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4823979发布日期:2018-06-30 07:43阅读:760来源:国知局
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平衡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平衡车电机的安全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双轮平衡车和独轮平衡车作为代步工具,都利用陀螺仪检测车体姿态的变化,并利用控制系统精确地驱动电机实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车体的重心始终在可控的范围内。相较于汽车等代步工具,平衡车需通过安全控制系统预留一定的功率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比如急加速,上台阶,上坡,过坑洼路面或人为的动作扰动等。若出现突发状况时电机没有预留足够的功率以提高转速和转矩,则容易导致因电机动力不足车体失去平衡,进而发生用户摔倒的意外事故。

传统技术中,当平衡车运行到较快速度时,控制系统必须进行限速控制,以避免速度过高导致电机预留的功率不足或无预留功率。然而,依靠速度来判断电机是否预留足够的功率的方式,并不能应对所有情况。例如,当载重很重或者在爬陡坡时,电机处于很重的负载之下,可能在并不高的速度的时候,就已经产生很大的驱动电流和功率,早已接近电机可输出功率的极限。此时依靠速度进行限速保护的机制并不能对电机进行有效的保护。针对这种情况,还可对电机的电流进行限流控制,从而在大负载、低速的运行条件下预留足够的功率。

但上述做法存在的问题是,为保证行车安全性需预留大量的功率,导致电机的利用率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电机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提供一种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电机利用率的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方法。

此外,还提供一种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装置。

一种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方法,平衡车包括电机,方法包括:

检测并获取电机的实际运行状态。

根据实际运行状态、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判断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

若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或,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生成并发送报警指令。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根据实际运行状态、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判断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的步骤,包括:

根据转矩阈值、转速阈值,以及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获取电机的安全工作曲线。

若实际运行状态位于安全工作曲线限定的安全运行状态范围内,则判定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且,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否则,判定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或,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根据实际运行状态、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判断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的步骤,包括:

根据实际运行状态、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直接获取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

判断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转速阈值和/或转矩阈值为定值。或

根据设定的安全等级调节转矩阈值和/或转速阈值的数值大小。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

判断直接获取的剩余转矩是否小于设定的第一调节阈值,若是则调高转矩阈值;或

判断直接获取的剩余转速是否小于设定的第二调节阈值,若是则调高转速阈值。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

将报警指令发送至智能移动终端以使智能终端执行提醒动作。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根据报警指令自动采取限速措施以限制平衡车的速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

检测并获取平衡车的电量值。

当电量值降低时,减小设定的额定转矩以获得修正额定转矩。

检测并判断实际运行状态对应的实际运行转矩是否大于修正额定转矩。

若大于修正额定转矩,跳转至生成并发送报警指令的步骤。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

一种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装置,执行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方法,平衡车包括电机,装置包括:

转速传感器,用于检测并获取电机的实际运行状态中的实际运行转速。

转矩传感器,用于检测并获取电机的实际运行状态中的实际运行转矩。

存储模块,用于存储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对应的数据。

控制模块,用于根据实际运行状态、极限工作曲线,判断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

若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或,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生成并发送报警指令。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装置还包括:

电量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并获取平衡车的电量值。

控制模块还用于根据电量值的减小程度,调节极限工作曲线以缩小极限工作曲线限定的电机的可运行状态范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装置还包括:声音报警模块、视觉报警模块、触觉报警模块中的至少一种。

声音报警模块用于根据报警指令产生报警声音。

视觉报警模块用于根据报警指令产生报警灯光。

触觉报警模块用于根据报警指令产生报警振动。

上述方法及装置,通过为剩余转速和剩余转矩设置对应的转速阈值和转矩阈值,从而针对不同运行状态,灵活预留了一定的电机功率储备,提高了电机的利用率。

附图说明

图1为常规电机运转速度曲线以及限速策略示意图;

图2为一实施例的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方法流程图;

图3为一实施例的电机运行状态与极限工作曲线关系示意图;

图4为一实施例的电机安全运行状态范围限定示意图;

图5为一实施例的平衡电机极限工作曲线调整方法流程图;

图6为一实施例的考虑额定工作点参数后的电机安全运行状态范围示意图;

图7为一实施例的引入额定转矩保护原理的方法流程图;

