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管道吊运辅助装置,包括支撑斜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斜板成倾斜状态设置;所述支撑斜板底部左右两侧位置分别固定设有第一支撑柱和第二支撑柱予以支撑;所述支撑斜板上部倾斜面均匀设有滑轨;所述支撑斜板右侧并排设置有第一移动车和第二移动车,所述第二移动车设置在第一移动车右侧位置;所述第一移动车和第二移动车的下部分别设置有第一移动轮和第二移动轮,所述第一移动车和第二移动车的上部位置分别设有第一滑动柱和第二滑动柱;所述第二移动车的上部右侧固定设有挡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吊运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的高度为50~150厘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吊运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斜板与水平面的角度为30~45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吊运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斜板上表面的宽度为30~60厘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吊运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斜板两侧均垂直固定设有挡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吊运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移动车根据管道长度设置,至少设置一个。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吊运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柱和第二支撑柱固定焊接在支撑斜板下部两侧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