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偏振式防眩目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47522阅读:85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机动车偏振式防眩目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夜间交会时的防眩目装置。
目前,机动车在夜间交会时,常采用间歇调节远近灯光或启闭大灯的作法,使两车互相交错避让交会过车。但是由于经常启闭调节,增加了司机的劳动强度和操作难度,同时由于对方强灯光对司机眼睛的刺激,使眼睛极易疲劳甚至受损;况且在对方强光断续照射下,司机一时难以观察路面的情况,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尽管有不少研究人员及厂家非常重视该方面的研究,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采用黄色防眩目灯和高聚光度防眩目灯等,但均未能彻底解决强光对司机眼睛的刺激。
本发明的任务是提供一种用于机动车夜间交会时能有效遏制对方强灯光对眼睛的刺激,并能较清楚地观察路面情况的简单、安全、可靠的防眩目装置。
本发明的要点之一是利用起偏振器与检偏振器的特征方向互成一定角度时,能有效地减弱光强的原理。即在每辆机动车的一组前灯上加装方向固定的起偏振器,使该组灯发出的光经起偏振器后变成单方向的偏振光向前照射;同时在使用人员的前方设一检偏振器。当对方的偏振光的偏振方向与已方检偏振器偏振方向互成一定角度时,能有效遏制强光对眼睛的刺激,其关系式为I=IoCoS2α式中Io为起偏振器射出的光强,I为经检偏振器后的光强,α为两偏振方向间的夹角,如果该夹角在0°至90°范围内讨论的话,可知当α=0°时I=Io,当α=90°时,I=0。
本发明要点之二是两组偏振器的偏振方向应基本一致,其关系已在要点之一内讨论了,这样能使己方灯照射的偏振反射光在检偏振器内的光通量尽可能最大,从而使两车交会时,能较清楚地观察己方偏振光所照射范围内路面上的情况。
本发明要点之三在于两组偏振器的偏振方向与水平线成一斜角,其角度一般在15°至75°或105°至165°之间。这样设置的原因是如果双方的灯都是水平或垂直偏振光时,就失去了利用偏振原理防眩目的目的,如果一方是水平偏振光,而另一方是垂直偏振光的话,则很难在交通法规上作出统一规定。如果规定起偏振器的偏振方向为水平或垂直,检偏振器为另一方向时,则不能比较清楚地观察路面情况。所以只要斜角控制在上述范围内,就能保证对方照射的偏振光的偏振方向与检偏振器的偏振方向间的夹角在30°~150°之间,从而有效地遏制强光的刺激。
起偏振器可置于前灯灯罩内,也可安装在灯罩外或附在表面,还可制在灯罩中或直接用偏振材料制作灯罩,此处所说的前灯,可以是原有大灯,也可以是增设的夜间专用交会灯。
检偏振器可附在防风玻璃表面,也可装在驾驶室内,还可以制在防风玻璃中或直接用偏振材料制作防风玻璃。
装在驾驶室内的检偏振器可以是整体式的结构,也可以是任意几何形状的小块式结构,还可以制成可佩带的偏振眼镜。这里所说的整体式是指防风玻璃整个地被偏振材料复盖,而小块式是指局部复盖。
小块式结构的检偏振器可以是固定在使用人员前方的,也可以活动的,当交会车需要时,移至适当的位置,反之移至他地。采用该结构的活动方式可用升降式,也可用转动式,或者其他任何方式。
小块式结构的检偏振器的偏振方向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可调节的。其调节方法一般采用绕垂直于偏振器的任何轴线转动的方法,一般情况下调节后的偏振方向不要与起偏振器的偏振方向相差太大。
如果专门设置了夜间专用交会灯或装置时其控制部分可以是手动的,也可以是脚动的,还可以与检偏振器联动。所说的控制部份可以直接是开关,也可以是受开关控制的继电器。
起偏振器的偏振方向一定要固定不动,检偏振器的偏振方向可以与其近似相同,允许有一定的角度,主要是根据使用人员的不同要求而定,也可以由整车杓迫嗽比范ā 本发明比较好地解决了交会时强灯光对眼睛的刺激及交会时观察路况的问题。其原理简单,使用时也很方便。由于成本不高,安全可靠,推广使用很方便。本发明的实施将为夜间安全行车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以下结合附图对机动车偏振式防眩目装置的功能实现,作进一步描述。


图1是面包车外形简图,附图2是联动开关控制的简单的控制电路。
本实施例中是专门增设了一组夜间专用交会灯(1)的,其偏振方向为左斜(如图所示),与水平线之间的夹角为40°至50°之间。(此夹角应由专门机构确定一个确定数)。如果夹角均选为45°,此时当检偏振器(2)的偏振方向与水平线夹角也为45°时,对方射出的偏振光的偏振方向与检偏振器的偏振方向垂直,则从检偏振器内对方来车的强光几乎看不见,而该车的夜间示宽灯没有设起偏振器,故而照样能知前方来车的情况;如果夹角选40°或50°时,检偏振器也为40°或50°。则对方射出的光的偏振方向与检偏振器的偏振方向的夹角为80°根据I=IoCoS2α可知从检偏振器内可以看见对方来车交会灯的轮廓,光强大大削弱,对夜间交会没有大的影响,故此定在40°至50°之间。
