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种子生产用出料分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44504发布日期:2019-02-12 21:56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一种种子生产用出料分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种子培育、生产、取样设备领域,特别是一种种子生产用出料分流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农业科技的进步,对种子的需求量也日渐增多。

在进行种子生产时,往往会使用到多种机械设备,其中就包括包衣机、精选机、风选机等,这些设备在生产完成后,种子出料装袋时,由于多为单出口,通常当包装袋满了之后,需停机换袋,然后才能继续工作;此种情况,导致种子的生产效率下降,且人员需频繁走动(频繁开关设备),工作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公开了一种种子生产用出料分流装置。

具体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种子生产用出料分流装置,包括分流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流筒包括上端的进料筒和下端的出料筒;

所述进料筒呈圆柱形,其内设有收束套,所述收束套呈上开口大、下开口小的喇叭形,收束套所呈的喇叭形的上缘与进料筒的内壁焊接固定,所述出料筒的数量至少为2个,至少为2个的出料筒之间呈周向均布,出料筒之间设有连接座,所述连接座内嵌入有步进电机,所述步进电机的转动轴竖直朝上设置,其上固定连接有分流块,所述分流块呈圆柱形,且上端面呈斜向设置,分流块所呈的圆柱形的外壁上部与进料筒的内壁间隙配合;

所述出料筒包括导向段和出料段,所述导向段呈中通的圆柱形,其所呈的圆柱形的中轴线呈斜向设置,所述出料段呈中通的圆柱形,其所呈的圆柱形的中轴线竖直设置;

所述出料段内设置有防冲击挡板,所述防冲击挡板呈半喇叭口形,其横截面呈半圆形,其纵截面与竖直方向所呈的夹角为α,所述α为30°~40°,所述防冲击挡板的上表面上设有呈扇形分布的导向槽;

进一步的,所述进料筒的上端设有连接套;

进一步的,所述收束套所呈的喇叭形的中轴线竖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种子生产用出料分流装置,包括分流筒,分流筒包括进料筒和出料筒,进料筒内设收束套,出料筒包括导向段和出料段,出料段内设置有防冲击挡板,出料筒之间设置转动的分流块,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通过分流块将种子引入不同的出料筒中,实现阶段性分流,保证装袋的持续进行,舍去了停机换袋的工序,提高了种子的生产效率以及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防冲击挡板降低种子冲力,防止种子冲倒包装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截面图。

图3为出料段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加清晰明确,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描述,任何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进行等价替换和常规推理得出的方案均落入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

如图所示的一种种子生产用出料分流装置,包括分流筒1,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流筒1包括上端的进料筒2和下端的出料筒3;

所述进料筒2呈圆柱形,其内设有收束套4,所述收束套4呈上开口大、下开口小的喇叭形,收束套4所呈的喇叭形的上缘与进料筒2的内壁焊接固定,所述出料筒3的数量至少为2个,至少为2个的出料筒3之间呈周向均布,出料筒3之间设有连接座5,所述连接座5内嵌入有步进电机6,所述步进电机6的转动轴竖直朝上设置,其上固定连接有分流块7,所述分流块7呈圆柱形,且上端面呈斜向设置,分流块7所呈的圆柱形的外壁上部与进料筒2的内壁间隙配合;

所述出料筒3包括导向段8和出料段9,所述导向段8呈中通的圆柱形,其所呈的圆柱形的中轴线呈斜向设置,所述出料段9呈中通的圆柱形,其所呈的圆柱形的中轴线竖直设置;

所述出料段9内设置有防冲击挡板10,所述防冲击挡板10呈半喇叭口形,其横截面呈半圆形,其纵截面与竖直方向所呈的夹角为α,所述α为30°~40°,所述防冲击挡板10的上表面上设有呈扇形分布的导向槽12;

进一步的,所述进料筒2的上端设有连接套11;

进一步的,所述收束套4所呈的喇叭形的中轴线竖直。

本实施例的一种种子生产用出料分流装置,可安装在多种种子生产设备(包衣机、精选机、风选机等)的出料管道处,通过连接套与出料管道相连通;

原理如下:生产处理后的种子自出料筒进入,在收束套归拢后,掉落在分流块上,分流块将种子引入某一出料筒中,进入出料筒的种子由导向段导入到出料段,进入出料段的种子在防冲击挡板的作用下,竖直下落,进入袋中;当袋子装满后,分流块在步进电机的作用下转动,将种子引入其他的出料筒中,进行装袋;

本实施例的一种种子生产用出料分流装置,其结构简单,通过分流块将种子引入不同的出料筒中,实现阶段性分流,保证装袋的持续进行,舍去了停机换袋的工序,提高了种子的生产效率以及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防冲击挡板降低种子冲力,防止种子冲倒包装袋。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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