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生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08804发布日期:2019-03-02 02:09阅读:724来源:国知局
逃生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列车逃生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逃生梯。



背景技术:

轨道交通是指运营车辆需要在特定轨道上行驶的一类交通工具或运输系统。最典型的轨道交通是由传统火车和标准铁路所组成的铁路系统。随着火车和铁路技术的多元化发展,轨道交通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类型,不仅遍布于长距离的陆地运输,也广泛运用于中短距离的城市公共交通中。

高架列车距离地面高度在几米到十几米之间变化。当发生火灾等灾害时,高架列车上的人员如果无法迅速安全逃离,将会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事故。因此,如何应对高架列车上的火灾等灾害,如何迅速撤离乘客,是高架列车消防安全设计的重要问题。

目前,市场上能适用于高架列车高空逃生类产品,主要有柔性救生通道和缓降器等。用缓冲器疏散遇灾人群快速逃生。但是,目前的救生通道类产品不但体积大、重量大,而且一条救生通道只有一个出口,下降速度受人员体态胖瘦的影响,不能适应高架列车人员快速逃生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逃生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高架列车在出现事故时不便于乘客逃生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逃生梯,包括:梯体部,用于供乘客攀爬;对接部,对接部与梯体部连接,对接部用于与车体的门口部连接,以使位于车体内的乘客依次经对接部和梯体部后从车体逃生;其中,对接部具有用于避让门口部的避让凹腔,门口部卡设在避让凹腔内。

进一步地,门口部包括门槛,门槛上设置有门导轨槽,对接部包括与门导轨槽相配合的卡接部,卡接部卡入门导轨槽内,以使对接部与门口部连接。

进一步地,对接部包括位于避让凹腔上侧的第一夹持部,卡接部设置在第一夹持部的下侧并朝向门导轨槽的内侧延伸。

进一步地,对接部包括位于避让凹腔下侧的第二夹持部,第二夹持部用于与门口部的边梁抵接。

进一步地,对接部还包括滚轮,滚轮可转动地设置在第二夹持部上,第二夹持部通过滚轮与边梁接触。

进一步地,第二夹持部上设置有滚轮安装座,滚轮通过滚轮安装座安装在第二夹持部上。

进一步地,滚轮安装座与第二夹持部之间形成安装腔,滚轮的至少部分位于安装腔内。

进一步地,滚轮为橡胶圈。

进一步地,避让凹腔具有限位面,限位面为竖直面并用于与门口部的边梁抵接。

进一步地,梯体部包括多个并列设置梯体段,多个梯体段均与对接部连接,以使位于车体内的乘客可选择地经相应的梯体段爬下。

本实用新型中的逃生梯包括梯体部和对接部,梯体部用于供乘客攀爬,对接部与梯体部连接,对接部用于与车体的门口部连接,以使位于车体内的乘客依次经对接部和梯体部后从车体逃生;其中,对接部具有用于避让门口部的避让凹腔,门口部卡设在避让凹腔内。这样,便可以比较方便地实现逃生梯与车体的门口部的对接,进而便于乘客通过该逃生梯逃生。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逃生梯的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图1中的逃生梯的对接部的结构示意图;以及

图3示出了图1中的逃生梯的门口部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0、梯体部;20、对接部;21、避让凹腔;22、卡接部;23、第一夹持部;24、第二夹持部;25、滚轮;26、滚轮安装座;27、限位面;30、门口部;31、门槛;32、门导轨槽;33、边梁。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应该指出,以下详细说明都是例示性的,旨在对本申请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指明,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本实用新型一种逃生梯,请参考图1至图3,该逃生梯包括:梯体部10,用于供乘客攀爬;对接部20,对接部20与梯体部10连接,对接部20用于与车体的门口部30连接,以使位于车体内的乘客依次经对接部20和梯体部10后从车体逃生;其中,对接部20具有用于避让门口部30的避让凹腔21,门口部30卡设在避让凹腔21内。