检偏振器(2)是装在驾驶室内的小块转动式结构,它的正前方是防风玻璃,它与遮阳板(3)装在同一支转轴(5)上,如需要用时,可将检偏振器(2)转到下方,不要时可翻回原位,图示位置是使用时的情况,同样,遮阳板(3)也可自如翻转。本实施例中,有一交会开关(4)与检偏振器(2)联动,当检偏振器(2)翻下时,开关(4)接通控制电路,原照明电路转入夜间交会状况工作。
原车大灯(6)是远光灯(10)与近光灯(11)装在一起的,可由远近光灯开关(8)根据需要调节,大灯开关(7)接通后,照明电路接通,在夜间行车中,如发现前方来车,司机随即放下检偏振器(2),同时带动交会开关(4),使转换继电器(9)工作,此时,则关闭远光灯(10)、(近光灯(11)是否关闭,可根据需要而定),接通专用交会灯(12)。如果对方来车也按上述程序操作,则双方的专用交会灯均射出偏振光,司机通过检偏振器,就能有效地遏制强光对眼睛的刺激,同时又能较清楚地观察路况。由于双方的夜间示宽小灯发出的光是自然光,在检偏振器内,能清楚地观察,故而不影响交会时对来车的判断和观察。
如果大灯(6)的灯罩被偏振材料复盖或制成,则可不必另设交会灯(12),此时若防风玻璃也被偏振材料复盖或制成时,可免去上述操作过程,并另设来车报警电路示警。
附图2中专用交会灯(12)外圆被虚线圆包围,表示该灯发出的光经过偏振材料后射出。
实施时,除起偏振器与检偏振器另行制作外,其他材料均可用通用型汽车配件解决。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机动车夜间交会时能有效遏制对方强灯光对眼睛的刺激并能较清楚地观察路面情况的防眩目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由两组偏振器组成。其中一组起编振器[1]置于前灯,使该灯发出的光经偏振器[1]后变成单方向的偏振光;另一组检偏振器[2]置于使用人员正前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两组偏振器的偏振方向相同或近似相同,其偏振方向与水平线成一斜角,一般在15°至75°或105°至165°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检偏振器〔2〕的偏振方向与对方经起偏振器后发出的偏振光偏振方向成30°至150°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起偏振器〔1〕可置于前灯罩内,也可置在灯罩外或表面,还可置于灯罩中或直接用偏振材料制作灯罩。
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加装起偏振器〔1〕的灯可以是原有大灯,也可以是增设的夜间专用交会灯。
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检偏振器〔2〕可装在驾驶室内,也可附在防风玻璃表面,还可制于防风玻璃中或直接用偏振材料制作防风玻璃。
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检偏振器〔2〕可用整体式构成;也可用任意几何形状的小块式构成;还可以制成眼镜式,供使用人员偑带。
8.根据权利要求1、6、7所述的装在驾驶室内结构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检偏振器〔2〕可用升降式或转动式运动,使夜间交会时置于使用人员前方,不交会时移至他地;也可以固定不动。
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检偏振器〔2〕的偏振方向也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可调节的。
10.根据权利要求1、5、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装置可以增设一个交会开关〔4〕,该开关可以是手动的,也可以是脚动的,还可以与检偏振器〔2〕联动。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夜间交会时遏制对方强灯光对眼睛刺激并能较清楚地观察路面情况的防眩目装置。本发明采用起偏振器与检偏振器的特征方向互成一定角度时,能有效地减少光通量的原理,抑制对方强光,达到防眩目的目的。
文档编号B60Q1/04GK1033173SQ8710796
公开日1989年5月31日 申请日期1987年11月18日 优先权日1987年11月18日
发明者王建军, 王建初, 王建农 申请人:王建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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