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适应匹配输送带速度的对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05144发布日期:2020-05-20 01:31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可自适应匹配输送带速度的对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自适应匹配输送带速度的对接结构。



背景技术:

输送机械设备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在一些情况下为了满足生产需求,采用多段输送机拼接,实现快速输送,于此同时,多段输送带产生了交接问题,在交接过程中需保证前后输送带速度一致。现有的方法大多采用无级变速器手动调节速度,或者采用伺服控制系统,都需要通过调整参数等形式以实现速度匹配,调整繁琐困难,难以匹配。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方便调整,便捷可靠的可自适应匹配输送带速度的对接结构。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方案实现:一种可自适应匹配输送带速度的对接结构,包括经中间的过渡输送带对接的前输送带和后输送带,所述前输送带出料端的转轴端部安装有第一主动传动轮,所述第一主动传动轮与前输送带出料端的转轴之间设置有只允许转轴单向带动第一主动传动轮转动的第一单向离合器;所述过渡输送带进料端的转轴端部安装有与所述第一主动传动轮传动连接的第一从动传动轮;所述后输送带进料端的转轴端部安装有第二主动传动轮,所述第二主动传动轮与后输送带进料端的转轴之间设置有只允许转轴单向带动第二主动传动轮转动的第二单向离合器;所述过渡输送带出料端的转轴端部安装有与所述第二主动传动轮传动连接的第二从动传动轮。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主动传动轮和第一从动传动轮为齿轮,第二主动传动轮和第二从动传动轮为链轮。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主动传动轮和第一从动传动轮通过中间与两者啮合的过渡齿轮传动连接。

进一步的,位于第二从动传动轮的下方安装有张紧链轮,所述第二主动传动轮、第二从动传动轮和张紧链轮通过套装于三者上的传动链条传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前输送带和过渡输送带共同安装在前输送架上,所述后输送带安装于后输送架上,所述后输送架旁侧固定连接有用以安装张紧链轮的安装座,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与其滑动配合的配重块,所述张紧链轮转动安装于所述配重块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实现了输送带交接速度的自适应匹配调节,仅需控制前输送带速度快慢即可,无需精确到具体的速度值,保证物料交接时输送带速度的一致性,方便调整,便捷可靠。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将通过具体实施例和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侧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前输送带和过渡输送带之间传动连接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过渡输送带和后输送带之间传动连接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张紧链轮安装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前输送带和后输送带的速度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过渡输送带的速度图;

图中标号说明:100-前输送带、110-第一主动传动轮、120-第一单向离合器、200-过渡输送带、210-第一从动传动轮、220-第二从动传动轮、300-后输送带、310-第二主动传动轮、320-第二单向离合器、400-前输送架、410-过渡齿轮、500-后输送架、510-张紧链轮、520-传动链条、530-安装座、540-配重块、541-滑块。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7所示,一种可自适应匹配输送带速度的对接结构,包括经中间的过渡输送带200对接的前输送带100和后输送带300,所述前输送带200出料端的转轴端部安装有第一主动传动轮110,所述第一主动传动轮100与前输送带100出料端的转轴之间设置有只允许转轴单向带动第一主动传动轮转动的第一单向离合器120;所述过渡输送带200进料端的转轴端部安装有与所述第一主动传动轮110传动连接的第一从动传动轮210。第一主动传动轮110安装在第一单向离合器外圈,第一单向离合器内圈通过键条与前输送带200出料端的转轴连接。该第一单向离合器实现的功能为:前输送带200出料端的转轴和第一主动传动轮110之间仅能单向传递动力,即转轴的转速大于第一主动传动轮110时,第一主动传动轮110跟着转轴同步转动,反之,第一主动传动轮110转速大于转轴时,第一单向离合器不传递力,转轴不会跟着第一主动传动轮110同步运动。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后输送带300进料端的转轴端部安装有第二主动传动轮310,所述第二主动传动轮310与后输送带进料端的转轴之间设置有只允许转轴单向带动第二主动传动轮转动的第二单向离合器320;所述过渡输送带出料端的转轴端部安装有与所述第二主动传动轮传动连接的第二从动传动轮220;第二主动传动轮110安装在第二单向离合器外圈,第二单向离合器内圈通过键条与后输送带300进料端的转轴连接。该第二单向离合器实现的功能为:后输送带300进料端的转轴和第二主动传动轮310之间仅能单向传递动力,即转轴的转速大于第二主动传动轮310时,第二主动传动轮310跟着转轴同步转动,反之,第二主动传动轮310转速大于转轴时,第二单向离合器不传递力,转轴不会跟着第二主动传动轮310同步运动。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主动传动轮110和第一从动传动轮210传动比为1:1,第二主动传动轮和第二从动传动轮传动比为1:1。

