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踏板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快速变换所需组件,进而可供各种鞋底扣片或一般鞋底之扣接或踩踏使用的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
背景技术:
按,现今自行车运动多样化,更有发展出室内运动健身车的形式,而其依据公路车或越野车或针对一般运动鞋或平底鞋的形式,卡踏组件之有无,或卡踏组件之形式就相当重要,而且像是在健身房的运动健身车,其是提供不特定人使用,有些人或许想要做越野车形式的运动,有些想要做公路车形式的运动,有些则纯以运动鞋进行自行车形式的运动,所以踏板就需要能配合进行多种变化,方能满足所有形式使用者。
现今公知的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其一般都制成两面相同的形式,如此只能提供一种选择使用,虽说近来有些公知的自行车或健身车的踏板,其可以有两面不同形式的设计,然而其最多也只能提供两种选择,还是不能满足所有形式使用者,实有改进的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包括:踏板本体,所述踏板本体具有两面并可转动以选择使用面;所述踏板本体其中一面设有公路车卡踏组件,踏板本体另一面设有一结合台面,结合台面两侧分别凸设有一定位凸块,结合台面上并设有数锁孔。
其中,前述结合台面上得以藉由数螺钉锁固结合一越野车卡踏组件,前述越野车卡踏组件配合前述二定位凸块设有二卡扣槽,配合所述数锁孔设有数穿孔。
其中,前述结合台面上得以藉由数螺钉锁固结合一板形件,前述板形件配合前述二定位凸块设有二卡扣槽,配合所述数锁孔设有数穿孔。
其中,前述板形件表面突设复数菱形、圆形或其他几何形状的止滑凸粒。
其中,前述结合台面上数锁孔得供数止滑钉形式的螺钉直接锁设,使其止滑钉形式的螺钉兼具止滑钉与螺钉之效果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能够根据需求快速变换所需组件,进而使其自行车或健身车有多种踏板形式可供各种鞋底扣片或一般鞋底之扣接或踩踏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仰视方向立体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又一实施例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又一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再一实施例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再一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踏板本体;20、公路车卡踏组件;30、结合台面;31、定位凸块;32、定位凸块;33、锁孔;40、螺钉;50、越野车卡踏组件;51、卡扣槽;52、卡扣槽;53、穿孔;60、板形件;61、卡扣槽;62、卡扣槽;63、穿孔;64、止滑凸粒;70、止滑钉形式的螺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如图1至图9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包含:
一踏板本体10,前述踏板本体10具有两面并可转动以选择使用面;其主要在于:
前述踏板本体10其中一面设有公路车卡踏组件20,踏板本体10另一面设有一结合台面30,结合台面30两侧分别凸设有一定位凸块31、32,结合台面30上并设有数锁孔33。
如图6、图7所示,所述之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其中前述结合台面30上得以藉由数螺钉40锁固结合一越野车卡踏组件50,前述越野车卡踏组件50配合前述二定位凸块31、32设有二卡扣槽51、52,配合前述数锁孔33设有数穿孔53。
如图1至图9所示,所述之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其中前述结合台面30上得以藉由数螺钉40锁固结合一板形件60,前述板形件60配合前述二定位凸块31、32设有二卡扣槽61、62,配合前述数锁孔33设有数穿孔63。
所述之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其中前述板形件60表面突设复数菱形、圆形或其他几何形状的止滑凸粒64。
所述之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其中前述结合台面30上得以直接锁设数止滑钉形式的螺钉70,使其止滑钉形式的螺钉70兼具止滑钉与螺钉之效果。
如图1至图9所示,藉由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行车或健身车踏板,有些想要做公路车形式的运动时,得以直接使用踏板本体10装设有公路车卡踏组件20之其一面使用,有些人或许想要做越野车形式的运动时,就可以利用踏板本体10组设越野车卡踏组件50的另一面使用,有些则纯以运动鞋或平底鞋进行自行车形式的运动,则可换装板形件60,如此使用者就可以利用踏板本体10设板形件60的另一面使用。且其如果想要增加摩擦力与止滑,则可取下板形件60,且将螺钉40换成止滑钉形式的螺钉70,进而达到增加摩擦力与止滑。所以本创作踏板能配合进行多种变化,进而可以满足所有形式使用者。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方案的启迪下,可以做出一些变形与修改,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的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