本实用新型中的逃生梯包括梯体部10和对接部20,梯体部10用于供乘客攀爬,对接部20与梯体部10连接,对接部20用于与车体的门口部30连接,以使位于车体内的乘客依次经对接部20和梯体部10后从车体逃生;其中,对接部20具有用于避让门口部30的避让凹腔21,门口部30卡设在避让凹腔21内。这样,便可以比较方便地实现逃生梯与车体的门口部的对接,进而便于乘客通过该逃生梯逃生。

为了实现对接部20与门口部30之间的对接,如图1和图3所示,门口部30包括门槛31,门槛31上设置有门导轨槽32,对接部20包括与门导轨槽32相配合的卡接部22,卡接部22卡入门导轨槽32内,以使对接部20与门口部30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至图3,对接部20包括位于避让凹腔21上侧的第一夹持部23,卡接部22设置在第一夹持部23的下侧并朝向门导轨槽32的内侧延伸。这样,便可以实现对接部20与门导轨槽32之间的卡接。

为了保证对接部20与门口部30之间的稳定对接,如图1所示,对接部20包括位于避让凹腔21下侧的第二夹持部24,第二夹持部24用于与门口部30的边梁33抵接。这样,可以使对接部20与门口部30稳定对接,进而保证乘客的逃生安全性。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2所示,对接部20还包括滚轮25,滚轮25可转动地设置在第二夹持部24上,第二夹持部24通过滚轮25与边梁33接触。通过设置滚轮25,可以比较方便地实现第二夹持部24对边梁33的支撑,还可以便于第二夹持部24通过滚轮25的滑动,使第二夹持部24较为顺利地卡入边梁33的下侧。

为了便于滚轮25的安装,如图1和图2所示,第二夹持部24上设置有滚轮安装座26,滚轮25通过滚轮安装座26安装在第二夹持部24上。

在本实施例中,滚轮安装座26与第二夹持部24之间形成安装腔,滚轮25的至少部分位于安装腔内。这样,不仅便于对滚轮25的安装,还可以对滚轮25起到保护作用。

具体地,滚轮25为橡胶圈。根据视情况,还可以采用其他形式的滚轮25。

在本实施例中,避让凹腔21具有限位面27,限位面27为竖直面并用于与门口部30的边梁33抵接。通过设置限位面27,可以对门口部30的边梁33起到限位作用。

在本实施例中,梯体部10包括多个并列设置梯体段,多个梯体段均与对接部20连接,以使位于车体内的乘客可选择地经相应的梯体段爬下。通过设置多个梯体段,可以使乘客通过不同的梯体段从车体内爬下,进而提高逃生效率。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轨道车辆的逃生梯,通过固定在车门区域,实现乘客从车辆上逃生。在车辆上设置逃生梯,满足危险发生,乘客在车辆上的逃生需求。

逃生梯与门槛及车体边梁的固定方式,上端有与门槛固定的挂钩,下端有卡紧车体边梁的橡胶滚轮,侧面有抵靠车体边梁的挡板,限位面27即为该挡板的部分表面。

本实用新型与车辆原有结构结合,利用车辆的结构特点,形成可移动可布置的逃生梯,牢固固定在车辆门槛及边梁上,危险发生时可迅速安装使用,常规运营过程中收纳在车辆端部,对于车辆原有结构无影响。

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实施例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的逃生梯包括梯体部10和对接部20,梯体部10用于供乘客攀爬,对接部20与梯体部10连接,对接部20用于与车体的门口部30连接,以使位于车体内的乘客依次经对接部20和梯体部10后从车体逃生;其中,对接部20具有用于避让门口部30的避让凹腔21,门口部30卡设在避让凹腔21内。这样,便可以比较方便地实现逃生梯与车体的门口部的对接,进而便于乘客通过该逃生梯逃生。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方式例如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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