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屏运输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68422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屏生产设备,具体是一种显示屏运输推车。



背景技术:

随着近年来LED技术的发展,LED显示屏应用越来越广泛。大型的LED显示屏通常由若干LED显示屏模组拼接而成,从而方便LED显示屏模组和框架单元的运输和安装。

传统的运输方式之一是将LED显示屏模组直接装车并用绳索固定,或者在车的中部放置运输支架,将LED显示屏模组倾斜依靠在支架上再通过绳索固定,其固定程序繁琐、装卸效率低。尤其是户外使用的LED显示屏模组,在路况复杂的情况下运输过程中容易导致绳索松动而发生LED显示屏模组的磕碰或损坏。

为了方便将LED显示屏模组顺利运输到使用现场,因此有必要开发一种专门运输显示屏模组的运输托架,既方便装卸折叠,又可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磕碰或损坏,同时可提高装载量和运输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显示屏运输推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显示屏运输推车,包括箱体、底板、底座箱盖和推把;所述箱体固定在底板的上表面,底座位于底板的下方,在底板与底座之间安装有若干个弹簧;在底座的下侧安装有滚轮,在底座的左端固定连接有推把,底座的右端固定有竖直的挡板,挡板的右侧面上固定有一层防撞垫,防撞垫的材质为橡胶,覆盖在挡板上;所述箱体的内壁上平行间隔排布安装有若干个半圆形减震条,所述半圆形减震条的表面上依次覆盖有橡胶垫和海绵垫,所述箱体内壁上在相邻的半圆形减震条之间填塞有泡沫减震块,箱盖设置在箱体的顶部,箱盖的内壁上固定安装有干燥盒,干燥盒包括外壳和内部的干燥剂,外壳的侧壁上开设有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滚轮上安装有刹车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挡板的高度为0.4~0.6m。

进一步的:所述箱体和箱盖均为塑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弹簧使箱体具有很好的稳定性,避免路面不平对箱体造成颠簸,保护内部显示屏,前方设置的挡板以及挡板上的防撞垫,对推车前方撞击进行减震;箱体内设置的半圆形减震条、泡沫减震块、橡胶垫均能够减弱显示屏与箱体内壁的撞击,保护显示屏,在箱盖上设置有干燥盒,干燥盒使箱体内干燥,避免内部潮湿而影响显示屏内部电路,保护显示屏,提高产品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显示屏运输推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体,2-底板,3-底座,4-箱盖,5-推把,6-挡板,7-弹簧,8-防撞垫,9-半圆形减震条,10-泡沫减震块,11-橡胶垫,12-海绵垫,13-干燥盒,14-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显示屏运输推车,包括箱体1、底板2、底座3箱盖4和推把5;所述箱体1固定在底板2的上表面,底座3位于底板2的下方,在底板2与底座3之间安装有若干个弹簧7,起到减震的作用,避免箱体1剧烈震动;在底座3的下侧安装有滚轮14,滚轮14上安装有刹车装置,在底座3的左端固定连接有推把5,方便推行,底座3的右端固定有竖直的挡板6,挡板6的高度为0.4~0.6m,挡板6的右侧面上固定有一层防撞垫8,防撞垫8的材质为橡胶,覆盖在挡板6上,避免推车撞击在其他坚硬物体上,避免对箱体1内造成撞击;所述箱体1的内壁上平行间隔排布安装有若干个半圆形减震条9,所述半圆形减震条9的表面上依次覆盖有橡胶垫12和海绵垫13,所述箱体1内壁上在相邻的半圆形减震条9之间填塞有泡沫减震块10,设有间隔排布的半圆形减震条9,使显示屏不与箱体1的平面整体接触,采用点线接触式能极大减轻震动,运输安全,箱盖4设置在箱体1的顶部,箱体1和箱盖4均由塑胶材质加工而成,箱盖4的内壁上固定安装有干燥盒13,干燥盒13包括外壳和内部的干燥剂,外壳的侧壁上开设有通孔,对箱体1内进行干燥,避免内部潮湿。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弹簧7使箱体1具有很好的稳定性,避免路面不平对箱体1造成颠簸,保护内部显示屏,前方设置的挡板6以及挡板6上的防撞垫8,对推车前方撞击进行减震;箱体1内设置的半圆形减震条9、泡沫减震块10、橡胶垫11均能够减弱显示屏与箱体1内壁的撞击,保护显示屏,在箱盖4上设置有干燥盒13,干燥盒13使箱体1内干燥,避免内部潮湿而影响显示屏内部电路,保护显示屏,提高产品质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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