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调立式条烟分拣装置,包括机架(3)以及设置在其上的一组分拣组件(31),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分拣组件(31)均包括设置在所述机架(3)上用以输送条烟的分支输送线体(32)和设置在所述输送线体(32)两侧用以将所述输送线体(32)上的条烟进行限位的侧板(33);所述机架(3)的一侧还设有用以输送条烟的总支输送线体(34),所述总支输送线体(34)的中轴线与所述分支输送线体(32)的中轴线形成的夹角小于9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立式条烟分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33)与所述总支输送线体(34)的中轴线形成的夹角等于所述总支输送线体(34)的中轴线与所述分支输送线体(32)的中轴线形成的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立式条烟分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支输送线体(32)包括通过固定轴承(321)固设在所述机架(3)上的两根固定轴(322),每一所述固定轴(322)上均固设有一传动齿轮(323),所述传动齿轮(323)之间绕设有一用以承载条烟的传动链条(32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调立式条烟分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支输送线体(32)还包括固设在所述机架(31)上的驱动电机(325),所述驱动电机(325)的电机轴上固设有一主动轮(326),所述固定轴(322)上还是固设有传动轮(327),所述主动轮(326)和传动轮(327)之间通过传动皮带(328)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调立式条烟分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链条(324)上固设有挡块(329),所述挡块(329)的高度与条烟的高度相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立式条烟分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33)上还固设有一限位条(331),所述限位条(331)与传动链条(324)之间的距离大于一条烟的高度和两条烟的高度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立式条烟分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总支输送线体(34)包括输送架(341),所述输送架(341)上设有具有自动力的滚筒(342),所述滚筒(342)之间绕设有输送皮带(343)。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调立式条烟分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架(341)上还固设有一挡板(344),所述挡板(344)位于远离所述机架(3)的一侧,且所述挡板(344)的内侧面上固设有防撞块(345)。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调立式条烟分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块(345)由优力胶材料制成。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调立式条烟分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33)上还设有前后挡烟板调节孔(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