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65053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机动车安全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动车照明装置,具体地说是一种利用光学偏振现象实现在夜间减弱机动车照明灯眩光、保障行车安全的机动车照明装置。
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时,必须打开前照明大灯用来照亮前方路面,同时给相对方向开来的车辆传递会车信息。当夜间光线较暗时,尤其是在夜晚野外没有路灯的情况下,车辆前照明大灯的眩光与周围弱光环境产生强烈的反差,从而刺激对面来车驾驶员的眼睛,使对方驾驶员难以看清对面的车辆及路面,从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减弱对面车灯眩光、保障夜间行车安全的机动车安全照明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在所有机动车照明灯上安装一透明度极好的偏振片,同时在每辆车的前风挡玻璃上或由驾驶员配戴的眼镜镜片(包括摩托头盔护目镜)上安装另一透明度极好的偏振片,前风挡玻璃或眼镜镜片上安装的偏振片光轴方向与照明灯偏振片光轴方向形成30°-80°角度,从而达到既能减弱对方照明大灯眩光,同时又不会影响司机的视觉效果、使其能够看清并分辨前方事物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①装有该偏振照明装置的两辆机动车,在夜间外来光线较暗的情况下会车时,双方的驾驶员的眼睛不会受对方照明大灯眩光的强烈刺激,能够看清并分辨前方路面、对方车身及车身后的物体,实现夜间安全行车。
②装有偏振片的光学眼镜不仅适合驾驶员配戴,也适用于夜间在公路上工作的人员,如交通警察。他们配戴偏振光眼镜后可以看清来往车辆,而不会因照明灯强烈的光线刺激睁不开眼睛,既有利于眼睛的保健,又能更好的保障工作的安全性。
③根据偏振片光学原理,当自然光穿透单层偏振片时(如阳光、灯光),因自然光各个方向上振动的能量相同,从而在转动单层偏振片时,自然光强度等于原光线强度的平方根,肉眼观察不会有强弱变化。因此,装有该安全照明装置的机动车白天行驶时,由装有偏振片的风挡玻璃射入的自然光不会有强弱变化,不会影响司机的视觉效果。


图1为偏振片特殊的滤光偏光作用原理图;图2为机动车安全照明装置中偏振光夹胶玻璃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机动车安全照明装置中粘接偏振片的结构示意图。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所示偏振片特殊的滤光偏光作用原理。将光线依次通过两块偏振片P1和P2,P1固定不动,以光线为轴转动P2,随着P2的取向不同,透射光的强度发生变化。当P2处于某一位置时,透射光的强度最大(如A),由此位置转90°后,透射光的强度减为0,那光线完全被P2所阻挡,这种现象叫做消光(如B),若继续将P2旋转90°,透射光又变为最亮。
根据偏振片的消光原理,我们可将它应用于机动车安全照明装置中。
在所有机动车照明灯上安装一层透光度极好的偏振片,同样在每辆车的前风档玻璃上或由驾驶员配戴的眼镜(包括头盔眼镜)镜片上也安装一层的偏振片,且前风挡玻璃(或眼镜镜片)上偏振片光轴方向与照明灯的偏振片光轴方向形成一定角度,达到既能看清对方车身,同时减弱对方大灯眩光强度以分辨前方事物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偏振片不会减弱机动车自身大灯的照明强度。原因是路面及对方汽车表面是粗糙的表面而非镜面,而粗糙的表面反射光线时,产生漫反射,即光线以不明确的角度反射回来。也就是说,若大灯的光线透过偏振片后以垂直方向的振动射出去,反射回来时,光会在不同的方向振动,从而可以通过已方前风档玻璃的偏振片。
通常的偏振片是在拉伸了的赛璐璐(聚乙烯醇)基片上蒸镀一层硫酸碘奎宁的晶粒,基片的应力可以使晶粒的光轴定向排列起来,这样可得到面积很大的偏振片。
图2、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对于现有采用夹胶玻璃作前风挡玻璃的机动车,可在制造加工机动车的前风挡玻璃时,将透光度极好的一偏振片3夹入夹胶玻璃内,使每辆机动车的前风挡玻璃均由外层玻璃1、粘接胶2、偏振片3、粘接胶2、内层玻璃4依次组成;而对于使用普通钢化玻璃作前风挡玻璃的机动车可将透光度极好的偏振片制成胶带状,即偏振片胶带由粘接胶2、偏振片3及防划伤涂层5依次组成,直接将偏振片胶带粘接在机动车前风挡玻璃上。当然,也可将偏振片3直接粘接在机动车驾驶员配戴的眼镜(或摩托头盔)镜片上,将其制作成专门的偏振光眼镜(或摩托头盔护目镜)。
另一偏振片安装在机动车照明灯上,因照明灯形状各异、表面凹凸不同,因此,可将偏振片胶带制成一定宽度,将它们平行粘贴于机动车照明灯外部。否则,若用一整块偏振片就必须由专门厂家生产各种型号车灯所适宜的偏振片。因车灯罩内温度较高,因此不宜将偏振片胶带粘接在照明灯罩内。当然,也可以将偏振片夹入制作照明灯灯罩的夹胶玻璃中。
上述机动车已方前风挡玻璃(或眼镜、头盔镜片)的偏振片(P1)的光轴方向与对方机动车照明灯的偏振片(P2)的光轴方向形成30°-80°角度。至于机动车照明系统的消光强弱与光轴方向,可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标准。
权利要求1.一种机动车安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有机动车的前风挡玻璃上或由驾驶员配戴的眼镜镜片上安装一透光度极好偏振片(3),同时在每辆机动车的照明灯上安装另一透光度极好的偏振片(3),前风挡玻璃上或眼镜镜片上安装的偏振片的光轴方向与照明灯偏振片的光轴方向形成30°-80°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安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将上述透光度极好的偏振片(3)夹入用于加工机动车前风挡玻璃的夹胶玻璃内,使夹胶玻璃依次由外层玻璃(1)、粘接胶(2)、偏振片P1(3)、粘接胶(2)及内层玻璃(4)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安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将上述透光度极好的偏振片(3)以胶带的形式直接粘接在机动车照明灯灯罩上,偏振片(3)也可以胶带的形式直接粘接在前风挡玻璃或由驾驶员配戴的眼镜镜片上,该偏振片胶带依次由粘接胶(2)、偏振片(3)及防划伤涂层(5)组成。
专利摘要一种机动车安全照明装置,在所有机动车前风挡玻璃上或由驾驶员配戴的眼镜镜片(包括摩托头盔护目镜)上安装一层偏振片,同时在每辆机动车的照明灯上安装另一透光度极好的偏振片,前风挡玻璃或眼镜镜片上安装的偏振片的光轴方向与照明灯偏振片的光轴方向形成30°—80°角度。装有该安全照明装置的两辆机动车,在夜间会车时,双方驾驶员的眼睛不会受对方照明灯强烈的眩光刺激,能够看清并分辨前方路面、对方车身及车身后的物体,实现夜间安全行车。
文档编号B60J3/06GK2401393SQ9925157
公开日2000年10月18日 申请日期1999年10月29日 优先权日1999年10月29日
发明者杨延虎 申请人:杨延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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