本申请通过增加一段过渡输送带来实现前、后输送带对接,前、后输送带有独立动力源,前输送带200出料端的转轴是前输送带的动力输入轴;后输送带300进料端的转轴是后输送带的动力输入轴,过渡输送带无单独的动力源,其动力来源于前、后输送带。

前输送带输送速度为变速,后输送带输送速度为匀速,前、后输送带均有伺服电机驱动工作,前输送带由伺服系统控制其速度变化;过渡输送带速度取决于前后输送速度,也为变速,三者速度曲线如图6、7所示。在两个单向离合器作用下,过渡输送带的速度与前、后输送带中速度较快的保持一致,即:当前输送带速度小于后输送带时,过渡输送带由后输送带来带动工作,即与后输送带速度相同;反之,当前输送带速度大于后输送带时,过渡输送带由前输送带来带动工作,此时过渡输送带与前输送带速度相同。

物料在输送对接时,应保证对接两个输送带速度一致。所以,当前输送带与过渡输送带对接时,过渡输送带速度与前输送带一致,即前输送带速度大于后输送带时段;反之,过渡输送带与后输送带对接时,过渡输送带速度与后输送带一致,即后输送带速度大于前输送带时段;因此在物料输送时,需要前输送带反复的进行速度变化,在物料进入过渡输送带之前,前输送带的速度需要变化到大于后输送带速度使过渡输送带速度与前输送带速度一致,而且物料进入过渡输送带后,在物料从过渡输送带进入后输送带之前,前输送带的速度需要变化到小于后输送带速度使过渡输送带速度与后输送带速度一致;图6、图7是单个物料输送时段内的三个输送带速度图。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主动传动轮110和第一从动传动轮210为齿轮,第二主动传动轮310和第二从动传动轮220为链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第一主动传动轮110和第一从动传动轮210也可以是链轮或者带轮;第二主动传动轮310和第二从动传动轮220为也可以采用齿轮或者带轮。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主动传动轮110和第一从动传动轮210通过中间与两者啮合的过渡齿轮410传动连接,实现输送方向一致性。

在本实施例中,位于第二从动传动轮的下方安装有张紧链轮510,所述第二主动传动轮310、第二从动传动轮220和张紧链轮510通过套装于三者上的传动链条520传动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前输送带100和过渡输送带200共同安装在前输送架400上,所述后输送带300安装于后输送500上,所述后输送架500旁侧固定连接有用以安装张紧链轮的安装座530,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与其滑动配合的配重块540,所述张紧链轮转动安装于所述配重块上,所述安装座530上开设有竖向滑槽,所述配重块540上具有与竖向滑槽滑动配合的滑块541;前输送带与过渡输送带安装在同一前输送架上,其相对位置保持不变,后输送带安装在后输送架,在机构调整,变换规格高度过程中后输送带与过渡输送带相对高度会发生变化;因而,增加张紧轮有利于机构调整和规格变换。

在本实施例中,前输送带、过渡输送带和后输送带均采用链板式输送带,各输送带与对应的转轴之间采用齿啮合的方式传动,避免打滑等情况引起的速度差异。本实用新型实现输送带交接速度自适应匹配调节,仅需控制前输送带速度快慢即可,无需精确到具体的速度值,保证交接时速度一致性,方便调整,便捷可靠。

上述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任一技术方案除另有声明外,如果其公开了数值范围,那么公开的数值范围均为优选的数值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理解:优选的数值范围仅仅是诸多可实施的数值中技术效果比较明显或具有代表性的数值。由于数值较多,无法穷举,所以本实用新型才公开部分数值以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且,上述列举的数值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创造保护范围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如果公开或涉及了互相固定连接的零部件或结构件,那么,除另有声明外,固定连接可以理解为:能够拆卸地固定连接(例如使用螺栓或螺钉连接),也可以理解为:不可拆卸的固定连接(例如铆接、焊接),当然,互相固定连接也可以为一体式结构(例如使用铸造工艺一体成形制造出来)所取代(明显无法采用一体成形工艺除外)。

另外,上述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任一技术方案中所应用的用于表示位置关系或形状的术语除另有声明外其含义包括与其近似、类似或接近的状态或形状。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一部件既可以是由多个单独的组成部分组装而成,也可以为一体成形工艺制造出来的单独部件。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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