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风阻船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728302发布日期:2021-01-26 18:1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小风阻的船舶,是航行速度为弗劳德数在0.13~0.30的船舶,其特征在于,在水面上的船体或者设置在上甲板上的上部构造物的至少一方的水面上构造物中,将前述水面上构造物的最大宽度的船尾侧最后部中的船体中心线上的点设为第一位置,将该第一位置与船体的最后端之间设为船尾侧第一范围,将前述水面上构造物的上下方向的任意的连续部分处的50%以上且100%以下的范围设为上下第一范围,前述水面上构造物的前述船尾侧第一范围且前述上下第一范围中的与水面平行的各水平截面中,将从船体中心线上的虚拟点相对于船体的前后方向的船首方向以第一角度延伸的线设为第一倾斜线,将从前述虚拟点相对于船体的前后方向的船首方向以第二角度延伸的线设为第二倾斜线,将前述第一角度设为50度,将前述第二角度设为80度,将前述第一倾斜线和前述第二倾斜线之间设为扇形区域,使前述虚拟点在船体中心线上移动而使扇形区域沿船体的前后方向移动时,存在前述水平截面的轮廓线的长度的50%以上100%以下的长度的轮廓线进入前述扇形区域那样的前述虚拟点的位置。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风阻的船舶,其特征在于,在前述上下第一范围的前述各水平截面的形状中,由凹凸的宽度为前述水面上构造物的最大宽度的5%以下的平滑的曲线状的部分、或者凹凸的宽度为前述水面上构造物的最大宽度的5%以下的直线部分、或者二者的组合来形成前述船尾侧第一范围的侧壁部。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小风阻的船舶,其特征在于,将形成前述水面上构造物的船尾侧的侧壁部以在前述船尾侧第一范围且前述上下第一范围中相对于水平面具有30度以上且90度以下的倾斜角的方式形成。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风阻的船舶,其特征在于,在将前述上部构造物作为水面上构造物的情况下,在前述船尾侧第一范围且前述上下第一范围,在各水平截面,将前述上部构造物的侧壁部的50%以上以直线形成,将该直线的相对于船体中心线的第一角度的关于上下方向的上下第一范围中的平均値设为第一平均角度αm,将前述上部构造物的下方的前述船体的侧壁部中的比前述上部构造物的前表面靠船尾侧的20%以上以直线形成,将该直线的相对于船体中心线的第三角度的关于上下方向的船体的干舷的范围中的平均値设为第三平均角度θm,将角度γ1设为5度时,将前述第一平均角度αm和前述第三平均角度θm的关系设为(αm-γ1)≦θm≦(αm+γ1)的关系。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风阻的船舶,其特征在于,在将前述船体作为水面上构造物的情况下,在前述船尾侧第一范围且前述上下第一范围,将前述水面上构造物的船尾侧的30%以上以直线形成,将该直线的相对于船体中心线的第三角度的关于上下方向的平均値设为第三平均角度θm,将角度γ2设为20度,将θ1设为50度时,将前述第三平均角度θm设为(θ1-γ2)≦θm≦(θ1+γ2)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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