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拨杆出烟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95414阅读:283来源:国知局
一种拨杆出烟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自动售烟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拨杆出烟机构。



背景技术:

香烟,是烟草制品的一种。制法是把烟草烤干后切丝,然后以纸卷成长约120mm,直径10mm的圆桶形条状。吸食时把其中一端点燃,然后在另一端用口吸咄产生的烟雾。香烟最初在土耳其一带流行,当地的人喜欢把烟丝以报纸卷起来吸食。在克里米亚战争中,英国士兵从时的鄂图曼帝国士兵中学会了吸食方法,之后传播到不同地方。大部份的香烟成份之中并不单只有烟草。1558年航海水手们将烟草种子带回葡萄牙,随后传遍欧洲。1612年,英国殖民官员约翰·罗尔夫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镇大面积种植烟草,并开始做烟草贸易。16世纪中叶烟草传入中国。开始传入的是晒晾烟,距今已有400多年的种植历史。

现有的自动售烟机出烟机构缺少防护措施容易他人从入口偷取烟草,使得烟草售卖机安全性差的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拨杆出烟机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拨杆出烟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现有的自动售烟机出烟机构缺少防护措施容易他人从入口偷取烟草,使得烟草售卖机安全性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拨杆出烟机构,包括拨杆转筒,所述拨杆转筒的上方设置有香烟进入滑道,且拨杆转筒上远离香烟进入滑道的一端设置有出烟口,所述拨杆转筒的内部中间位置处设置有出烟转轴,所述出烟转轴上设置有出烟挡板,且出烟转轴上靠近出烟挡板的两侧均设置有分隔板,所述拨杆转筒的内部靠近分隔板的外侧设置有防尘刷,所述拨杆转筒的一侧设置有驱动电机,且驱动电机与出烟转轴的连接处设置有变速箱,所述驱动电机与外置控制开关电连接。

优选的,所述拨杆转筒上靠近香烟进入滑道位置处设置有香烟入口。

优选的,所述拨杆转筒上靠近出烟口位置处设置有香烟送出口。

优选的,所述驱动电机与出烟转轴通过变速箱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驱动电机与出烟转轴通过轴承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在出料口上方设计由出烟挡板和转轴组成的拨杆出烟机构,便于防护出烟口,避免偷盗者从香烟出口偷窃主机内部的香烟的问题;

(2)通过设计在出烟挡板两侧设计有分隔板,避免了香烟在送出时漏出的问题,同时设计在两侧的分隔板外围的防尘刷,便于对滑道进行清洁,避免灰尘无杂物阻隔拨杆出烟机构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拨杆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香烟进入滑道、2-分隔板、3-出烟挡板、4-驱动电机、5-变速箱、6-出烟口、7-防尘刷、8-出烟转轴、9-拨杆转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拨杆出烟机构,包括拨杆转筒9,拨杆转筒9的上方设置有香烟进入滑道1,且拨杆转筒9上远离香烟进入滑道1的一端设置有出烟口6,拨杆转筒9的内部中间位置处设置有出烟转轴8,出烟转轴8上设置有出烟挡板3,且出烟转轴8上靠近出烟挡板3的两侧均设置有分隔板2,拨杆转筒9的内部靠近分隔板2的外侧设置有防尘刷7,拨杆转筒9的一侧设置有驱动电机4,且驱动电机4与出烟转轴8的连接处设置有变速箱5,驱动电机4与外置控制开关电连接。

为了便于香烟进入到拨杆转筒9的内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拨杆转筒9上靠近香烟进入滑道1位置处设置有香烟入口。

为了便于拨杆转筒9内的香烟送出,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拨杆转筒9上靠近出烟口6位置处设置有香烟送出口。

为了便于驱动电机4与出烟转轴8连接,本实施例中,优选的,驱动电机4与出烟转轴8通过变速箱5传动连接。

为了便于驱动电机4与出烟转轴8连接,本实施例中,优选的,驱动电机4与出烟转轴8通过轴承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的拨杆转筒9上靠近香烟进入滑道1的位置处设置有香烟进入口,便于香烟从滑道进入到拨杆转筒9内。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该拨杆出烟机构,将拨杆转筒9固定安装在香烟自助售卖机的内部,售卖机的香烟进入到香烟进入滑道1中,然后在香烟进入滑道1的作用下进入到拨杆转筒9的内部,同时驱动电机4启动带动变速箱5转动,进而带动出烟转轴8转动,将落在出烟挡板3与分隔板2组成槽型区内的香烟送入到出烟口6中,同时防尘刷7对拨杆转筒9进行除尘,避免进入较大的灰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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