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固定内芯组件(1)的支撑固定组件(2)、带动所述支撑固定组件(2)移动的移动组件(3),以及带动所述支撑固定组件(2)转动的旋转组件(4),所述旋转组件(4)设于所述支撑固定组件(2)和所述移动组件(3)之间,所述旋转组件(4)与所述支撑固定组件(2)固定连接,所述旋转组件(4)与所述移动组件(3)转动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固定组件(2)包括用于固定所述内芯组件(1)的定位板(21)以及用于支撑所述内芯组件(1)的支撑板(22),所述支撑板(22)垂直于所述定位板(21)。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固定组件(2)还包括调节所述支撑板(22)位置的支撑调节机构(23)。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调节机构(23)包括与所述定位板(21)固定连接的固定板(231)以及与所述支撑板(22)固定连接的高度调节杆(232),所述高度调节杆(232)与所述固定板(231)滑动固定连接。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板(21)上开设有用于安装所述内芯组件(1)的阶梯孔(211),所述内芯组件(1)的管板(11)固定于所述阶梯孔(211)内。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阶梯孔(211)内固定有限位环(212),所述内芯组件(1)的管板(11)固定于所述限位环(212)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板(21)和/或所述限位环(212)上设有定位凸起(213),所述限位环(212)或所述内芯组件(1)的管板(11)上开设有与所述定位凸起(213)配合的凹槽。
8.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组件(4)包括:
与所述支撑固定组件(2)固定连接的第一固定撑杆(41);
与所述移动组件(3)固定连接的第二固定撑杆(42);
分别连接所述第一固定撑杆(41)和所述第二固定撑杆(42)的转轴,所述转轴与所述第一固定撑杆(41)固定连接,所述转轴与所述第二固定撑杆(42)转动连接;以及
设于所述转轴的轴端且能够带动所述转轴转动的驱动机构(43)。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43)包括转动驱动件(431)和设于所述转动驱动件(431)输出轴的减速器(432)。
10.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转运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组件(3)包括底板(31)、设于所述底板(31)上的滑动板(32)以及设于所述底板(31)底部的滚轮(33),所述旋转组件(4)固定于所述滑动板(32)上,所述滑动板(32)与所述底板(31)滑动连接,且所述滑动板(32)的移动方向与所述滚轮(33)的移动方向相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