13上部设置有能导电的金属遮雨棚9,金属遮雨棚9以导线11与地面连接。金属遮雨棚9上还设置有避雷针10,能够使金属遮雨棚9起到更好的避雷作用。当不采用避雷针10时,金属遮雨棚9和控制柜的柜体1离得比较近,有可能金属遮雨棚9遭到雷击时柜体1也遭到部分雷击;采用避雷针10后,避雷针10在更高的高度对雷击进行拦截,能够更好地避免柜体1被雷击。
[0019]
如图2,柜体1包括开口在柜体1背面的后舱,后舱内布置电气控制元器件,后舱设置有后舱门12,后舱门12铰接在柜体1上。
[0020]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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