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扶梯附加制动器触发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82455阅读:45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扶梯附加制动器触发装置。



背景技术:

自动扶梯添加的附加制动器大概由制动电气开关,制动铁卡块,和附加制动轮组成,附加制动轮安装在主驱动轮的一侧,其附加制动器结构是一个大圆轮,上面平均分布着8个咬齿,整个大圆轮跟着主驱动轮是一起转动的。主驱动轮是被曳引机(电动机)带动,主驱动轮转动就把整个梯级链条带动起来,发生意外情况,例如电动机带动主驱动轮的链条断掉脱落,那么就等于主驱动轮不受控制,随意转动,根据重力原理,梯级具有一定重量,所有梯级必然往下滑落,发生意外时信号马上传送到附加制动器的电气开关上面,使电气开关断电,实现制动抱闸,利用棘爪组件把主驱动轮卡死实现抱闸。如果附加制动器在这个时候没有起到作用,就必然造成事故。目前的附加制动器大多结构复杂,制造成本高,稳定性也较差,制动时不能进行缓冲,安全性也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稳定性好、安全性高和可以缓冲制动的扶梯附加制动器触发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扶梯附加制动器触发装置,包括有齿轮盘以及设置在所述齿轮盘的圆周上的齿轮,所述齿轮盘的外壁上设置有若干个定位孔,所述齿轮盘的右侧设置有制动盒,所述制动盒的内部设置有刹车盘,所述刹车盘通过转轴与所述制动盒活动式连接,所述刹车盘的外壁上设置有自回缩的钢丝绳,所述刹车盘的的左侧设置有若干个与所述定位孔相对应的定位销,所述制动盒的底部设置有传动杆,所述传动杆的左侧设置有气缸,所述气缸的输出轴与所述传动杆连接,所述气缸的输出轴的左端设置有插销。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扶梯附加制动器触发装置,其中所述刹车盘的外壁上设置有凹槽,所述钢丝绳设置在所述凹槽内。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扶梯附加制动器触发装置,其中所述定位孔、定位销的数量均为两个。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扶梯附加制动器触发装置,其中所述制动盒的左侧的外壁上设置有环形孔,所述定位销嵌入在所述环形孔内。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扶梯附加制动器触发装置,其中所述转轴设置在所述刹车盘的中间位置,所述转轴与所述制动盒的连接处设置有轴承。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扶梯附加制动器触发装置,其中所述气缸通过螺杆固定在底座上。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有益效果是:齿轮盘的外壁上设置有若干个定位孔,齿轮盘的右侧设置有制动盒,制动盒的内部设置有刹车盘,刹车盘通过转轴与制动盒活动式连接,刹车盘的外壁上设置有自回缩的钢丝绳,刹车盘的的左侧设置有若干个与定位孔相对应的定位销,制动盒的底部设置有传动杆,传动杆的左侧设置有气缸,气缸的输出轴与传动杆连接,气缸的输出轴的左端设置有插销。整体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制造成本低,使用时当主驱动轮不受控制时,就可以控制气缸工作,这样气缸的输出轴就可以将制动盒向左推动,使定位销嵌入进行定位孔内,这样齿轮盘就会在刹车盘的咬合下减速停止,具有一定的缓冲效果,安全性和稳定性均较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 1、制动盒 2、轴承 3、转轴

4、 刹车盘 5、钢丝绳 6、凹槽

7、定位销 8、齿轮 9、定位孔

10、齿轮盘 11、插销 12、传动杆

13、底座 14、气缸。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扶梯附加制动器触发装置,包括有齿轮盘10以及设置在齿轮盘10的圆周上的齿轮8,齿轮盘10的外壁上设置有两个定位孔9,齿轮盘10的右侧设置有制动盒1,制动盒1的内部设置有刹车盘4,刹车盘4通过转轴3与制动盒1活动式连接,转轴3设置在刹车盘4的中间位置,转轴3与制动盒1的连接处设置有轴承2,刹车盘4的外壁上设置有自回缩的钢丝绳5,刹车盘4的外壁上设置有凹槽6,钢丝绳5设置在凹槽6内,刹车盘4的的左侧设置有若干个与定位孔9相对应的两个定位销7,制动盒1的左侧的外壁上设置有环形孔,定位销7嵌入在环形孔内,制动盒1的底部设置有传动杆12,传动杆12的左侧设置有气缸14,气缸14通过螺杆固定在底座13上,气缸14的输出轴与传动杆12连接,气缸14的输出轴的左端设置有插销11。

整体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制造成本低,使用时当主驱动轮不受控制时,就可以控制气缸工作,这样气缸14的输出轴就可以将制动盒1向左推动,使定位销7嵌入进行定位孔9内,这样齿轮盘10就会在刹车盘4的咬合下减速停止,具有一定的缓冲效果,安全性和稳定性均较高。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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