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进入系统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9934676阅读:来源:国知局
时,智能控制单元33进行步骤S12(步骤Sll的“是”一侧)。
[0072]之后,智能控制单元33将要求使车门锁39上锁的锁止要求信号输出给集中控制单元38(步骤S12)。之后,智能控制单元33结束处理。
[0073]另外,智能控制单元33对是否由于操作者对锁止传感器32的操作而使锁止传感器32输出了“开(0N)”信号(即,要求对车门2上锁的信号)进行判定(步骤S13)。
[0074]该判定结果为“否”时,智能控制单元33结束处理(步骤S13的“否”一侧)。
[0075]另外,该判定结果为“是”时,智能控制单元33进行步骤S14(步骤S13的“是”一侧)。
[0076]之后,智能控制单元33开始车外扫描(步骤S14)。在车外扫描过程中,智能控制单元33使信号发送器34定期向周围的规定通信范围内发送请求信号,并对信号接收器35是否接收到移动设备11对该请求信号进行应答的应答信号进行监测。
[0077]然后,智能控制单元33对锁止传感器32输出“开(0N)”信号之后第I时间内(例如300ms)解锁传感器31是否输出了“开(0N)”信号(S卩,要求对车门2解锁的信号)进行判定(步骤S15)。
[0078]该判定结果为“否”时,智能控制单元33进行步骤S16(步骤S15的“否”一侧)。
[0079]另外,该判定结果为“是”时,智能控制单元33返回上述步骤S06进行处理(步骤S15的“是”一侧)。
[0080]之后,智能控制单元33对是否正常结束了车外扫描,并且自锁止传感器32输出“开(0N)”信号起算经过了第I时间(例如300ms等)进行判定(步骤S16),其中,在由信号接收器35接收到了移动设备11对请求信号进行应答的应答信号时,判定为正常结束了车外扫描。
[0081]该判定结果为“否”时,智能控制单元33返回步骤S15进行处理(步骤S16的“否”一侧)。
[0082]另外,该判定结果为“是”时,智能控制单元33进行步骤S17(步骤S16的“是”一侧)。
[0083]之后,智能控制单元33将要求使车门锁39上锁的锁止要求信号输出给集中控制单元38(步骤S17)。之后,智能控制单元33结束处理。
[0084]如上所述,采用本实施方式所涉及的智能进入系统10,在车门锁39处于上锁状态下,解锁传感器31及锁止传感器32大致同时被操作时,集中控制单元33使车门锁39开锁。集中控制单元33推定为操作者很可能是要使车门2开锁、或要开车门2而握住了门拉手3,因而集中控制单元33使车门锁39开锁,由此,能够防止违反操作者的意图而持续使车门2处于锁止状态。
[0085]另外,在车门锁39处于开锁状态下,解锁传感器31及锁止传感器32大致同时被操作时,集中控制单元33在规定等待时间内处于等待状态。集中控制单元33推定为操作者很可能只是要开车门2而握住了门拉手3,因而集中控制单元33在规定等待时间内处于等待状态,由此,能够防止违反操作者的要开车门2这一意图而对车门2上锁。另外,在持续规定等待时间等待的状态下,车门2打开时,集中控制单元33取消车门锁39的上锁,从而能防止违反操作者的意图而对车门2上锁。另外,在持续规定等待时间等待的状态下,规定等待时间以内车门2没有打开时,智能控制单元33推定为,操作者很有可能有上锁意图,因而智能控制单元33使车门锁39上锁,由此,即使锁止传感器32未被再次操作,也使车门2上锁,从而能够确保安全性。
[0086]另外,由于锁止传感器32配置于门拉手的表面中处于上方的表面2B上(此处所说的“门拉手的上方”与车辆上下方向的上方一致),因而例如与设在门拉手3的正面等情况相比,能够抑制操作者在握住门拉手3时拇指错误地触及锁止传感器32的情况的发生。此外,能够防止操作者有意要触摸锁止传感器32时不易进行触摸操作。
[0087]下面,对上述实施方式的变形例进行说明。
[0088]在上述实施方式中,信号发送器34定期发送请求信号,信号接收器35接收到对该请求信号进行应答的来自移动设备11的应答信号时,智能控制单元33确认持有移动设备11的操作者是正规的操作者,其实并不局限于此。
[0089]智能控制单元33还可以在解锁传感器31或锁止传感器32被操作时,由信号发送器31发送询问信号,在信号接收器35接收到来自接收到该询问信号的移动设备11的应答信号时,确认持有移动设备11的操作者是正规的操作者。智能控制单元33还可以在大致同时检测出解锁传感器31的操作和锁止传感器32的操作时,相应于最先检测出的操作,由信号发送器34发送询问信号,仅根据基于该询问信号进行的确认,来确认该操作者是正规的操作者。
[0090]采用该变形例,能够防止对解锁传感器31的操作和锁止传感器32的操作进行双重确认,因而,能够防止车辆I和移动设备11的电力浪费,并且能够缩短确认所需要的时间。
[0091]在上述实施方式中,解锁传感器31及锁止传感器32配置于门拉手3的表面3A及表面3B,但并不局限于此。
