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抗震挡板的滑板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73690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具有抗震挡板的滑板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抗震挡板的滑板车,具体地,所述的滑板车具有一个或多个抗震挡板,所述的抗震挡板位于滑板车所需要保护的部件周围,用于吸收冲击力。本实用新型滑板车设计具有安全性能好,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尤其适合应用于儿童用滑板车的生产制造。
【专利说明】具有抗震挡板的滑板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运动器械领域,具体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抗震挡板的滑板车。
【背景技术】
[0002]目前,随着体育运动的普及,电动滑板车已被人们所熟悉。电动滑板车具有一个或多个电驱动装置,所述的电驱动装置通常位于电动滑板车的底座或其他较少对使用者造成不便的位置。然而,由于在电动滑板车的使用过程中,这些位置常常会与地面或者其他表面发生碰撞,导致电驱动装置损坏,或者使用寿命缩短。因此,本领域尚缺乏一种能够减少电驱动装置的损坏的方法。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延长电驱动装置使用寿命的电动滑板车。
[0004]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动滑板车,所述滑板车包括:
[0005]踏板(210),其中所述踏板具有位于踏板前部的前踏板部(212)、位于踏板后部的后踏板部(214);
[0006]脚制动器(240)、脚制动器枢(242)、后轮(234)、后轮车轴(236)、转向管(260)、夹持组件(250)、头管(224)、前叉(232)、前轮(230)、颈部(220)、把手组件、电驱动装置;以及
[0007]设置于踏板下方的、用于保护所述电驱动装置的抗震挡板(720)。
[0008]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由前踏板部向下弯曲并延伸构成,从而形成一抗震挡板部。
[0009]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与所述前踏板部是一体的。
[0010]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位于所述后踏板部下方。
[0011 ] 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位于所述电驱动装置周围。
[0012]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滑板车具有一个或多个导轨,用于固定所述的抗震挡板。
[0013]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滑板车具有一前置导轨(710),且所述前置导轨与滑板车的踏板框架是一体的。
[0014]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滑板车具有一第一导轨和一第二导轨,且所述抗震挡板固定在第一导轨和第二导轨之间。
[0015]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导轨边缘具有一个或多个凸起,且所述凸起上具有通孔,用于插入紧固件。
[0016]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通过一个或多个紧固件(724)固定在所述导轨上。
[0017]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是弧形或半圆形。
[0018]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的形状与所述电驱动装置的外轮廓形状匹配或基本匹配。
[0019]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是金属挡板或硬塑料挡板。
[0020]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上具有一个或多个通孔(722),用于使电驱动装置散热。
[0021]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滑板车具有一个或多个马达。
[0022]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马达位于所述前踏板部(212)的下方。
[0023]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马达位于所述后踏板部(214)的下方。
[0024]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用于保护马达。
[0025]应理解,在本发明范围内中,本发明的上述各技术特征和在下文(如实施例)中具体描述的各技术特征之间都可以互相组合,从而构成新的或优选的技术方案。限于篇幅,在
此不再一一累述。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6]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的滑板车组件的结构图;
[0027]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滑板车的仰视图;
[0028]图3为图2的部分放大图;
[0029]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中滑板车的右视图;
[0030]图5为图4的部分放大图。
[0031]各图例如下:
[0032]滑板车700,踏板210,颈部220,头管224,夹紧组件250,转向管260,前轮230,前叉232,后轮234,前踏板部212,后踏板部214,后轮234,导轨710,抗震挡板720,通孔722。
【具体实施方式】
[0033]如本文所用,术语“电驱动元件”指用于驱动滑板车行驶的电气元件,如电动马达、电池等。
[003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滑板车,所述滑板车700的结构图如图1所示,所述的滑板车通常包括:踏板210,颈部220,头管224,一个夹紧组件250,转向管260,前轮230和后轮234。所述的滑板车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电驱动装置以及电池装置,从而组成电动滑板车,其中电动马达可以位于如图所示的滑板车踏板210的踏板前部212或踏板后部214下方。
[0035]图2和图3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的滑板车的仰视图,所述滑板车包括踏板、前轮、后轮、颈部、头管,引导管,和一个抗震挡板,其中,所述的抗震挡板位于踏板下方,起到缓冲作用,用于保护滑板车的电驱动装置。
