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弹簧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快速固定支架。
背景技术:
目前弹簧在生产时,由钢丝加工制成,钢丝由于成卷放置,在送料的同时,送料设备容易出现抖动,导致设备移位,但如果用固定底脚来代替万向轮,又会导致装卸料的不便,所以本实用新型设置出一种快速固定支架,用于快捷的固定设备,且在需要移动时,支架可以收拢。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结构简单、便捷固定且能快速收拢的技术方案,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快速固定支架,位于设备底盘的下方,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支架、锁定模块和外盖;所述主支架位于设备底盘的下端,所述主支架的一端和设备底盘铰接;另一端和锁定模块固定连接;所述锁定模块包括容纳腔一、容纳腔二、卡块、弹簧二,当主支架和设备底盘贴合时,所述主支架的部分位于容纳腔一内,所述容纳腔二和容纳腔一连通,且容纳腔二内设置有相互配合的卡块和弹簧二,用于锁定主支架;所述卡块连接设置有连动块,所述连动块的一端贯穿设备底盘的侧面,且连动块相对于设备底盘运动,用于调整卡块和主支架之间的位置关系;所述外盖位于设备底盘上,用于包覆连动块,所述外盖的上端和设备底盘铰接,且外盖上设置有拨块,用于快速打开外盖调节连动块。
作为优选:所述主支架上距离主支架和设备底盘铰接点的最远端设置有缓冲块,所述缓冲块和主支架之间铰接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主支架和缓冲块之间设置有弹簧一,用于配合缓冲块缓冲。
作为优选:所述主支架相对于卡块处设置有卡槽,用于主支架和锁定模块之间的固定。
作为优选:所述主支架上设置铰接设置有辅强臂,所述辅强臂和设备底盘之间铰接连接,所述辅强臂的臂体为伸缩型。
作为优选:所述主支架和设备底盘的铰接点为点一,所述主支架和辅强臂的铰接点为点二,所述辅强臂和设备底盘的铰接点为点三,所述点二位于点一和点三之间,所述主支架的旋转方向和辅强臂的旋转方向相反。
作为优选:所述连动块倾斜设置,便于脚踩施力,所述连动块的表面设置有弯曲的防滑楞。
作为优选:所述拨块位于外盖的下部,且拨块和设备底盘之间设置有间距,便于施力打开外盖。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的有益效果是:
用于快捷的固定设备,且在需要移动时,主支架可以收拢在设备底盘的下方;外盖的设置可以防止误碰,由于拨块和外盖上端铰接的设计,可以用脚拨开外盖,并控制连动块运动,解除锁定模块对主支架的锁定;辅强臂的设置,增强主支架的固定牢固度,防止受外力主支架收拢。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速固定支架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速固定支架的结构示意图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速固定支架的结构示意图三;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速固定支架的结构示意图四。
附图标记:1、设备底盘;2、主支架;21、缓冲块;22、弹簧一;23、卡槽;3、辅强臂; 41、容纳腔一;42、容纳腔二;43、卡块;44、弹簧二;45、连动块;46、防滑楞;5、外盖; 51、拨块。
具体实施方式
根据图1到图4所示:
一种快速固定支架,位于设备底盘1的下方,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支架2、锁定模块和外盖5;所述主支架2位于设备底盘1的下端,所述主支架2的一端和设备底盘1铰接;另一端和锁定模块固定连接;所述锁定模块包括容纳腔一41、容纳腔二42、卡块43、弹簧二 44,当主支架2和设备底盘1贴合时,所述主支架2的部分位于容纳腔一41内,所述容纳腔二42和容纳腔一41连通,且容纳腔二42内设置有相互配合的卡块43和弹簧二44,用于锁定主支架2;所述卡块43连接设置有连动块45,所述连动块45的一端贯穿设备底盘1的侧面,且连动块45相对于设备底盘1运动,用于调整卡块43和主支架2之间的位置关系;所述外盖5位于设备底盘1上,用于包覆连动块45,所述外盖5的上端和设备底盘1铰接,且外盖5上设置有拨块51,用于快速打开外盖5调节连动块45。
所述主支架2上距离主支架2和设备底盘1铰接点的最远端设置有缓冲块21,所述缓冲块21和主支架2之间铰接连接。
所述主支架2和缓冲块21之间设置有弹簧一22,用于配合缓冲块21缓冲。
所述主支架2相对于卡块43处设置有卡槽23,用于主支架2和锁定模块之间的固定。
所述主支架2上设置铰接设置有辅强臂3,所述辅强臂3和设备底盘1之间铰接连接,所述辅强臂3的臂体为伸缩型。
所述主支架2和设备底盘1的铰接点为点一,所述主支架2和辅强臂3的铰接点为点二,所述辅强臂3和设备底盘1的铰接点为点三,所述点二位于点一和点三之间,所述主支架2 的旋转方向和辅强臂3的旋转方向相反。
所述连动块45倾斜设置,便于脚踩施力,所述连动块45的表面设置有弯曲的防滑楞46。
所述拨块51位于外盖的下部,且拨块和设备底盘之间设置有间距,便于施力打开外盖5。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文中所有的上下左右前后等方位的描述仅仅便于理解,并非是对产品实际使用的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