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34266阅读:516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制造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



背景技术:

在当代工业中,机器人指能自动执行任务的人造机器装置,用以取代或协助人类工作。理想中的高仿真机器人是高级整合控制论、机械电子、计算机与人工智能、材料学和仿生学的产物,目前科学界正在向此方向研究开发。

现有的制造业中所采用的码垛一般依靠人力,对于一些大型的物品,人力码垛劳动强度高,容易出现砸伤等意外事故,存在安全隐患,且码放效率低下,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码垛一般依靠人力,对于一些大型的物品,人力码垛劳动强度高,容易出现砸伤等意外事故,存在安全隐患,且码放效率低下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包括码垛架,所述码垛架的底部设置有支架,且码垛架的内壁上安装有红外线接收器,所述码垛架的一侧设置有立柱,所述立柱的底部通过转盘与底座连接,所述底座的内部安装有盘式电机,所述立柱内部的底部安装有液压装置,所述液压装置上设置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顶端与横梁连接,所述横梁的下方设有横臂梁,所述横臂梁的下表面安装有两个平行的机械臂,所述机械臂的底部安装有真空吸盘和磁力吸盘。

优选的,所述码垛架上面对立柱的一面设置有多层码垛板,所述红外线接收器安装在两层码垛板之间。

优选的,所述盘式电机与转盘通过转轴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转盘的内部安装有角度传感器。

优选的,所述液压装置具体为一种电动液压装置。

优选的,所述机械臂的前表面安装有红外线发射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科学合理,操作安全方便,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码垛效率高,码放位置精准,自动化程度高的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本实用新型中底座与立柱通过转盘连接,在输料过程中,底座可保持固定位置,只需利用转盘改变横臂梁方向即可,无需铺设专用轨道,节约制造成本,且机械臂上设置有与红外线接收器对用的红外线发射器,定位精准,码垛速度快,码垛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的立柱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立柱、2-转盘、3-底座、4-支架、5-码垛架、6-红外线接收器、7-磁力吸盘、8-真空吸盘、9-机械臂、10-横梁、11-横臂梁、12-红外线发射器、13-盘式电机、14-液压装置、15-伸缩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包括码垛架5,码垛架5的底部设置有支架4,起到稳固和隔离防潮作用,且码垛架5的内壁上安装有红外线接收器6,能够接收红外线发射器12发射的信号实现定位,码垛架5的一侧设置有立柱1,立柱1的底部通过转盘2与底座3连接,底座3的内部安装有盘式电机13,立柱1内部的底部安装有液压装置14,液压装置14上设置有伸缩杆15,伸缩杆15的顶端与横梁10连接,横梁10的下方设有横臂梁11,横臂梁11的下表面安装有两个平行的机械臂9,在吸附物料时均匀受力,提高吸附的牢靠度,机械臂9的底部安装有真空吸盘8和磁力吸盘7,双重吸附工具,适用于多种不用材质物料的吸附。

码垛架5上面对立柱1的一面设置有多层码垛板,红外线接收器6安装在两层码垛板之间,盘式电机13与转盘2通过转轴传动连接,转盘2的内部安装有角度传感器,能够感应转盘2转动角度,液压装置14具体为一种电动液压装置14,机械臂9的前表面安装有红外线发射器12。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基于工业机器人的智能制造装置按正常程序安装好过后,在使用时,盘式电机13通过转轴带动转盘2转动直至横梁10面向物料输送方向,由液压装置14控制伸缩杆15下降直至磁力吸盘7和真空吸盘8与物料接触并紧紧吸附物料,然后由液压装置14控制伸缩杆15上升,同时盘式电机13通过转轴带动转盘2转动直至横梁10面向码垛架5,红外线接收器6接收红外线发射器12发射的信号实现定位,机械臂9伸入码垛板上方,控制器控制磁力吸盘7断电,物料落在码垛板上。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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