[0036]滑板车行进过程中,如受到外力冲击,如碰撞或摔击,所述的抗震挡板可吸收全部或部分的冲击力。优选地,所述的抗震挡板可以设置在滑板车的电驱动装置下方,如,在电动滑板车的马达部下方、或电动滑板车的电池下方设置所述的抗震挡板,以吸收上述部位在行进过程中与地面产生的作用力,从而保护电驱动装置。
[0037]图4和图5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的电动滑板车的抗震挡板720的右视图,所述抗震挡板720位于前踏板部212的下方,用于保护滑板车的电动组件。例如,在电动马达的底面可以设置一个抗震挡板720,用于保护电动马达。在另一些实施例中,抗震挡板720也可以设置在其他靠近电驱动装置的位置,如前轮或者后轮前方的位置处。
[0038]所述的抗震挡板需选择具有一定弹性,能够较大程度地吸收冲击力的材质。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抗震挡板720可以是金属挡板。在其它实施例中,抗震挡板720可以是硬塑料挡板。
[0039]抗震挡板720的形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是任何弯曲的或直的成型体,例如,在图2中,所述的抗震挡板是折线形。而在其他的实施例中,抗震挡板720也可以是大致平坦的形状。所述的抗震挡板720也可以是其他不规则形状,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的抗震挡板720的形状与滑板车被保护的部位的外轮廓相近或基本一致。
[0040]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由前踏板部向下弯曲并延伸构成,从而形成一抗震挡板部。
[0041]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与所述前踏板部是一体的。
[0042]较佳地,抗震挡板720表面可包括多个通孔722,用于改善电驱动装置的散热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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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3]在另一优选例中,滑板车700上还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导轨,用于固定抗震挡板。
[0044]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滑板车具有一前置导轨710,且所述前置导轨与滑板车的踏板框架是一体的。所述抗震挡板720通过紧固件或粘合剂与前置导轨组合。较佳地,所述的抗震挡板与第一、第二导轨通过紧固件724组合,以达到最好的防护效果。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的前置导轨与所述抗震挡板的顶部相连,并通过紧固件组合。
[0045]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抗震挡板为折线形,且所述抗震挡板与滑板车的踏板共同构成一电驱动装置安装位,用于安装电驱动装置。
[0046]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的滑板车包括第一导轨,和第二导轨。抗震挡板720通过紧固件或粘合剂与第一导轨和第二导轨组合。较佳地,所述的抗震挡板与第一、第二导轨通过紧固件724组合,以达到最好的防护效果。
[0047]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导轨的侧面具有一个或多个凸起,且所述凸起上具有通孔,用于插入或伸入紧固件。
[0048]通过所述紧固件,可以将抗震挡板固定在与导轨或电驱动装置贴合的位置,从而更好地保护电驱动装置。
[0049]本发明的主要优点包括:
[0050](I)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抗震挡板能够很好地吸收滑板车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冲击力,增加了滑板车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0051](2)延长了电动滑板车的电池组件、马达组件等电气元件的使用寿命。
[0052]在本发明提及的所有文献都在本申请中引用作为参考,就如同每一篇文献被单独引用作为参考那样。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发明的上述讲授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滑板车,所述滑板车包括: 踏板(210),其中所述踏板具有位于踏板前部的前踏板部(212)、位于踏板后部的后踏板部(214); 脚制动器(240)、脚制动器枢(242)、后轮(234)、后轮车轴(236)、转向管(260)、夹持组件(250)、头管(224)、前叉(232)、前轮(230)、颈部(220)、把手组件、电驱动装置;以及 设置于踏板下方的、用于保护所述电驱动装置的抗震挡板(72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板车具有一个或多个导轨,用于固定所述的抗震挡板。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滑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边缘具有一个或多个凸起,且所述凸起上具有通孔,用于插入紧固件。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滑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挡板通过一个或多个紧固件(724)固定在所述导轨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挡板是弧形或半圆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挡板是金属挡板或硬塑料挡板。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挡板上具有一个或多个通孔(722),用于使电驱动装置散热。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板车具有一个或多个马达。
【文档编号】B62K11/00GK203544249SQ201320296985
【公开日】2014年4月16日 申请日期:2013年5月27日 优先权日:2013年5月27日
【发明者】肯-爱德劳尔, 约瑟夫-克林格, 马克-格朗海泽, 杰克-拉夫利二世 申请人:香港巴福魅力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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