图8为一实施例的额定转矩调整的方法流程图;

图9为一实施例的电池低电量时电机安全运行状态范围示意图;

图10为一实施例的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装置的模块简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在进行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时,采用的方法是通过控制系统,判断电机是否预留一定的功率,并在剩余功率不满足设定条件时做出相应的反应,以保证电机具有足够的剩余功率用于应对突发状况。

以下以直流无刷电机为例说明各实施例中平衡车电机的安全控制方法。可以理解,在其他类似的电机中,也可以采用该方法提高电机利用率。

如图1所示,图中纵坐标为电机转速n,横坐标为电机转矩T或者驱动电流I。驱动电流与电机转矩成正比,二者与电机转速之间的变化趋势相似,因此横坐标既可表示电机转矩也可表示驱动电流。电机的极限工作曲线110表示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的一系列极限工作点(由电机的制造商来提供)。其中,当负载趋近0时(即转矩或电流趋近于0时),此时的转速趋近空载转速n0。随着负载的增大,电机输出的转矩及电流随之增大,转速则降低。在理想条件下,极限工作曲线110呈直线趋势下降(如图中虚线所示的延长线),并最终与横坐标相交,交点处转速为0,转矩和驱动电流为最大值。而真实电机中,由于内部磁饱和现象的存在,极限工作曲线110与横坐标的交点实际为T0,此时,T0称为堵转点,对应的转矩为堵转转矩。上述极限工作曲线110与横坐标、纵坐标包围的有限范围即为电机可提供的潜在运行状态范围。

平衡车领域常用的限速措施,是通过设置一个转速阈值,该转速阈值对应n-max横线113,当电机的运行转速超过转速阈值时,就触发超速警报。此外,为了避免电机长时间运行在高电流状态烧坏电机,一般还设置有额定电流值,该额定电流对应Ir竖线115,当电机的驱动电流超过额定电流值时,就触发超温报警。因此,电机的潜在运行状态范围进一步通过n-max横线113、Ir竖线115缩小到安全运行状态范围(见图中斜线阴影部分)。但从图中可看出,电机运行在右上角的范围内时,电机接近了极限工作状态,无剩余的转速转矩可输出。此时若遭遇突发状况,电机无足够的剩余功率,易发生危险。为避免该情况,一般采用简单降低n-max值和Ir值的方式,使电机运行在更小的安全运行状态内,但该方式直接导致了电机利用率大幅降低。

以下实施例提供一种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方法,如图2所示,该方法包括:

步骤S100:检测并获取电机的实际运行状态。

步骤S500:根据实际运行状态、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判断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

步骤S600:若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或,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生成并发送报警指令。

其中,步骤S100:检测并获取电机的实际运行状态。

实际运行状态包括电机的运行转速和转矩。可以通过与电机连接的转速传感器和转矩传感器检测电机在某一时间段内的转矩和转速。其中,转矩传感器可以是电流传感器。理论上,电机运转电流与转矩成正比,因此可通过检测电机运转电流以推算电机运行转矩。转速传感器和转矩传感器在进行检测时可以每秒采样运算上百次,以实时测量电机的运行转速和转矩。鉴于用户需求不同,检测可以在预设条件下关闭,以适应高水平玩家欲发挥电机最大潜力的需求,预设条件可以是:用户开启极限模式。但本发明不限于此。

步骤S500:根据实际运行状态、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判断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

在横坐标为转矩T或电流I,纵坐标为转速n的坐标系内,极限工作曲线上各极限工作点表示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各极限状态,其中,极限状态包括极限转速和极限转矩。由前述分析可得,电机可运行在潜在运行状态范围内某一工作点上,该工作点称为运行工作点。

该运行工作点的剩余转矩ΔT,指,将运行转矩与对应的极限转矩带入转矩剩余函数中求得的数值。其中,对应的极限转矩具体是,极限工作曲线上,与该工作点转速相同的极限工作点的极限转矩。

该运行工作点的剩余转速Δn,指,将运行转速与对应的极限转速带入转速剩余函数中求得的数值。其中,对应的极限转速具体是,极限工作曲线上,与该工作点转矩相同的极限工作点的极限转速。

