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翼型片加工的稳定放卷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60259发布日期:2019-02-15 19:45阅读:295来源:国知局
一种翼型片加工的稳定放卷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翼型片加工的稳定放卷工装,应用于翼型片加工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冷凝管上缠绕螺旋状的翼型片可以增大与高温废气的接触面积,加快对废气的处理作用,而翼型片的加工是通过钢薄片卷件进行牵引放卷,再通过相互啮合的齿轮进行挤压成波纹状的翼型片,现有的对翼型片加工时的放卷只是进行简单的固定在托盘上转动放卷,但在托盘上转动放卷时钢薄片卷件容易散动,不便于进行稳定的放卷。为此,我们设计一种翼型片加工的稳定放卷工装。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方案的缺陷,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翼型片加工的稳定放卷工装。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翼型片加工的稳定放卷工装,包括:工装台、放卷电机、轴杆、下托盘、上压盘、插接孔、钢薄片卷件、压条板一、压条板二、锁紧螺母、变频器,所述工装台的底端上固定安装设有放卷电机,所述放卷电机的输出轴端与轴杆的底端相固定连接,所述轴杆竖直设置在工装台的顶面上方,所述轴杆的底部焊接固定连接有下托盘,所述钢薄片卷件的芯筒套设在轴杆上,且钢薄片卷件的底端放置在下托盘上,所述钢薄片卷件的顶端紧压设有上压盘,所述上压盘套设安装在轴杆的顶部,所述上压盘底面上且沿左右侧轴线方向上开设有对称设置的插接孔,在开设的插接孔内插设安装有压条板一,且所述的压条板一与上压盘相固定焊接连接,所述上压盘底面上且沿前后侧轴线方向上开设有对称设置的插接孔,在开设的插接孔内插设安装有压条板二,且所述的压条板二与上压盘相固定焊接连接,所述压条板一、压条板二均对钢薄片卷件相抵触压紧设置。

优选的,所述上压盘顶面设置有锁紧螺母,所述锁紧螺母与轴杆相旋紧装配安装。

优选的,所述放卷电机的接线盒上设置有变频器,且所述的变频器与放卷电机相电性连接。

有益效果是:其结构简单,实现了对钢薄片卷件进行稳定的放卷,可以避免转动放卷时发生散动,有利于对钢薄片卷件进行牵引加工成波纹状的翼型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翼型片加工的稳定放卷工装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翼型片加工的稳定放卷工装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翼型片加工的稳定放卷工装的上压盘上开设插接孔示意图。

其中:1-工装台;2-放卷电机;3-轴杆;4-下托盘;5-上压盘;51-插接孔;6-钢薄片卷件;7-压条板一;8-压条板二;9-锁紧螺母;10-变频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翼型片加工的稳定放卷工装,包括:工装台1、放卷电机2、轴杆3、下托盘4、上压盘5、插接孔51、钢薄片卷件6、压条板一7、压条板二8、锁紧螺母9、变频器10,所述工装台1的底端上固定安装设有放卷电机2,所述放卷电机2的输出轴端与轴杆3的底端相固定连接,所述轴杆3竖直设置在工装台1的顶面上方,所述轴杆3的底部焊接固定连接有下托盘4,所述钢薄片卷件6的芯筒套设在轴杆3上,且钢薄片卷件6的底端放置在下托盘4上,所述钢薄片卷件6的顶端紧压设有上压盘5,所述上压盘5套设安装在轴杆3的顶部。

所述上压盘5底面上且沿左右侧轴线方向上开设有对称设置的插接孔51,在开设的插接孔51内插设安装有压条板一7,且所述的压条板一7与上压盘5相固定焊接连接,所述上压盘5底面上且沿前后侧轴线方向上开设有对称设置的插接孔51,在开设的插接孔51内插设安装有压条板二8,且所述的压条板二8与上压盘5相固定焊接连接,所述压条板一7、压条板二8均对钢薄片卷件6相抵触压紧设置。

所述上压盘5顶面设置有锁紧螺母9,所述锁紧螺母9与轴杆3相旋紧装配安装,通过锁紧螺母使得套设在轴杆3上的上压盘5锁紧牢靠。

所述放卷电机2的接线盒上设置有变频器10,且所述的变频器10与放卷电机2相电性连接,可以通过变频器10控制放卷电机2的转速,便于进行控制放卷转速。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施的,通过把钢薄片卷件6套设在轴杆3上,其底端由下托盘4相支撑,其顶端由上压盘5相压紧,且在上压盘5底面上固定设置的压条板一7、压条板二8对钢薄片卷件6的顶端进行压紧放卷,避免了钢薄片卷件6转动放卷时发生散动,此外由放卷电机2带动轴杆3进行转动放卷,增大了放卷速度,可以通过变频器10控制放卷电机2的转速,便于进行控制放卷转速,便于对钢薄片卷件6的一端进行牵引通过相互啮合齿轮挤压成型。采用本技术方案,其结构简单,实现了对钢薄片卷件进行稳定的放卷,可以避免转动放卷时发生散动,有利于对钢薄片卷件进行牵引加工成波纹状的翼型片。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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