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纸巾包装设备的压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439012发布日期:2019-12-17 21:24阅读:274来源:国知局
一种纸巾包装设备的压包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纸巾机械技术领域,特指一种纸巾包装设备的压包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包装的纸巾在自动软抽纸包装机上包装时,常出现产品包装后不方正,一方大、一方小,俗称产品有大小头,这样包装后的产品不能很好地进行自动包装成型:即使产品包装后,也由于包装后的产品出现一方大、一方小影响产品的形象和品质,造成废品率高;产品包装后出现一方大,一方小会影响到被包装物的封口封不上,造成散包后卡机、或损坏机器。还有一些压包装置,纸巾在压包装置压好之后,是靠后端的纸巾将其推出,这样容易出现在压包装置中堵料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纸巾包装设备的压包装置,被包装物纸中包装后,产品方正、美观、废品率低、产品质量高,不堵料。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纸巾包装设备的压包装置,输送机架上设有输送带,所述压包装置设置在输送机架上,所述压包装置包括有压包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包机架上设有一移动架,该移动架铰接有压板,所述移动架上还安装有一上滚筒,所述输送机架上对应安装有下滚筒,所述输送机架下方还设有一升降机构,该升降机构工作端铰接于所述压板用于控制压板摆动。

优选地,所述升降机构包括有凸轮及一摆动臂,所述摆动臂一端铰接于固定座,另一端铰接于一连杆,该连杆另一端铰接于所述压板,所述凸轮上设有滑槽,所述摆动臂侧面设有一滚轮,该滚轮安装于所述滑槽内,所述凸轮转动带动摆动臂摆动,摆动臂通过连杆带动压板摆动。

优选地,所述固定座与所述凸轮的转轴相对固定。

优选地,所述连杆两端均设有杆端关节轴承。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同现有技术对比,增加了上滚筒及下滚筒,便于过纸,被包装物纸中包装后,产品方正、美观、废品率低、产品质量高、不堵料。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纸巾包装设备的压包装置,输送机架1上设有输送带2,输送带2用于输送袋装纸巾,所述压包装置设置在输送机架1上,在压包装置的位置是没有输送带2的,所述压包装置包括有压包机架3,压包机架3固定于输送机架1上,所述压包机架3上设有一移动架4,移动架4可以上下调节高度,该移动架4铰接有压板5,压板5的活动端朝向进纸端,所述移动架4上还安装有一上滚筒6,所述输送机架1上对应安装有下滚筒7,下滚筒7正好位于上滚筒6下方,所述下滚筒7由电机驱动,纸巾位于上滚筒6与下滚筒7之间输送出去,避免在压包装置内堵料。所述输送机架1下方还设有一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包括有凸轮8及一摆动臂9,所述凸轮8由电机带动其转动,所述摆动臂9一端铰接于固定座10,另一端铰接于一连杆11,该连杆11另一端铰接于所述压板5,所述连杆11两端均设有杆端关节轴承12,这样连杆11可以顺利地铰接转动,该固定座10固定设置,所述固定座10与所述凸轮8的转轴相对固定,所述凸轮8上设有环形的滑槽13,所述摆动臂9侧面设有一滚轮,该滚轮安装于所述滑槽13内并可自由滚动,所述凸轮8转动带动滚轮在滑槽13内滚动,所述滚轮滚动带动摆动臂9摆动,摆动臂9通过连杆11带动压板5摆动,当纸巾送入压包装置时,压板5张开,当纸巾送入压板5下方时,压板5下压,把纸巾压得方正,再由上滚筒6及下滚筒7把纸巾送出纸输送带2上。

本实用新型增加了上滚筒6及下滚筒7,便于过纸,被包装物纸中包装后,产品方正、美观、废品率低、产品质量高、不堵料。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左”、“右”等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及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第一”、“第二”仅由于描述目的,且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因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接,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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