其中,剩余函数可以是比值函数、差值函数或对数比函数等。

如图3所示,例如电机运行在工作点A,A点运行转速为nA,运行转矩为TA,与运行工作点A转矩相同的极限工作点为A’点,A’点的极限转速为nA’,与运行工作点A转速相同的极限工作点为A”,A”点的极限转矩为TA”。若剩余函数为比值函数,则Δn=nA'/nA;ΔT=TA”/TA。若剩余函数为差值函数,则Δn=nA'-nA;ΔT=TA”-TA。剩余转速和剩余转矩的数值越大,表明电机预留的转矩转速储备越多,电机应对突发状况时维持稳定的能力越强。

一般情况下,电机应对路面减速带颠簸、用户的误操作等突发状况而改变的转速值和转矩值都是有限的,可通过实验室中的大量测试,获得较为合适的剩余转矩阈值和剩余转速阈值,即可应对日常行驶时遇到的大部分突发状况。

在一个实施例中,判断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的方法为:根据转矩阈值、转速阈值,以及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获取电机的安全工作曲线。若实际运行状态位于安全工作曲线限定的安全运行状态范围内,则判定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且,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否则,判定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或,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如图4所示,剩余函数设为差值函数,转速阈值和转矩阈值皆为定值,从而可得安全工作曲线410,以及安全运行状态范围420。若运行工作点A(图中未示出)位于安全运行状态范围420内,则判定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且,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否则,判定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或,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

在一个实施例中,判断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的方法为:根据实际运行状态、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直接获取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判断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

在一个实施例中,转速阈值或转矩阈值可以为定值,也可以根据设定的安全等级调节转速阈值或转速阈值的数值大小。例如,将安全等级分为五级,分别对应五个转速阈值和转矩阈值,在位于最高安全等级——第五级时,转速阈值和转矩阈值调整为五个转速阈值中的最大值和五个转矩阈值中的最大值;在位于最低安全等级——第一级时,调整转速阈值和转矩阈值为五个转速阈值中的最小值和五个转矩阈值中的最小值。

在一个实施例中,还可接收外界的等级更新指令,以更新设定的安全等级。该等级更新指令可通过用户操作外界智能移动终端或平衡车自身的交互装置生成。

平衡车运行在限定的安全运行状态范围内时,遭遇到突发状况,剩余转矩值和剩余转速值往往可能超过设定的阈值,由此可见,预留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的目的不是避免剩余转矩值和剩余转速值突破阈值,而是尽可能使电机在遭遇突发状况前,限制其运行在安全运行状态以预留一定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从而避免遭遇突发状况后电机的剩余转矩值和剩余转速值逼近或达到极限值。若剩余函数为差值函数时,极限值ΔT=0;Δn=0。若剩余函数为比值函数,极限值ΔT=1;Δn=1。若电机在运行过程中,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逼近或到达极限值,则表明此时设定转速阈值和转矩阈值不足以保障平衡车的运行安全,需调高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

据此原理,可以判断上述直接获取的剩余转矩是否小于设定的第一调节阈值,若是,则调高转矩阈值。同理,可以判断上述直接获取的剩余转速是否小于设定的第二调节阈值,若是,则调高转速阈值。例如,山区道路较为崎岖不平,当用户高速行驶越过大石块等障碍物时,剩余转矩或剩余转速很可能趋近甚至超过的极限值,容易导致用户跌倒,这表明当前设定的转速阈值和转矩阈值不足以保障行车安全,且用户每天行驶的路段有一定重复性,为避免此种情况再次发生,可以在剩余转矩过于趋近极限值(即剩余转矩小于设定的第一调节阈值)时,适当调高转矩阈值。剩余转速的调节过程同理。从而使得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可以根据实际路面情况灵活调整

步骤S600:若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或,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生成并发送报警指令。

在一个实施例中,可根据报警指令使平衡车执行报警动作。报警动作包括声音报警提醒、视觉报警提醒、触觉报警提醒中的至少一种。声音报警可以是发出语音提示或发出预警铃声提醒用户目前运行在危险状态下。视觉报警提醒可以是发出不同颜色的闪烁的灯光。触觉报警提醒可以是车体发出振动、车体瞬间加速等。

