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飞机牵引车敞篷驾驶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32679发布日期:2019-11-15 21:07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一种飞机牵引车敞篷驾驶室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飞机牵引车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飞机牵引车敞篷驾驶室。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飞机牵引车驾驶室大多是带顶篷的,驾驶座内与外界是完全隔离的,但是由于飞机牵引车作业环境的限制,在气温比较高的作业环境下带顶篷的驾驶室内空气无法流通,使得驾驶室内温度较高,使得驾驶员驾驶牵引车的舒适感下降,需要配备空调系统,使得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飞机牵引车敞篷驾驶室,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带顶篷的飞机牵引车驾驶室在气温比较高的作业环境下驾驶室内空气无法流通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飞机牵引车敞篷驾驶室,包括:主体,所述主体上设置有座椅固定位和操控台固定位,所述座椅固定位和所述操控台固定位之间设置有底板;所述底板两侧分别设置有扶手,两个所述扶手之间设置有驾驶座和乘员座,所述驾驶座和所述乘员座之间设置有排挡杆;所述操控台固定位与操控台固定连接,所述操控台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后视镜,所述操控台上设置有方向盘、电控箱、人机交互界面和控制按钮,所述方向盘与所述驾驶座相适应设置,所述控制按钮和所述人机交互界面分别与所述电控箱电连接;所述操控台和所述底板之间设置有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所述油门踏板和所述刹车踏板分别与所述底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按钮为防水按钮。

进一步地,所述操控台两侧设有导水槽左侧。

进一步地,所述操控台固定位上设置有工作灯,所述工作灯与所述电控箱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左右两侧设有扶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产生了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飞机牵引车敞篷驾驶室,该装置通过设置座椅固定位、操控台固定位和底板,使得该装置形成半包结构,解决了带顶篷的飞机牵引车驾驶室在气温比较高的作业环境下驾驶室内空气无法流通的技术问题,同时取消了顶篷和左右车门,大大降低了制造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角度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另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主体,2-座椅固定位,3-操控台固定位,4-底板,5-扶手,6-驾驶座,7-乘员座,8-排挡杆,9-操控台,10-后视镜,11-方向盘,12-电控箱,13-人机交互界面,14-控制按钮,15-油门踏板,16-刹车踏板,17-工作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飞机牵引车敞篷驾驶室,包括:主体1,所述主体1上设置有座椅固定位2和操控台固定位3,所述座椅固定位2和所述操控台固定位3之间设置有底板4;所述底板4的两侧分别设置有扶手5,两个所述扶手5之间设置有驾驶座6和乘员座7,驾驶座6位于乘员座7的右侧,所述驾驶座6和所述乘员座7之间设置有排挡杆8;所述操控台固定位3与操控台9固定连接,该操控台上设置有导水槽,更好地起到防水的效果,所述操控台9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后视镜10,所述操控台9上设置有方向盘11、电控箱12、人机交互界面13和控制按钮14,所述方向盘11与所述驾驶座6相适应设置,方便驾驶员坐在驾驶座6上通过方向盘11驾驶牵引车,所述控制按钮14和所述人机交互界面13分别与所述电控箱12电连接,人机交互界面13位于控制按钮14的右侧;所述操控台9和所述底板4之间设置有油门踏板15和刹车踏板16,所述油门踏板15和所述刹车踏板16分别与所述底板4相连接。该装置通过设置座椅固定位2、操控台固定位3和底板4,使得该装置形成半包结构,解决了带顶篷的飞机牵引车驾驶室在气温比较高的作业环境下驾驶室内空气无法流通的技术问题,同时取消了顶篷和左右车门,大大降低了制造成本。

优选的,所述控制按钮14为防水按钮,由于飞机牵引车的活动场地多为室外,因此采用防水按钮可以很好地起到整体防水的效果。

优选的,所述操控台9两侧分别设有导水槽。

优选的,所述操控台固定位3上设置有工作灯17,所述工作灯17与所述电控箱12电连接,所述工作灯17设置两个,在光线较弱的环境下可通过控制按钮14控制电控箱12打开工作灯17,为飞机牵引车的正常工作提供足够的光亮。

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实施例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该装置通过设置座椅固定位2、操控台固定位3和底板4,使得该装置形成半包结构,解决了带顶篷的飞机牵引车驾驶室在气温比较高的作业环境下驾驶室内空气无法流通的技术问题,同时取消了顶篷和左右车门,大大降低了制造成本。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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