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门式吊装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9388阅读:390来源:国知局
一种门式吊装支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门式吊装支架。



背景技术:

钢结构作为绿色建筑的代表,其材料综合性能好、材料利用率高以及安全性能优越。钢结构作为建筑主体分部工程组成部分,主要钢柱、钢梁等构件运输至施工工地后,通过构件之间焊接连接、紧固件连接等实现工地现场即时装配、永久式固定,而吊装设备是现代建筑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项装置,可以将钢材吊装到目标位置,进行安装施工作业。

建筑工地现场钢构件主要通过专业施工人员使用起重设备将钢构件吊装就位安装,然而在建筑外形独特,结构形式复杂的施工工程中,各作业交叉施工多,作业面遍布广,导致现场环境无法满足大型设备对操作空间的要求。而目前常见的普通门式架为了满足良好的起重性能,而需要通过多个钢构件搭设制作,制作复杂,并且造成材料的浪费。

因此,需要设计一种制作简单、起重性能好且使用方便的吊装措施,以满足特殊钢结构工程的构件吊装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起重性能好、制作简单且使用方便的门式吊装支架。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门式吊装支架,包括两对支脚、顶梁以及手拉倒链,所述的两对支脚相对地焊接固定在所述顶梁的两端,每对所述支脚包括两根支撑杆,所述的两根支撑杆呈一定夹角,并且其上端交接固定于所述顶梁的下端面,所述手拉倒链吊挂于所述顶梁上。

进一步地,所述支脚还包括若干加固杆,所述的若干加固杆相互间隔地焊接在所述的两根支撑杆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的若干加固杆相互平行。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杆为钢圆管。

进一步地,每一所述支撑杆与所述顶梁之间均焊接有加固梁。

进一步地,所述顶梁为工字钢,所述工字钢的上翼缘与下翼缘之间焊接有若干间隔设置的加劲板。

进一步地,所述的若干加劲板均匀地分布在所述工字钢上。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两对支脚相对地焊接于顶梁的两端,并且每对支脚中的两根支撑杆形成一定的角度支撑于地面,从而可利用吊挂在顶梁上的手动倒链对钢构件进行吊装。该门式吊装支架具有起重性能好、制作简单且使用方便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门式吊装支架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的门式吊装支架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1所示的门式吊装支架在使用状态下的结构示意。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3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门式吊装支架一较佳实施例,该门式吊装支架包括两对支脚1、顶梁2以及手拉倒链3。两对支脚1相对地焊接固定在顶梁2的两端,每对支脚1包括两根支撑杆11,两根支撑杆11呈一定夹角,并且其上端交接并焊接固定于顶梁2的下端面,利用支撑杆11的下端进行支撑,实现起重性能好的使用需求。在本实施例中的支撑杆11为钢圆管,每对支脚1中的两根支撑杆11之间形成的角度优选为30°;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根据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支撑杆11也可选用其他形状的钢构件,两根支撑杆11之间的夹角可以调整为其它合适的角度。手拉倒链3吊挂于顶梁2上,用于起吊构件。上述的支脚1与顶梁2相互焊接,形成一体结构,保证支架的稳定性。

上述实施例中,支脚1还包括若干加固杆12,若干加固杆12相互间隔地焊接在两根支撑杆11之间,并且相互平行。若干加固杆12的长度根据焊接的位置进行调整。通过焊接加固杆12在两根支撑杆11之间,可以增强支脚1的承重能力。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若干加固杆12也可交叉焊接在两根支撑杆11之间。

上述实施例中,为了进一步增强上述门式吊装支架的承重能力,在每一支撑杆11与顶梁2之间均焊接有加固梁4,加固梁4与支撑杆11、顶梁2之间构成一个三角形结构,利用三角形结构的稳定性来保证支架的稳定性。

上述实施例中,顶梁2为工字钢,工字钢的上翼缘与下翼缘之间焊接有若干间隔设置的加劲板5。若干加劲板5均匀地分布在工字钢上,增加工字钢的强度。

如图4所示,在使用上述的门式吊装支架进行吊装较长的构件时,可通过两个门式吊装支架配合使用,通过调节手拉倒链3,可以将构件从地面吊装至目标高度进行施工装配。此外,门式吊装支架也可多个一起配合使用,以方便完成吊装任务。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门式吊装支架,通过两对支脚1相对地焊接于顶梁2的两端,并且每对支脚1中的两根支撑11杆形成一定的角度支撑于地面,从而可利用吊挂在顶梁2上的手动倒链3对构件进行吊装。该门式吊装支架具有起重性能好、制作简单且使用方便的优点。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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