在一个实施例中,可将报警指令发送至智能移动终端以使智能终端执行提醒动作。智能终端可以是用户随身携带的智能手机等,当用户运行在危险状态时,智能手机接收报警消息从而提醒用户。

在一个实施例中,可根据报警指令自动采取限速措施以限制平衡车的速度。限速措施可以是限制用户动作、车体后仰等,以此限制用户通过身体前倾进一步提高电机运行转矩或转速。

基于上述方法,进一步考虑电量、电机工作参数条件等对电机安全运行状态范围的影响。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步骤S500之前,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方法还包括:

步骤S201:检测并获取平衡车的电量值。

步骤S202:当电量值降低时,调节极限工作曲线以缩小极限工作曲线限定的电机的可运行状态范围。

如图6所示,电量降低时,极限工作曲线110调整为第二极限工作曲线610。此时原点-n1-T1为电机可长期工作的安全运行状态范围之一。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步骤S100之后,该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方法还包括:

步骤S301:判断实际运行状态对应的实际运行转矩是否大于设定的额定转矩。

步骤S302:若大于额定转矩,跳转至生成并发送报警指令的步骤。

上述步骤考虑到电机的额定工作参数,进一步限定额定转矩Tr,从而将电机限定在可长期安全工作的区域,增加了电机的寿命和安全性。重新参见图6,竖线630代表额定转矩Tr。进一步限定原点-Tr-E-n1为电机可长期工作的安全运行状态范围之一。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8所示,步骤S100之后,该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方法还包括:

步骤S401:检测并获取平衡车的电量值。

步骤S402:当电量值降低时,减小设定的额定转矩以获得修正额定转矩。

步骤S403:检测并判断实际运行状态对应的实际运行转矩是否大于修正额定转矩。

步骤S404:若大于修正额定转矩,跳转至生成并发送报警指令的步骤。

为电机供电的电池,其在低电量时输出的电压和电流会受到限制。具体为,在电池接近耗尽的低电量状态时,由于内阻增加,输出电压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可用电流会随着降低。如图9所示,电压降低会进一步缩小电机的第二极限工作曲线610限定的安全工作状态范围,但斜率可能保持不变,最高转速进一步降低至n2,额定转矩由Tr降低至T2。则原点-T2-F-n2包围的面积为,电池电量不足时电机的安全运行状态范围之一。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几种对电机安全工作状态范围的限定方法在不同电机不同电池时可能会有不同,电机工作的安全区域以这几种限制所共同达到的最小范围为准。

基于相同发明构思,以下提供一种平衡车电机安全控制装置。如图10所示,包括:

转速传感器810,用于检测并获取电机的实际运行状态中的实际运行转速。

转矩传感器811,用于检测并获取电机的实际运行状态中的实际运行转矩。

存储模块813,用于存储电机在最大功率下运行时对应的极限工作曲线对应的数据。

控制模块820,用于:根据实际运行状态、极限工作曲线,判断电机在实际运行状态下的剩余转矩和剩余转速是否分别小于设定的转矩阈值和转速阈值。

若剩余转矩小于转矩阈值,或,剩余转速小于转速阈值,生成并发送报警指令。

控制模块820的工作过程可以参考上述实施例的步骤S213。转速传感器810和转矩传感器811的工作过程可以参考上述实施例的步骤S211。其中,转矩传感器可以是电流传感器。理论上,电机运转电流与转矩成正比,因此可通过检测电机运转电流以推算电机运行转矩。

在一个实施例中,该装置还包括:

电量检测模块815,用于检测并获取平衡车的电量值。

控制模块820还用于根据电量值的减小程度,调节极限工作曲线以缩小极限工作曲线限定的电机的可运行状态范围。

在一个实施例中,该装置还包括:

声音报警模块816、视觉报警模块817、触觉报警模块818中的至少一种。

声音报警模块816用于根据报警指令产生报警声音。

视觉报警模块817用于根据报警指令产生报警灯光。

触觉报警模块818用于根据报警指令产生报警振动。

在一个实施例中,控制模块820用于根据设定的安全等级调节所述转矩阈值和/或转速阈值的数值大小。该装置还包括:通讯模块819,通讯模块819用于接收外界的等级更新指令以更新设定的安全等级。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