[0092]解锁传感器31及锁止传感器32也可以配置于门拉手3的表面及门拉手3的周边,只要配置于握住门拉手3的手指能够触及的范围内即可。
[0093]上述实施方式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个例子,并非对本发明范围的限定。这些实施方式还可以采取其他各种方式来实施,在不脱离本发明主旨的范围内,可以进行各种省略、置换及变更。这些实施方式及其变形均包含在本发明的范围及主旨内,同样,也包含在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发明以及与之等同的发明内。
【主权项】
1.一种智能进入系统,其特征在于, 具有: 解锁传感器,其设在车辆的车门的门拉手附近,用于检测出利用者的开锁意图; 锁止传感器,其设在所述解锁传感器附近,用于检测出所述利用者的上锁意图; 确认部,其用于确认所述利用者是正规的利用者; 控制部,在检测出所述解锁传感器或所述锁止传感器产生动作、且所述确认部已确认所述利用者是正规的利用者时,所述控制部使所述车门的车门锁开锁或上锁, 在所述车门锁处于上锁状态下,当大致同时检测出所述解锁传感器和所述锁止传感器产生动作时,所述控制部使所述车门锁开锁。2.一种智能进入系统,其特征在于, 具有: 解锁传感器,其设在车辆的车门的门拉手附近,用于检测出利用者的开锁意图; 锁止传感器,其设在所述解锁传感器附近,用于检测出所述利用者的上锁意图; 确认部,其用于确认所述利用者是正规的利用者; 控制部,在检测出所述解锁传感器或所述锁止传感器产生动作、且在所述确认部已确认所述利用者是正规的利用者时,所述控制部使所述车门的车门锁开锁或上锁, 在所述车门锁处于开锁状态下,当大致同时检测出所述解锁传感器和所述锁止传感器产生动作时,所述控制部在规定时间内处于等待状态,并且,在所述规定时间以内所述车门打开时,所述控制部至少在到所述车门关闭为止的期间内,使上锁动作和开锁动作都不被执行。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进入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规定时间以内所述车门没有打开时,所述控制部使所述车门锁上锁。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智能进入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解锁传感器及所述锁止传感器为电容传感器,用于检测出所述利用者与所述门拉手的表面的接触, 所述解锁传感器设置于,能够检测出所述利用者与所述门拉手的面对所述车门的表面相接触的位置, 所述锁止传感器设置于,所述门拉手的车辆上下方向上的上部,且位于,所述利用者握住所述门拉手时,握住所述门拉手的手的拇指能够触及的范围内。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进入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解锁传感器或所述锁止传感器产生动作时,所述确认部从所述车辆侧发出询问信号,所述利用者所携带的移动设备接收该询问信号,所述确认部接收到所述移动设备对该询问信号进行回信的应答信号时,确认所述利用者是正规的利用者, 在大致同时检测出所述解锁传感器和所述锁止传感器产生动作时,所述控制部仅根据最先检测到的所述动作发出所述询问信号而进行确认,来确认所述利用者是正规的利用者O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智能进入系统,其具有解锁传感器、锁止传感器、智能控制单元和集中控制单元。解锁传感器用于检测出操作者的开锁意图。锁止传感器用于检测出操作者的上锁意图。智能控制单元用于确认操作者是正规的操作者。在检测出解锁传感器或锁止传感器产生动作、且操作者是正规的操作者时,集中控制单元使车门的车门锁开锁或上锁。在车门锁处于上锁状态下,大致同时检测出解锁传感器和锁止传感器产生动作时,集中控制单元使车门锁开锁。
【IPC分类】B60R25/34, B60R16/02
【公开号】CN105730372
【申请号】CN201510958098
【发明人】渡边友纪, 山根克靖, 吉村健太郎
【申请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6年7月6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8日
【公告号】DE102015223494A1, US2016018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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