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封口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3084920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封口机。

背景技术:
现在市面上的封口机的案板是用4个螺丝固定,在案板支架上焊接有滑道,松开螺丝后滑道可以上下滑动,从而调节案板高度,费时费力容易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封口机,使案板升降简单方便,省时省力。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一种封口机,包括机架,所述机架上方设置有案板,所述案板与所述机架之间设置有控制所述案板升降的升降机构,所述机架前端的上梁上设置有条形止滑台,所述止滑台的宽度小于所述上梁的宽度,所述机架前端的上梁的上方设置有配合台,所述机架前端的上梁的两端与配合台之间设置有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用于控制配合台的升降以便于与止滑台完成封口动作,所述止滑台两端的上梁上均设置有散热器;所述升降机构包括四条滑轨,四个连杆,四个固定滑套和四个活动滑套;其中两条所述滑轨固定于所述案板下表面,另外两条滑轨固定于所述支架上,其中每条滑轨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一个固定滑套和一个活动滑套,所述活动滑套能够沿所述滑轨的长度方向往返滑动,同一水平面的固定滑套之间连接有第一连接轴,同一水平面的活动滑套之间连接有第二连接轴;每两个所述连杆的中心铰接连接,形成X形支架;两个所述X形支架的左侧端和右侧端分别与第一连接轴和第二连接轴铰接连接,所述第二连接轴的中心固定连接丝杆的一端,所述丝杆的另一端穿过一侧的机架的侧梁上的螺纹孔后固定连接手柄,转动所述手柄能够通过所述丝杆带动第二连接轴靠近或背离第一连接轴,实现升降。进一步的,所述止滑台的宽度为0.5mm,高为0.75mm。进一步的,所述散热器为紫铜散热器。进一步的,所述紫铜散热器的上表面与所述机架的上梁的上表面持平。进一步的,所述驱动装置为油缸,其活塞端与所述配合台固定连接,另一端固定于与机架垂直连接的支撑板上。进一步的,所述驱动装置为气缸,其活塞端与所述配合台固定连接,另一端固定于与机架垂直连接的支撑板上。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上梁设置止滑台,使压紧定位更牢固,在拉紧封口时完全固定塑料袋不会断开;封口机案板与机架支架设置有圣驾机构,通过转动丝杆实现升降,简单方便。附图说明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封口机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升降机构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上梁和止滑台的剖视图。附图标记说明:1-机架;2-升降机构;201-滑轨;202-固定滑套;203-活动滑套;204-第一连接轴;205-第二连接轴;206-连杆;207-丝杆;208-手柄;3-止滑台;4-配合台;5-驱动装置;6-上梁;7-支撑板。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一种封口机,包括机架1,所述机架1上方设置有案板,所述案板与所述机架1之间设置有控制所述案板升降的升降机构2,所述机架1前端的上梁6上设置有条形止滑台3,所述止滑台3的宽度小于所述上梁6的宽度,所述机架1前端的上梁6的上方设置有配合台4,所述机架1前端的上梁6的两端与配合台4之间设置有驱动装置5,所述驱动装置5用于控制配合台4的升降以便于与止滑台3完成封口动作,所述止滑台3两端的上梁6上均设置有散热器;升降机构2包括四条滑轨201,四个连杆206,四个固定滑套202和四个活动滑套203;其中两条所述滑轨201固定于所述案板下表面,另外两条滑轨201固定于所述机架1上,其中每条滑轨201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一个固定滑套203和一个活动滑套203,所述活动滑套203能够沿所述滑轨201的长度方向往返滑动,同一水平面的固定滑套202之间连接有第一连接轴204,同一水平面的活动滑套203之间连接有第二连接轴205;每两个所述连杆206的中心铰接连接,形成X形支架;两个所述X形支架的左侧端和右侧端分别与第一连接轴204和第二连接轴205铰接连接,所述第二连接轴205的中心固定连接丝杆207的一端,所述丝杆207的另一端穿过一侧的机架1的侧梁上的螺纹孔后固定连接手柄208,转动所述手柄208能够通过所述丝杆207带动第二连接轴205靠近或背离第一连接轴204,实现案板的升降。其中所述止滑台的宽度为0.5mm,高为0.75mm;所述散热器为紫铜散热器,紫铜散热器的上表面与所述机架的上梁的上表面持平;驱动装置为油缸,其活塞端与所述配合台固定连接,另一端固定于与机架垂直连接的支撑板上,或者,所述驱动装置为气缸,其活塞端与所述配合台固定连接,另一端固定于与机架垂直连接的支撑板7上。止滑台3的作用是使压紧定位更牢固,在拉紧封口时完全固定塑料袋不会断开。紫铜散热器的上表面与上梁上表面平齐,用耐热结构胶加耐热纤维板粘接到梁上,用于封口热丝端头的散热。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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